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常理,胡忧好不容易抓到一个机会,肯定是有那么远逃那么远。但是胡忧却来了个反其道而行之,他跟本就没有跑,而是趁着瞬间的混乱,坐到了另一张桌台前,背对着童颜。当然了,胡忧也不是随便乱坐的。
首先,这张桌台的客人,刚刚离开,伙计还没有来得急收拾,胡忧坐下来,不但不会被桌上的客人给赶走,而且还能借那些残羹剩肴来打掩护。
二来,这张桌子是一个视线盲点,它离着楼梯口很近,可是又不太引人注意。
光有这两点还不够,最重要的是胡忧把身上的外衣给脱了,把里面的内衣穿在外边。胡忧身上的黑色不死鸟军服太显睛,早就让童颜给换给了普通的蓝布衣。这衣服胡忧已经穿了十几天了,童颜祖孙俩都已经和很习惯胡忧这身打扮,他们在找胡忧的时候,自然也习惯性的找蓝色。可现在胡忧身上的衣服,早已经不是蓝色了,他们当然没有那么容易发现胡忧。
短短的时间,能充分利用环境和自身的因素,来躲过危险,这就是胡忧的本事了。别看这些说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是多少失败和汗水总结出来的经验。要想成功,总不是那么容易的。
等童颜和童玲追出酒楼之后,胡忧这才大摇大摆的走下酒楼,然后蹲在了这个小摊前。
摆小摊的女孩非常热情,不断的给胡忧推销着货品:“大哥,这些都是亲手做的,你再看看这些,都很漂亮呢。”
胡忧边留意着周围的动向,边称赞道:“不错,不错,你的手艺真巧。”
女孩看胡忧来来去去都是称赞,却没有买的意思,不由有些失望道:“可是都没有能让你看上眼的。”
胡忧跟本就没有心买东西,可是听女孩这话,他觉得自己似乎伤害到了这个姑娘的自信心,人家姑娘摆摊也不容易,怎么说人家也帮了忙,还是买一两样好了。
胡忧笑道:“谁说我看不上眼,我是东西太漂亮,每一件都很好,不知道选哪一样而已。不如你帮我选好了,看我适合用那件。”
女孩瞪大了眼睛,失声道:“你用?”
胡忧刚要点头,马上发现这事不对。姑娘卖的都是手工制作的手饰,还有一些肚兜,t字裤什么的,这些明显是给女孩子用的。
胡忧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但是一点不脸红,嘿嘿笑道:“开玩笑了,我是给我妹妹买的。”
女孩这才释然,再次露出了笑脸道:“吓我一跳。我还以为”
胡忧接口道:“你还以为遇上变态了?好了,就这几样吧,帮我包起来。”
胡忧有往戒指里放金币的习惯,钱并不是问题。给了钱,胡忧一手拿着东西,在街上不紧不慢的走着,穿大街,过小巷,很快就离开了危险地带。
胡忧不能确定,童颜在这一带有多大的势力,不过他知道,现在还不是离城的时候,至少得先躲几天,等他们失去了希望之后,再想办法离开,那样会比较妥当。要不然再被抓,那就难脱身了。
一转弯,胡忧走进了一家名为五色花的青楼。这时候住客栈是不保险的,这青楼可就要好多了。谅童颜那个老头和童玲那个小丫头做梦也不会起到,少爷不但没有急着跑,反而还敢来青楼寻欢作乐。
嘿嘿,你们找去吧,翻破了天,你们也找不到少爷。
只不过少爷的青楼运一向不怎么好,不知道这次会不会好点。想来应该没有问题吧,这里可是宁南,不是曼陀罗,怎么着也应该转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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