第一章:一见钟情
第一次在人群中见到那道修长的身影,他就知道自己被电击中了,那个夜雨一般迷离清雅的人,穿着白色的医生袍褂,被几个高大的外国男女拥在中间走进停车场,经过他身边时匆匆扫过来一记眼光后,便被簇拥着上了一辆豪华房车。
随着引擎的启动,房车越来越远,而他还傻傻站在原地看着他远去的方向发呆,直到后面传来刺耳的喇叭声,这才发现自己竟然挡在出入口,而手上的一筐菜撒了一地……
等到回过神来时,闻人斯然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店里,一边往冰柜里放东西,一边继续想着刚才那个男人,他有修长的身材,以别人的话来说,增之一分太胖减之一分太瘦,跟自己这种魁梧完全是两回事,但他总觉得纤细得让人有点心疼,这是活了二十一年他头一次有这种感觉;
短暂的擦肩而过,却已足够看清他的样子,白白净净的皮肤看起来干净又清爽,一对好像会发光的桃花眼,单眼皮但不是那种眯眯眼,黑黑的眼珠嵌在脸上显得特别神气,活灵活现的很是勾人,薄得很均匀的红唇,整体给人一种清雅的感觉。
闻人斯然“砰”一声关上冰柜门,把自己高壮的身体靠在上边,心想着要怎么才能再次见到那个人,那怕就是站在旁边看看他也行,他知道自己长得不出色,配不上那样的人,可是就这样莫名其妙就为才见一次面的人动心了,这也他自己始料未及的事,而那个他还是个男人。
“老板,有客人来了……你发烧啦?脸红红的也!”
一个矮个子的女孩把细瘦的手臂在闻人斯然眼前挥了挥,大声的喊着他,踮起脚想研究一下他到底是不是生病了,从没见过老板在店里发呆,所以她很担心,伸出了手想摸摸他的额头。
闻人斯然赶紧摇头,避开珍妮伸出的手,庞大的身躯闪过她向厨房走去,感觉两颊上烧得发烫,低着头拿起围裙系在了腰上,借以掩示不正常的潮红,还好他的皮肤黝黑没有那么明显,但他自己知道其实已经红透。
“臭丫头,你还站在这里干嘛?有客人来了不会去招呼啊!菜单拿来……”
微愠的看了一眼跟在身后的珍妮,闻人斯然大声的训她以掩饰自己的不安,就怕自己想着一个男人的事被她看出来,要知道这个丫头可是鬼精鬼精的,不过还好,她只是狐疑的看了自己一眼便到前面去招待客人了,这让他不禁松了一口气,暂时把那个想得心跳加快的人抛到脑后,专心的开始准备客人的点餐。
利索的把龙虾去须、枪、脚后洗净,放入开水内煮泡,再抽出一根胡萝卜切丁备用,闻人斯然沉浸在自己单纯的喜悦中。
说到自己在温哥华唐人街开的餐馆,他还是挺有成就感的,在这座城市有着小小的名气,很多外国人都喜欢到他的店里来吃饭,从原本的七八平米扩张到现在的近两百平米,他独自盘下了这幢三层小楼,底下两层用来当餐厅招待客人,三楼则是自己居住的地方。
高中毕业他就从家里面出来了,不想靠着父母兄弟过日子,他知道自己不是那念书的料,从小就不喜欢书本上那些艰涩难懂的东西,跟实际生活中接合的地方基本没有,所以勉强读完高中后,他就跟家里商量不再继续念大学,独自到外面的城市用自己的眼光看这个世界。
从小他就喜欢玩刀,进了厨房就舍不得出去,总觉得锅碗瓢盆跟他很亲切,所以只要进了厨房,心情就会不由自主的变好,因此学习了几年后,他问父母借了点钱,开了这间“味·曾相识”的料理店,兼老板和厨师两职,每天过着单纯的日子。
他是没有高级厨师证之类的东西,但不是他自夸,各个国家的有名料理他都能做出相当的水准,因此生意才会越来越好,很多人都图方便,到这里来想吃哪国料理都行,不用专门再跑到单独的店里去吃,这也是一年时间就能发展如此迅猛的主因。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家里最没出息的一个,起码比起两个弟弟来说要差很多,更不要说超越老爷子了,就他这两把刷子,可能也只有在厨房里利索点了,出了厨房他就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拿手,好像什么都不行似的,好在家人都很支持自己的决定,经常还会开玩笑的打电话给他,让他把外卖送回中国去。
当时小店才开张的时候,家里所有人都专门从北京跑来帮他庆贺,包括那两个软软的小不点外甥,这让他一直高兴到现在,起码他知道家人真的一点不在意自己的不争气,两个妹妹还帮着起了店名,外面挂着的那块扁都是她们送的。
想到这里闻人斯然自己傻笑了出来,有家人的支持他做起事来都更有劲些,笑嘻嘻从刀架里抽出另一把小刀,削了一截白萝卜拿在手上,三两下就雕出一朵晶莹剔透的白玉兰花,摆在磁盘边充当装饰,再用黄瓜雕出几片翠绿的叶瓣衬在旁边,栩栩如生的花叶图就呈现出来。
如果有旁人看到的话,不得不赞叹他的一双巧手,明明长得又高又壮,一只手掌的大小也跟蒲扇差不了多少,但小小的雕刻刀在他手上就是被用得出神入化,用萝卜雕出来的花都能清楚看到里面细如发丝的花蕊,真是让人不得不佩服。
把已冷却的龙虾肉取出,撒上精盐和胡椒粉,在锅里倒入黄油烧热,把龙虾肉和葱头片放进去略炒了两下装到器皿里,闻人斯然用大拇指按住白兰地的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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