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阿彻顺从地跟在十四岁的少年身后。
安嘉冕走着走着停在一面告示板前,指着上面:“这两个字叫什么?”
“汪汪!”绑徒!小金毛摇着尾巴说。
“叫绑匪。”安嘉冕耷拉着眼皮,手抄回口袋里,“做我的狗可以蠢,但不可以是文盲。”
阿彻不服气:“汪汪!”我不是文盲!不就认错个字吗?!
一人一狗走出警察局,深秋晴朗的一天,阳光照得人很舒服,柏叔的车还没到,安嘉冕低头看一眼阳光下金灿灿的小狗崽,忽然说:“我们走回去吧。”
“汪汪!”听你的!
刚走下警察局的台阶,背后忽然冒出一道高八度的男声——
“那不是我的狗吗?”
安嘉冕皱眉停下脚步,阿彻也纳闷地回头看向正朝他们走来的男生,男生留着一头刺猬头,穿着大落落的t恤和宽松的沙滩裤,看模样也就十七八岁。
安嘉冕瞥了刺猬头高中生一眼,自顾自走路没有搭理。
哪晓得刺猬头厚着脸皮追了上来:“等一下学弟,自我介绍一下,”说话间低头朝懵懂的卷毛狗眨了下眼,“我叫任海,你的这只狗应该是我家走丢的。”
阿彻听到任海的名字,不禁激动万分,嗷嗷地叫起来:“你真是任海吗?!”
任海冲他别有深意地笑笑:“这是我从老家灵犬镇带来的狗,一身卷毛,我一看就认出来了。”
这下阿彻确定这人就是任海无误了,艾玛总算找到组织了!
安嘉冕低头看着兴奋地摇着尾巴的史丢比,沉吟半晌:“你怎么证明这狗是你的?”
虽然这少年比自己矮了一个头,但气场却很强悍,不过任海也早有准备:“这狗叫滚滚,我只要发个指令,他就会在地上连续打五个滚。”
阿彻愕然地张大嘴,你就不能想个好招吗?
任海蹲下来,笑道:“滚滚,give!”
阿彻只好认命地在地上打起滚。安嘉冕沉着脸目视小卷毛团着身子往左边滚了三下,一屁股撞到电线杆上,又只好往右边再来了两下,最后晕头转向地站起来。
任海抬头看安嘉冕:“怎么样,学弟,这下能确定是我的狗了吧?”
十四岁的少年抿着嘴没有说话。
任海站起来:“狗走丢了是我的疏忽,这段时间多谢你照顾他,”说着从裤兜里摸出钱夹,掐了三百块,笑嘻嘻地递过去,“一点心意……”见对方一点没有要接钱的意思,那硬邦邦的姿态让他有点伤脑筋,“你要是喜欢我们家滚滚,要不改天……”
“别开玩笑了,我不喜欢。”
“啊?”刚刚还一直不出声不出气的,这回打断得也太神速了,任海愣了一拍,“那,这狗我就带走了?”
安嘉冕弯腰抱起错愕的金毛小狗,任海以为对方要反口,却没想到安嘉冕直接将狗塞到他怀里:“抱着他走。”说罢转身离开。
阿彻在任海手臂里呆呆地望着那道白色菱纹毛衣的背影一路走远,消失在街角,心里很难过。在他原本的计划里,是要为安嘉冕拿下比赛冠军,然后再在某个晚上一个人悄悄离开的。你不会看着我走,我也不会看着你走,等你醒来我就不见了,就像一个梦一样,那样多好。
不能陪你一起拿到全能犬的比赛冠军,真的很抱歉……
“你也没受伤啊,为啥要我抱着你走?”任海翻来覆去检查了一下狗崽,将阿彻放在地上,见小狗崽望着安嘉冕离去的方向出神,耸耸肩,“就那种富三代少爷,隔个两天就把你忘光了。”
阿彻低垂着头:“安少爷救过我的命……”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他呢。
“要不是你提醒他,他早就挂彩了,你以为他真能干得过四个歹徒啊?”
“安少爷是跆拳道冠军!”
“是是是,你家安少爷最厉害。”任海抄着手臂看着一脸认真地捍卫着前主人威名的小狗崽,“走吧,别看了,以我的经验,你家安少爷现在已经一个电话打给他家的管家狗腿什么的,让去买一只纯种金毛来补偿他的损失了。你以为他真把你当回事啊。”
阿彻不这么想。安嘉冕是除了贺兰老师和小修以外对他最好的人,他怎么都会记得,如果将来有机会报恩就好了。唉,想到这里不由有些垂头丧气,他这辈子要报的恩太多了,剩下大半辈子啥也不干,就报恩了……
至于任海是怎么找到他的,原来是有一次去导盲犬训练中心看朋友时碰巧从一只小拉布拉多嘴里听说有只金毛犬在找他,后来找去流浪动物收容中心,才得知他被安嘉冕收养了。
要接近这位金贵的少爷可着实费了他一番功夫,好不容易才在全能犬比赛这天找着机会,却没想到撞到绑架事件,还好他及时报了警。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任海低头问。
“汪汪!”我叫阿彻!
“这名字是贺兰霸给你取的吧?”
“汪汪汪!”摇尾巴。你怎么知道是贺兰老师给我取的?
“这种一听就像打了个喷嚏的名字除了他谁还取得出来?切,那家伙也好意思让你叫他贺兰老师啊?”任海摇着头撇撇嘴。
“这是好名字!”狗崽子气鼓鼓地道。
“我给你换个名,叫英俊大郎怎么样?”
“汪汪!”不怎么样!
“那小不点二郎?”
“汪汪!汪汪!”不要拿我的名字开玩笑!
“叽叽有型?”
“汪汪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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