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
“来啦来啦,走路多累,不要不好意思!”
“走开!说了不要了!”
“那你背我?”
“不要!”
笑笑闹闹的追了一阵,方炜看着如今轻功比自己还好的方沫,只好悻悻然打消了心里的“邪念”,在一块石头上躺了下来,头枕在胳膊上,道:“小沫,要不我们也找个地方去当兵吧?那些人,吃着草根树皮,能够撑过春天,撑过夏天,撑过秋天,可是,冬天要怎么办呢?所有人都出把力,一起推翻那个昏君,大家是不是就可以早一点有安定的生活?什么都不做的话,心里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方沫坐在他身边,道:“可是,推翻了皇帝,谁来做皇帝呢?还不是又要打仗?当了兵,先和被昏君强征入伍的士兵们打,然后再和同我们一起推翻昏君的人打……我不想打仗。”
方炜闷闷道:“我也不想打仗。”
又突发奇想,道:“小沫你说,这些人打的旗号,都是为了百姓好,为了天下太平,那会不会等打完了昏君,大家坐在一起,边喝酒边划拳,然后谁赢了谁就做皇帝?这样就天下太平了啊!”
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头顶上方传来方沫的闷笑声,方炜叹气道:“所以说,那些口号都是骗人的,这些人,有几个造反是真的为了老百姓?不过是骗人来投效罢了!”
方沫道:“其实真要招揽人心,这些口号还不够好。”
“你有更好的?”
“说白了就是以利诱之,”方沫道:“不都说是为了百姓好才造反吗,那么你说,什么最能让百姓安心?”
“什么?”方炜想了想,道:“地?”
“是啊,”方沫心里神使鬼差的冒出一个词来:“平富贵,均田亩。”
他顿了顿才继续说下去,道:“这天下原本就因为土地兼并,导致天下九成的财富,集中在一成的人手中,也就是说,这世上,一大半的人是没有地的,加上如今难民遍地……这个乱世,要造反真的不要太简单。
“找个人多的难民聚集点,带他们去抢一家大量藏粮的富户,让他们吃顿饱饭……然后打出口号来,继续抢,继续分,那些难民必会闻风而来。等打下一个大点的地方,就真的将土地分给百姓耕种,那些原本就没地的百姓也会心生向往……如果发展顺利,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说到底,这天下,还是百姓的天下。”
方炜听得入神,没有说话。
“分田地最能吸引人,其实那些人也不是不知道,只是他们不敢,因为他们自己就是豪门,他们不可能自毁根基。”方沫继续道:“而且这样看起来势头很猛,但肯定比不上那些豪门的精兵悍将,人再多也是一盘散沙,而且如果控制不当,后期容易出乱子。”
“嗯,要一步步走稳,”方炜道:“还有人才,不仅要有能打天下的人才,还要有能治理天下的人才。”
方沫嗯了一声,在方炜身边躺了下来,两个人都没有继续讨论下去的兴趣——造反这种事,离他们太遥远了。
春天原本就是犯困的季节,三月的阳光更是温暖诱人,两人躺了一阵,都有些昏昏欲睡,方炜打了个哈欠,正要说话,出口却成了一声低喝:“小沫!”
他话未出口时,闭上眼睛仿佛熟睡的方沫已经睁开了眼睛,方炜一句“小沫”出口时,两人同时一按大石,一左一右电射而出。
“轰”然巨响,碎石纷飞,刚刚两人落脚的巨石上多了一道深深的剑痕,若非两人反应迅速,此刻已经断成四截。
斩中巨石的利剑在空中回旋一圈后,落回一只青色的剑鞘中,握着剑鞘的手,修长白皙,握剑的人,清癯高挑,悠然而立,淡淡道:“反应倒是不慢。”
方沫与方炜对望一眼,都从对方眼中读出了深深的戒备之色:一品!
要知道方炜的武功在三品与二品之间,在他这个年纪,有这个实力已经很了不得了,但放眼整个江湖中,却真的不算什么。而方沫,因为偏科严重,实力很不好说……他可以在算计再三,提前用药的情况下,轻易杀死一个二品高手,但也有可能拼尽全力,连一个三品武者的防都破不了。
要知道两个三品有可能可以应付一个二品,但两个二品,遇到一品高手却只有逃跑的份儿。若是三品,则连逃跑都是奢望。
方炜江湖阅历更多,对此人知道的更清楚些,道:“原来是最擅长脱手剑的诡剑唐傲。”
又对方沫道:“听说他是唯一一个肯为钱出手一品高手,也不知道是谁那么大方,肯为我们两个花这样的大价钱。”
方沫“哦”了一声,道:“你要不说,我还以为是个玩杂耍的呢,好好的剑,非要用来表演碎大石……嗯,这么说,他的钱包很鼓”这个人一见面就下狠手,显然不会因为他们态度恭顺就放过他们,既然如此,他们也不必太客气。
方炜笑道:“那是自然,这可是送上门的肥羊呢,宰了他我们就发达了!”
又道:“你上还是我上?”
方沫从袖中取出短剑,道:“既然是用剑的,当然是我来。也该有人好心教教他,剑是剑,飞剑是飞剑,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不要以为把剑飞出去,就成了飞剑……是剑,就应该好好拿在手里。什么脱手剑,不过是……邪门歪道!”
话一说完,一个飞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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