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人群去瞧他高头大马穿街过巷。
新科状元爷都要面见圣上的,我不禁在想,如果皇上看到亚卿,会不会想起,二十几年前,有个绝美的弱冠少年,意气风发地站在殿前,豔冠朝堂,万里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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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帮我交给他吧。”
我转头,便看见那年轻商人站在我的身边,手里握著一支笔。
我很吃惊地接过笔,转了一圈,就只看见四个字:金榜题名。可惜了,跟著亚卿那麽久,我还是不会认货,这又不知道是什麽名贵的狼毫,“你为什麽不亲自拿给他?”
他也很吃惊地问我:“你不是跟他……”
我笑了笑,把笔还给他:“你要送他的,你自己拿给他吧。”
“呵呵,不可能了,他已是新晋状元,早已离他天南地北了。”
我摇了摇头,这两人怎麽就这麽别扭呢?
“是我太自负,吃定像亚卿这般正直的人,官场一定走不远,所以我从来对他并不客气。以前是我还能拿钱养著亚卿,所以才能留住他,我以为他这般两袖清风的人定是难走的,没想到他这样平步青云。”
“看来啊,你虽然是叱吒商场的奸商,却是不懂爱之人啊。”
“或许是吧。你知道亚卿为什麽会离开我吗?”
马早就走远了,看热闹的人有的散了,有的跟在马後也走远了,我慢慢踱回自己的小店,顺便听听他们的故事。
“其实亚卿并不喜欢我,他总是看不惯商我的奸诈计量,他哪里懂得商场如战场,不精明点,准是阴沟里翻船。所以他唠叨说了好几遍,我听不得他总是这样妇人之仁,就说他‘百无一用是书生,吃穿用度哪一点不是用我的?用本事你用你的办法去自力更生啊?’结果他一气之下离开了我,跑到你这里来。”
顿了顿又说:“你可知道我当时都快急疯了,找了那麽久都没找到,差点连商号都不要了呢。”
这两人,明明心里有对方,却不让对方看到,也看不清对方的心,这种结,还是他们自己去解决的好。
“大老板,你知不知道,这天下最自负的便是书生?他们向来都自恃清高,宁愿一生清苦,哪会屈於人下?尤其是李亚卿那种规矩分明的人,能任你胡来,你是不是猜错了?”
一番话说得商人双眼瞪直,这神情,忽的让我想起谭爷。
再之後,李亚卿承蒙皇上赐婚,晋升驸马爷。
只是不知为何,最终没有成为陛下的乘龙快婿。
两年後,亚卿成了摄政王,还兼太子少傅。世人提起他,都会很好奇,这个未婚未娶的摄政王,为什麽一直都在寻找一个人?天涯何处无芳草,他要找的究竟是何方神仙,竟能让堂堂摄政王如此痴恋?
这都是後话了。
因为在亚卿做了朝官之後,铺里的生意一落千丈,我也没有什麽办法,直骂之前来买墨宝的人不会都是冲著亚卿的美貌来的吧?!
有一夜,我居然破天荒地梦见了我也高中状元,锦衣还乡。
醒来之後,我在床上坐了很久,很久,真的很久,久到肚子都饿扁了。
然後我决定,回一趟家乡看看。家乡,早就不记得名字,只记得是在华山脚下。
年幼时,家人曾要带著我登上那俯瞰大地的华山,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可惜我那时太小了,哭闹著不肯爬,说爬山好累好累。
这千里万里的红尘路,果然还是得一个人走啊。瞧小时候,在家乡住了十年,流落到洛阳,在墨莲也住了十年,和离江相伴了一年,和空爷也是相守了一年,如今和亚卿,仅仅过了两三个月就已然分道扬镳,各奔东西了。
人生路上,谁能与你携手同行一辈子?不过就是偶然遇到可以并行一段路的人,或者是累了,停下脚步时,刚好迎面而来的人也累了,也驻足而立,可以一同说说话,解解乏,然後就要背道而驰了。
都说无足身外物,岁月使无伤。
可心非身外物,岂是无伤?岂能无伤?岂会无伤?
寻他?哼,并非所有人,都可以千里相会、有缘再见、後会有期的。
只悔当初不懂,怜取眼前人。
吾心已凉彻。
当即我就下床收拾包袱,当然之前先下了碗面条填饱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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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今天的考试我好郁闷啊,经济类的永远跟我过不去……
☆、第七十五章、
人说,倒霉时喝凉水都塞牙,看来,今日出门没看皇历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这不,走了半天的路程,才进了这个忘了叫什麽名字的小镇的地界,刚刚才在驿站喝了碗茶,吃个馒头,正准备动身,脚还没有迈出半步,就硬生生被架在脖子上的刀吓得不敢动弹,连脚悬在半空都不敢收回。
只听到一个低沈的声音说道:“你敢走,我就杀了这些人。”
我这次用余光瞟到,驿站给围起来了,那些看起来会动刀动枪的,还有我这等比较凄惨地站在外围的人,都被刀剑招呼著。
一个慈悲为怀的声音微带著紧张:“你放了他们。”
我循声望去,两个面善的人落入眼中,这两个人,都过了一年多了,怎的还是这般纠缠不清?
我赌了一把,不顾刀架在脖子上:“一步大师,你知不知道离江在哪?”
一张嘴,除了那两人朝我望来,就连挟持我的那个杀手手都抖了一下,我的乖乖,他手上的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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