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
赵志看四下没人才在林煜城耳边嘀咕了几句。难得离林煜城这么近,他鼻子痒痒的,想这林煜城长的还真不错,连他这个审美白痴都能看出好来。
按中医说法,人在正午时分阳气最盛,邪气不易犯。他们等到第二天十二点整才实施手术。
手术很简单,在林煜城和季为乐身上各划一刀,把赵志准备的药涂在伤口上,让它慢慢渗入。等身体吸收完全后,进行换血。赵志的药药性太猛,稍有不甚就可以要了季为乐的命,由于季为乐之前失血太严重,幼凡的精华已经消耗怠尽,必须用林煜城的血做支撑。但要是季为乐撑不过去,不仅他自己性命不保,还会危及林煜城。而这时候,可能只保得住一个人。
“算你们运气好,血型一样,不然华佗再世也救不了你们。哎,你们之中随便一个人必须挺过去啊,我还没拿我要的东西呢。我千里迢迢从怒江来一趟不容易,我可不能……”
赵志又在那里念经,此时的林煜城只觉得太阳穴一阵强过一阵的压迫感,外界一切声响都变成杂乱无章的弹唱。唱得他心悸。过了今天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还能不能和季为乐一起看。
如果两个人都活下来,以后的几十年就让他们继续纠缠吧。如果他死了,他愿意变成季为乐身边的露水或是尘埃。只要能一直看着他,跟他在一起。
吃力地转头看那条把自己与季为乐连接在一处的塑胶导管,顺着导管看到季为乐瘦骨嶙峋的手臂,再顺着手臂看到他苍白的脸。脑子里杂乱的声音变成了季为乐的笑声。
他说:“秦展扬,你是我的了!”
他说“我爱你”说了一万遍。
他还说:“我要做你的冬虫。”
傻瓜,冬虫、夏草最后都死在初春的雪地里,他们同生共死啊。
昏睡中的季为乐睫毛动了动,嘴角微微翘起说:“林煜城,不准叫我傻瓜。”
那一刻,他们血脉相连,甚至是思维都连在了一块。两个人脑中闪过同样的画面,他们一起吃蛋包饭,一起去理发。大学的课堂上,所有同学都在埋头测验的时候,林煜城假装不经意走到季为乐身边,用手指撩起他当时还很长的刘海。季为乐想抬头看他,被他一个暴栗敲在头上。
当然还有那些痛苦的,互相伤害。但在生命紧密联结的此刻,都不再能影响他们的心绪。
“其实我没有恨过你,我只是对你失望……失望过。”季为乐睫毛颤动依旧没有睁开眼睛,“但是现在,连失望都没有了。我爱你。”
“我也爱你,一直,永远……”林煜城被一股倦意袭来,嘴里还在嗫嚅着什么,沉沉地睡过去。
连梦都是一样的。
赵志看着他们在生命的关口互诉衷肠,难得也感动了一把。
他们之间的故事他一清二楚。让他感动的并不是他们纠结的爱情,也不是因幼凡导致的百年曲折,而是他们的勇气。
在背叛和伤害之后,他们依然敢面对自己,丝毫没有逃避他们还爱着彼此的事实。在承认爱的事实下互相折磨才是更加让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吧。
而在隐忍和付出之后,他们亦没有刻意去求得原谅或是换取同情。季为乐付出的痛快,林煜城报复的决绝,季为乐原谅的干脆,林煜城自责后是更镇定地踏进他亲手造就的废墟,在那片废墟上用虔诚重造他们的家。
不能单纯说他们对或是错,有些事是他们没有料到的,有些事他们知道了也无法改变。只是他们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即使恨过伤害过,人生还是勇敢的继续。
“唉……你们都是好孩子。”赵志喝着新泡的茅锋,在床边守着他二人。
破晓时分,换血完成。所幸全程都没有出意外,也许是求生意识发挥作用,季为乐恢复的状况非常好。接下来就是多休息,尽量减少体力的耗费。
身体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异常循环,早已经疲累不堪。但从昨天就开始昏睡,偏偏天明以后想睡又睡不着。林煜城无所谓,一直闭目养神,季为乐却待不住,暂时没有力气起来活动,只好跟赵志闲聊。反正赵志也是个多话的人,两个人聊着还挺高兴。
几乎是捡回一条命的季为乐一点没有起死回生的余悸,好象平常一样,只当坐了一晚日夜颠倒的飞机。
林煜城也没有之前的持重镇定,反而很随意的躺着,还拉过季为乐的手,偶尔对赵志没完没了的议论皱皱眉头。
在满室晨光中,早晨清新的空气里飘着淡淡消毒水的味道。阳光照亮二人苍白的脸,以及他们脸上的微笑。
虽然嘴里说的欢,围绕在他们身边的那种大难之后的平静,还是让赵志也感觉到了非凡的安宁。
“现在科技进步的这么快,这要是搁到以前,别说你吃了幼凡,要是没有这换血的设备,也是必死无疑。”
“以前?以前是多久以前?”季为乐总是从赵志的言语间听到一些怪异的说法。先前庄子的论调已经让他吃不消,现在又大谈特淡历史,他大病初愈的脑子更加转不过来。
“总之……就是很久以前,久到这世上还有完好的五颗幼凡的时候。”赵志捻了捻八字胡,卖了个关子。
季为乐没细想,他也实在想不出什么。
“你们的命算是保住了。真是造化。现在我要拿走交换的东西。”
“说,你要什么?”林煜城不知道什么时候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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