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常携带族中的物品,到南岸交易,换取陶器、食盐等必需品,而每一次,他们还都会带回新奇的东西。因着两人和南岸部族的往来,落日林人交好四方,适婚的男子,也因此有更多通婚的部族。
初来云野,落日林人在河畔部族看来,野蛮而落后,不想只是几年时间,这个野蛮部族也会织衣耕种,日子过得不比他们差。
木船在河中荡漾,行经一处水流湍急处,雍易神情淡定,沉稳划动手中木浆,夜辰的笛声依旧悦耳,水花溅上两人的脸庞,拍打船身。他们相伴在一起,总是显然从容,仿佛没有什么能难住他们,事实上也是如此。路途上曾遭遇袭击他们的两三个敌人,还不够雍易一人打,夜辰的长弓都没拉过。
横渡大河,两人平安回到属于他们部族的地盘,已是午后,芦苇沙沙作响。在河畔捕鱼的黄鱼最先看到了他们,挥动着鱼叉高兴叫唤,捕鱼的族人有五人,都聚集了过来。
他们听夜辰和雍易讲述此行的所见,欣喜看他们带回的骨笛,人们一个传一个试吹。音乐,是十分可贵的东西,他们有陶号,陶响,而今后还会有骨笛。
夜晚,在部族的长屋里,雍易将带回的磨谷盘交由族人,让他们学习制作,而夜辰则传授大家骨笛的吹奏方法。骨笛的演奏有的人手巧聪明,一下子就学会了,有的人怎么都吹不响,但他们可以充当听众。
几天后,人们在长屋外点起篝火,吹奏骨笛,无论男女沿着篝火起舞。秋日又将到来了,他们谷仓会有更多的粮食,不必再为粮食担忧。
巫采和朱矛崖坐在木台上观看欢庆的族人,他们身边陪伴着雍易和长脚亦。夜辰在人群之中,演奏骨笛,那些奇妙的曲子,由他奏出,它不属于自然的声音,仿佛是神灵的恩赐。
夜深,篝火旁的人们散去,雍易将父母送回屋,走在恬静月色下的聚落,心里分外的宁静。他执着朱矛,在聚落中巡视一番,走回位于长屋旁的家,他和夜辰的家。
夜辰在火塘边,借着火光察看一件虎皮,天冷,需要加盖皮子了。这是一件旧虎皮,有的地方已经掉毛,它是落日林之物,说来也是两人相遇的见证。
“我们不是有条新熊皮?”雍易把朱矛搁放在墙角,脱去脚上的皮鞋,坐在高出地面的卧铺上。
猎熊可不是容易事,要深入山林,云野熊少有,在云野熊皮是很贵重的东西。
夜辰把虎皮卷起,放在一旁,他从竹笥里翻出条羊皮被子,终还是不舍得用黑熊皮。
雍易躺上卧铺,雍易帮他盖上羊皮,他问:“怎么不用黑熊皮。”这羊皮被子有些窄小,是初来云野时,在物资匮乏下由夜辰缝制的。
“想给你做冬衣。”夜辰坐在卧铺,他脱去衣物,灯火下,他的眉眼温柔,饱含情感。
雍易低笑,粗臂将夜辰揽进怀里,说道:“我再去猎一头。”夜辰抱住对方宽厚的肩,拒绝:“不许你再去猎熊。”
雍易亲着夜辰的唇,喃语:“嗯,那就不去了。”
曾几何时,猎人们很少去和野兽互搏了,人命可贵,去猎杀野兽不再是必需。
虽然不用跟野兽互搏,学习长矛和弓箭还是很有必要,能打猎,能保护部族。随着老猎人们死的死,老的老,传授年少长矛技能,成为雍易、黑獾等人的职责。
族中那些曾经调皮捣蛋的小孩子长到十来岁,他们会被召集在长屋前的空地,学习长矛和弓射。
几年后,莫毛和狸儿,小长脚也已长到学习武器的年纪,莫毛跟雍易学矛,狗牙教狸儿弓射,小长脚跟黑獾学矛——老爹教儿子总是太严厉,效果不如别人教。
那时朱矛崖和巫采都已逝去,夜辰从巫采手中接过巫仗,成为了部族的觋。
他和雍易,共同守护着族人,像上一代人那般。
长屋大火坑的火日夜燃烧,像曾经洞穴主厅的火坑那般,农闲的人们聚集在长屋里闲谈,已是老猎人的狗牙和鹿角讲起了他们当年在落日林的往事,孩子们瞪大眼睛,惊奇听着。
他们听到骑巨犀的朱矛勇士,拥有人世最后一头火角鹿的长弓猎人,还有凶残的蓝脸人,以及虎王岩上死去的英雄们。身为故事的主角,雍易和夜辰坐在一旁,也充当了听众,往事彷如隔世。
又是秋日丰收的时候,执着巫仗的夜辰,步上长屋后头的一处高坡,走向执朱矛守护部族的雍易。雍易坐在一棵高大的树下,他披着黑熊皮,胸前挂着玉石配饰,他极具领袖气质,沉稳如山般。秋风起,吹动夜辰的长发,鼓动他的衣袖,他巫仗上挂的铃铛,铃铃作响,响彻天地。
在很多年很多年后,云野的落日林人不再狩猎,以耕种为生,他们也有了祭坛和保护聚落的壕沟。一日,三个调皮的落日林少年,在山林中冒险,他们在峭壁上发现了一处岩画,画作已经漫漶,但依稀可见岩画上有一位拿朱矛的骑犀人,还有一位骑鹿拿长弓的人。那头鹿的鹿角长得很特别,像团燃烧的火焰一般。
(番外完)
作者有话要说: 导演:全文到此完结,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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