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忧的轻闲,是建立在他把各种的分工,全都分发下去的结果。自从当上军团长之后,他越来越体会到一句话,人力有穷尽,遇做大事,会要学会用人。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事事亲力亲为,那就算是做死,也做不做不完那如山的工作。只有尽可能的把各种工作,分发着适合的人手中,才能更好的完成。
“哈哈哈……”走着走着,黄艳阳居然无端的笑了起来。
“少爷,你快看,真是笑死我了。”
这小子还挺会分享喜悦的,不光自己笑,还准备让胡忧也乐乐。
胡忧还以为是什么事,转头一看,原来是几个人赶着一群猪在路上走,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不是那么听话,在路上乱跑,弄得几个人手忙脚乱的追赶。
“这有什么好笑的,还不快去帮忙。”
胡忧瞪了一眼,当先跳下了马。追上最近的一头猪,准备把它赶回主人的手里。
黄艳阳被胡忧瞪了个莫名其妙,摸摸鼻子,问风吟道:“风吟,你说少爷这是怎么了,自从出了浪天之后,我就没有见他笑过。”
风吟懒得理会黄艳阳,当是没有听见一样,也跳下了马,前去帮胡忧的忙。
“干什么了,一个两个的,都是那付德性。”黄艳阳嘟囔着,也下了马。他到没有马上跑去赶猪什么的,而是先把三匹马给牵到路边绑好。猪赶得怎么样,那是人家的事,这马儿要是跑掉了,他们可就得走路了。
有了胡忧三个人的帮忙,几头不听话的猪,终于都自由了位子,猪的主人对胡忧是千恩万谢。在别人看来,这不过是几头不起眼的猪,在他们的眼里,这可是全家财产了。
“老人家,你们这是从哪里来呀?”胡忧接受了主人的道谢,借机问道。这一路去乐永城,都没有见着什么人,想打听点实时的情况都不行,现在有机会,当然不能放过了。
“哦,我们是从乐永城出来的。”回答胡忧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他穿着普通百姓最常见的布衣,膝盖部位,还打着补丁,不问可知,家境不是那么好。
胡忧喝了口风吟递来的水,顺手把手壶接到中年男人的手里,问道:“你们是一家人吧,是乐永城的居然吗?”
中年男人双手抱着胡忧递来的水壶,犹豫了一下,没有敢喝,又把水壶还回给胡忧。这个水壶太漂亮,他怕弄脏了。
指着两个年轻一些的男女,和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中年男人道:“那是我的儿子和儿媳,小孙子。我们是乐永城外山里的,不是乐永城民,乐永城封起来了,里面的人出不来。”
胡忧也从情报上知道一点关于乐永城的事,在秦明还没有开始攻城之前,乐永城就已经城门紧闭,不许进也不许出。要不是这样,这条路现在应该满是逃难的民众,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连小猫也不多两三只。
“听说乐永城在打仗。”胡忧把水壶收了起来。他这个水壶,是宁南帝国的御用品,有名的雕花壶。他之所以递给这男人,不是想让他喝水,而是想试探这个男人的身份,是不是和他的衣着一样。因为这一家子,出现的时间和地点,都有些蹊跷,他不得不防着一手。
提头打仗,中年男人的脸色,就不是那么好看了。乐永城虽然是兵家必争之地,但是因为多年的和平,那里已经四十几年,没有什么战事。打仗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已经很陌生了。
经过与中年男人简单的交流,胡忧对乐永城的时实情况,也有了更多的了解。秦明的部队,确实开到了乐永城外,不外到目前为止,依然是对峙,并没有开战。
秦明的做法,让胡忧略微的有些奇怪,因为秦明这个人,一项谋定而动,行事风风火火的,胡忧以为,他会大军一到,二话不说,就开打,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玩这种对峙的把游。
到现在为止,胡忧还没有分析出来,秦明兵出乐永城的真正目的。
不错,乐永城是兵家必争之地,但是他的重要点,在于给金沙州一面的防卫上。现在金沙州在狂狼军团的控制中,乐永城于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做用。
胡忧也有想过,这也许是蕾娜塔和秦明将要出兵燕州的信号。不过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个猜想。狂狼军团和不死鸟军团一直有交情,大家是井水不犯河水,以蕾娜塔的聪明,应该不会主动的挑起两军的战争才是。
秦明虽然在名义上,并不属于狂狼军团的部下,但是他们有合作的关系。没有蕾娜塔的同意,秦明是不会那么轻易挑起战火的。
那么问题又回答了原点上,秦明究竟出于值得目的,要兵进乐永城呢?
“唉,真是想不明白呀”
打马继续前进,不日,胡忧终于来到了乐永城外十里亭。
虽然还有十里的距离,但是战场上那种特有的气息,已经能非常清楚的感觉到了。
胡忧这一次亲来乐永城,其实是有两个目的,一是想弄清楚,秦明为什么要兵进乐永城。
二一个目的,胡忧是想看看秦明是怎么样指挥大军团作战的。
从很早以前开始,胡忧就已经视秦明为最大的竞争对手。秦明的性格和实力,在年轻一辈之中,都是佼佼者。如果没有胡忧的横空出世,可以肯定,秦明绝对是这个大时代中,最闪亮的一刻将星。
胡忧对秦明的为人,算是有一定的了解,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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