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思楠是个好奇的妹子,且好奇心极大,是什么人这么大胆居然敢在人家温家的后院里接吻。
她倒是想看看。
说动就动,季思楠脱下了高跟鞋,猫着腰轻手轻脚的往那对男女走过去。
距离差不多了,站在一棵树后面,掰开扰乱视线的枝桠,睁大了眼睛看着。
视线里,男人松开女人的头,紧紧的凝视着她,眼里一汪深情是季思楠所看不到的。
季思楠知道tou+kui不是个好习惯,但她实在是好奇,很想知道。
夏天里最多的就是蚊虫,尤其是在这树木葱茏的后院里,季思楠又站在树底下,蚊子尤多。
季思楠被蚊子咬的身上冒出来好几个脓包,还是不想走,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前方的两个人。
她都在这里站了这么久,也喂了蚊子这么多血,要是连正脸都瞧不着,那她岂不是亏大了!
本着宁愿被蚊子咬,也不愿意吃亏的季思楠就躲在树底下,等着。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或者是三分钟都不到,男人就慢慢的转过头来。
咦?季思楠咦了一声,然后迅速的反应过来,就立马用手捂上了嘴巴,那个男人不正是温瑜海!
他居、居然跟一个女人在接吻!
是女人呐!
季思楠惊讶的嘴巴都快合不拢了,不敢相信,不敢相信,还是不敢相信!
传说中温瑜海不是不近女色的么!
季家有一儿一女,儿子季风礼自己创办了风盛,并且越做越大,而女儿相比不喜欢经商,倒是喜欢设计,尤其是对衣服之类的设计,所以向来宠溺女儿的季伯阳就将季思楠送去了美国的一家时装学院——f。
季思楠在学校里最崇拜的人便是与她一样同为华人的宋莲笙,是她同专业的学姐。因为一件名为红瓷的衣服作品而名噪一时,并且据说那件红瓷在拍卖会上以两千万美金成交,而那个拍卖者正是温瑜海。
宋莲笙不仅拥有天才般的头脑,此后没设计出来的作品皆是令人叹为观止。成为设计界冉冉升起的新星,而且人也长得很漂亮,高挑的身材,妩媚的面容,在异国外国人的眼中,这样的一位东方女子已然成为不可触摸的存在。
曾经有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宋莲笙的衣服不是应该穿在别人身上,因为穿不出衣服的美,更加体会不到设计师的用心。
在季思楠刚入校的第一年,身边的人。尤其是华人都会津津有味的讨论着宋莲笙,在遍布才子的人中脱颖而出。
季思楠也曾经有幸见过她,只是远远的观望,不准被靠近,原因无其他。就是因为有眼前的这个男人温瑜海。
听说在拍卖会上,两千万美金的高价压倒全场,从此以后,两人的关系在外界传的神乎其技的,说不清道不明,温瑜海的名字就与宋莲笙的名字绑在了一条线上。
宋莲笙和温瑜海的关系在学校里也成了一个谜,因为几乎是在每周的星期四。温瑜海都会亲自前来接宋莲笙,而其余的时间则是由司机来接送。
这样的关系,不是情侣,又是什么呢!
就连她也以为他们是情人,但事实上却不是。
有一次温瑜海在接受一场采访的时候,曾郑重其事的声明。他跟宋莲笙的关系仅限于欣赏者与被欣赏者。
大众哗然,以后的日子里,温瑜海照常在每个星期四的下午来接宋莲笙,而外界对温瑜海的报道就只有四个字——不近女色!
的确,除了宋莲笙之外。温瑜海从来没有跟别的女人上过任何花边新闻。
尽管说不是,但大多数人还是愿意相信,他们只是在低调。
不过,怎么会?
季思楠刚才的注意力都在温瑜海身上了,回过神的她连忙向他刚才吻得那个女人看去,可惜的是那女人实在是太过纤细了,从她这个角度根本就看不到那女人的正脸,别说是正脸了,就连身子都看不见!
宴会上人就这么多,前来参加宴会的每位千金小姐为了使自己在宴会上更加光彩照人,穿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名家私自定制,绝对不会有第二件,可惜温瑜海的身体太过庞大,遮住了那女孩的大半个身子,其余她看到的衣料,在黑夜里根本就看不清楚。
季思楠本就是设计血缘的高材生,对衣服的设计十分的敏感,但是在根本就看不清楚的情况下,想敏感也敏感不了。
季思楠想要走近一点,再次要围观的时候,很是破坏tou+kui气氛的手机铃声响起来了,她忘了将铃声调小,因为放大的手机铃声在寂静的后院里声音一下子扩大了许多,也惊飞在栖息在树上的群鸟。
季思楠自己就吓得手忙脚乱的拿出手机来直接挂断电话,在落跑的时候还不忘捡起自己的高跟鞋。
直到离后院很远的地方,季思楠才捂着胸口,一副劫后余生的样子。
拿出手机看着屏幕上的电话,是季伯阳打过来的,她回拨过去,不满的抱怨,“爸,你打电话给我干啥呀!”
都怪他突然打这个电话,害的她不能知道那女的究竟是谁了!
唉!郁闷!
季伯阳也被自己女儿突然抱怨了一下,摸不清头脑,“你现在在哪儿呢?”
季思楠低腰穿上鞋,“什么在哪儿,我在找我哥啊!”
只不过是在找季风礼的半路上开了点小差,跑去tou+kui人家接吻罢了!
“你哥现在就在大厅里,你也赶紧给我回来!”似乎是有什么来了,那头的季
喜欢我被外甥操请大家收藏:(m.52blshu.com),久久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