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离婚女性这样讲到她和前夫的关系:“我丈夫很单纯,特别顺从。我说在上就在上,我说在下就在下。他有时也想主动,但没有我的同意他不会做什么。他的个性压抑得很厉害。我当初就是觉得这样对他不公平,所以才同意和他结婚的。”
一位城市出身的女性嫁给了一位农村出身的男性,据她说,她常常是主动的:“我感情上挺满足的,因为我知道他心里对我特别好。我希望他感情冲动拥抱我一下,可他的作派是农民式的。所以老是我主动。”
观念的转变——女人也有享受性的权利一位女性讲了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观念变化:“我过去从来没有主动要求过,觉得一个女人去要求男人,太可耻了,臊得慌。
我后来这个伴儿说过:男的需要女的主动;我
说,哪有女的主动的,那太下贱了,太坏了,只有坏女人才会有这种要求,我只是附和他。直到跟这个男孩好了之后,我才觉得有了这种需要。“
有的女性从自己的经历中得出这样的看法——男人喜欢女人有点主动性。一位女性说:“结婚那么多年,我就主动过一次,那次我们做完后,我对他说,你还能再来一次吗?他高兴极了。”
“我认为女人可以主动提性要求,这是女人的权利,不会显得低下,当然要提得艺术一些,让对方能够接受。”
有的女性是从对比中了解自己享受性的权利的:“和丈夫做事时有种感觉,他太把女人当成工具了,总是这种姿势那种姿势地摆,我感觉很不好:而我的情人是个特别照顾对方感觉的人,他总是尽量做得让我感到舒服。他更知道怎样让女人感觉舒服。”
有些女人则将男人分为只知满足自己和也懂得满足对方的两大类,一位前后有过两位性伴侣的女性这样说:“我的两个性伴侣都属于让我也高兴的类型。”
有一位女性从自己与男友的交往中得到男人其实特别看重给女人带来快感这样一个结论:“我男朋友说过,他认为男人最大的快乐就是能给女人带来快感。”
据调查,有些夫妻之间是不能讨论性问题的,或因为羞于开口,或出于兴趣缺乏。但如果要男女双方都能享受性的快乐,就这一问题的交流是很有必要的。
这一点似与教育程度有关,一位女性这样说:“他的文化层次比较高,可以交流,可以谈开——你觉得怎么好,哪些部位刺激时觉得怎么好——什么都可以敞开谈。我们俩之间的关系不像一般人那样,女人总是被动的。我们两人都是主动的,两个人都在那儿忙活。他也特别注意照顾我,不是仅仅满足自己。”
“一般是双方差不多。他每次求我我都同意;我提出来的时候他多数也同意,但如果他特别累就不行。”
“我的观念是,男女双方的权利应该是相互的,不应当仅仅是女人为男人服务,仅仅是男人从女人那里得到快乐;女人也可以得到同样的快乐。”
“我现在意识到在这件事上双方都应享受。一开始时,我只是感到恐怖,跟那个时代的教育有关系,那个时代的教育是害人的、扭曲人性的。当时做这事时总怕怀孕,怕没法交待。”
一位自认观念新潮的女性提出这样一种看法:“有些不得不和男朋友分手的人说,我这几年什么人也没跟,我都给了他,他对我这样不应该。我觉得这种说法不公平,因为在两个人的关系中,不是你为他怎么样了,而是双方都enjoy(享受)了。”这位女性还对女性的性权利和性关系的主动被动模式作了更细微的区分,在性权利方面她的观点是:“女孩也可以玩弄男性,虽然我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做过,但我喜欢双方都enjoy”。
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规范要求妻子根本不应对性事感兴趣,而只能对做母亲感兴趣;女人也不应该从性j中得到快乐;女人只是被动地做出牺牲,满足丈夫的yù_wàng;如果女人主动要求性j或对性j有兴趣,那就成了惊世骇俗之举,是令人厌恶的。(哈斯等,第20页)在性的问题上,心理分析学派的大师弗洛伊德(freud)和性学家埃利斯(ellis)都持有男主动女被动的看法,他们关于男人是活跃的、富于攻击性的,而女人是被动的这一观点一直没有受到过认真的挑战。直到非常晚近的时期,社会调查还在不断重复和肯定这一观点:在我们的社会中,成年人异性恋活动频率的主要决定因素是男性在这一活动中的活跃程度。例如,美国近期的调查表明,有一半的夫妻仍为丈夫主动;有14%的妻子更主动;其余约三分之一是夫妻的主动性差不多。(哈斯等,第223页)对此,女权主义提出的疑问是:那么女人的yù_wàng到哪里去了呢?
从本次调查可以看出,大多数的男女性关系是男主动女被动的,不仅如此,还有人认为,性关系应当仅仅是女人为男人提供性服务。从仅为男人服务到自己也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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