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社会的普遍看法。
后来我知道,同性之间的目光更暧昧,那是散射型的慢性暧昧。
第四章 寒星(1)
年幼的时候我渴望温暖与热闹,却一直生活在冰窖里;走近青春的时候我看到了它的嫣红的面影,却只瑟缩在一个角落惶惑窥视;还没真正进入青春,我变成了寒夜里的一颗星,隐藏在黑色里,静观别人的青春如都市霓虹的繁华。
做了父母的人也许都有体会,在某一天孩子突然就长大了,那种速度比光还神奇,光只是快,它毕竟还是光,孩子就不一样了,他仿佛换了一个人。
在初二的某一天,我发现我突然就长大了。我的脑子突然就不一样了,突然就发现今天之前的一切都极其幼稚浮浅,突然就喜欢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只是注视不再言语,突然就很自然地就把自己隐藏起来,不露声色地就掩饰了自己的真心。
我真的把自己藏起来了,以前是被迫无奈,现在是主动、自觉、追求。
我看郑嫣和陈少燕她们谈男生谈恋爱。
我看城城她们烫发染指甲,谈论各种新潮衣服鞋子发式。
我听韵她们交流香港电视连续剧,谈论各个港台影视明星,听常建他们谈论武侠讲武打片。
我看笑笑整天扭着腰肢跟着一群男生蹦的士高。
嗯,蹦的士高有点看头。
我们班有四大金刚,是我们年级的风云人物——追星、赶潮流、活力十足、火力十足。在周末的时候,一群男女生就围着他们要看他们跳舞。他们跳得很起劲,随着节奏强劲激烈的音乐蹦跳个不停,好像全身每个细胞都在**跳跃从头到脚到处乱窜似的,他们甩头扭脖子拍手踢腿扭腰撅屁股,他们红着脸闪着眼冒着汗,让人感觉到飞扬,心在飞扬,生命在飞扬。飞扬的青春,我很喜欢费翔的这首歌,但不太喜欢他们的舞曲和舞姿,用我们当时许多人的话来说,他们跳得太“过火”,太“疯狂”太“坏”了,尤其是太有煽动力了,就像传染病一样能让一大群青少年“堕落”并“烂掉”的。
这些进入青春期的男生跳的士高唱谭咏麟林子祥劲头十足,上课就蔫了,要不恹恹的,要不开小差讲闲话,作业当然也不能好好完成的了。
千万不要学他们。老师说。
他们像群魔乱舞。同学说。
可是,说归说。老师还是很欣赏他们的,在某些时候,比如文艺汇演的时候。同学更是陶醉的,那些羡慕的男生的目光、爱慕的女生的目光,随着他们的舞姿热烈地旋转,升腾出一圈圈美丽的光晕。
他们暗地里模仿,他们唱,他们跳。
到初三毕业的时候,大多就都从重点中学唱到跳到普通中学去了。他们被传染了,堕落了,烂掉了。
实际上,只是被甩掉了,也不是因为的士高,因为总有一些人会被甩掉的。
两年以后,有同学对我惊叹:哇,原来你也的呀!我们还以为你只唱革命歌曲的呢!
对,尽管我不太喜欢他们的舞曲和舞姿,那只是因为那是“他们的”,我喜欢那些舞姿里的活力和热情,喜欢那些流行歌的韵律和情感,我爱着青春,爱着飞扬,爱着看不见摸不着的飞扬的热力。但谁都不知道我爱,谁都不知道一个这么“清纯”、“脱俗”、“文静”、“好学进取”的女生会喜欢那么“坏”的歌舞。我爱得太冷。我不跟风,但目不转睛地看着风,审视着风,感受着风,所以知道它留下的痕迹,即使是很细微的抚过颤动的空气的痕迹。以致许多人跟我说,很害怕我的目光,好像能剥开一层层外衣一直看到人的灵魂去似的。
我不得不承认,我有一双冷眼。有一双就算处于狂热之中依然沉静的冷眼。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么执拗地追逐着某些东西,那些东西怎么可以把我的眼睛变得那么遥远。
我就到图书馆看《诗刊》,躲在家里写诗,写现代诗,还学古人写律诗和绝句,其实就是把横着的文字竖着放,用五个字概括十五个字的内容,以致有一天被语文老师发现了说:“这也能叫诗啊!”
我一整天一整天在家里画画,水彩水粉素描都行,还买了一本中国水墨画,模仿着“自学”,实际上跟鬼画符也就差不多,可就能让自己快乐。有一天让美术老师知道了,就让我把画都拿来给他看,竟然夸奖我是他见过的最勤奋的学生,画得也很不错。可惜上了初三开始就再也没有美术课了,我也只管画,那时候没有人会认为学画画能成为一个理想。
我列下一大列的名著书单到书店找,找了几年都没找到,却不懂得到学校图书馆去查,也没有人跟我说过那里有。幸运的是书店竟然有外国名曲歌集,我又买回来自学,还真学会了一些,《蓝色的多瑙河》《春之声》《深深的海洋》《喀秋莎》……又发现了贝多芬的《田园》和柴可夫斯基的“心灵的旋律”……它们就成了我居家时间的背景音乐。我还“作曲”了,用那几个阿拉伯数字写简谱。初三开始也不再有音乐课了,只好天天在家里唱。对,在学校唱革命歌曲和大陆创作歌曲台湾校园歌曲,在家唱外国名曲和港台流行歌曲,曲……
没有共谋的狂热外化出来的是出奇的冷静。那些狂热的追逐使我成为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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