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裳女即将离去之前,回忆往昔岁月,一弯新月勾动肝肠,曾击船而歌,声动肺腑地高歌一曲声声慢。eww wㄟ1xiaoshuo曲中词意豁达,真情流露,道尽了人生苦乐。
莺莺燕燕,假假真真,朝朝暮暮岁岁。
柏叶香椒花落,玉壶已碎。
星眸转雪趾媚,笑豪杰,脸红心沸。
皇霸业,气干云,叫我转头轻啐。
倘若红颜消退,冤孽障,你拿甚么赔罪?
吮趾膝行,笑颠了罗刹鬼。
长乐宫夜未央,黯凭栏,痴痴醉醉。
海浪涌,中天月何时可缀?
繁花似锦的凡人界,在另一个位面却被称为“九狱”。因为那里是有着太多的**和诱惑。传闻,被投身“九狱”的人,若是在九世轮回中仍不能脱出桎梏,将永远的在“九狱”中沉沦
无边的衰草由脚下的原野直连到天际,一轮斜阳远空低垂,日晕层层幔幔,红亮似火。晨夕手抚及腰的荒草,呆望远方。
金风袭来,身边,落叶衰草随风舞扬,天边,白云苍狗不断流转。旷野中的晨夕形容枯槁,眼神滞涩,机械地拖动双腿,行尸走肉一般地向前走去。天边一声孤鹜长鸣,霎时牵动肝胆,但他眼中的光彩随即隐没,消失不见。
秋风萧瑟,天地辽阔,藤蔓巨木,白草红花,不论是山河胜景还是虫豸呢喃,在他的眼中一概没有分别。他不知向何处去?不知能做何事?要不是实在在山野中躺的倦了,静极思动,他连行走的念头都兴不起来。
叱咤风云、挥斥方遒的日子已经离他远去,情根深种、不离不弃的执着没有了任何意义,只有在他颈中那颗温润的红色石头,仿佛还在证明着他的存在。
漫无目的的在山林中走了三天,一座边陲小镇出现在晨夕的眼前。镇子的大街上,村民客商,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在山野间的时候还好一些,越是接近人群,晨夕就感觉愈的落寞。他明显感到与这里所有的事物和人都格格不入。他强烈感到一种抗拒,抗拒与人接触,抗拒融入俗世洪流,抗拒再受到伤害!
他转身欲走,眼角中,酒馆门前挂着的一幡酒旗,一晃而过。晨夕的心仿佛被人猛然抓了一把,倏的揪到了一起。他想起了自己的好兄弟-仲北。仲北生性豁达,最爱豪饮。他的酡酡掌法,越是在酒力的激下,越是打得出神入化,虎虎生威。兄弟二人那些并肩战斗,闯荡天下的热血岁月,如今换来的只有无边的痛楚。
神使鬼差之下,晨夕走进了酒馆。这是间最简陋的酒家,屋子里的桌椅板凳乌漆抹黑,罩着一层老厚的油泥。晨夕挑了张靠外的桌子坐下,没等他开口,店家已经端上了一壶老酒,一碟小菜。晨夕神不守舍的样子,像极了一个落破潦倒的酒鬼,难怪店家看人下菜碟,不肯给他好的酒食。
他本就不是来享受的,店家的冷谈反而正对了晨夕的心思。就这样,晨夕一壶浊酒,两把花生,乡村野店,临窗独酌。那酒味甚劣,入喉犹如流炭,一杯入肚,一抹赤红便在他的脸上升起。
往日亲人的音容笑貌,上天入地的峥嵘岁月,如今的孑然一身,在晨夕的胸中反复激荡。机缘巧合之下,拥有三大圣体之一的清风不灭体的他,千盏不醉。熟料酒入愁肠愁更愁,晨夕在这座小店中,竟险些被这一壶劣酒,醉了个人事不省。他不愿在人前出丑,站起身付账时,才想到自己哪里来的半分银钱?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的一身奇功,晨夕第一次使用,竟然将之用在了一顿霸王餐上。少时,酒馆老板惊奇地现,一直坐在角落里的落魄青年,不知何时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除了恼恨地不断咒骂之外,他不禁庆幸自己没有端上好酒菜的先见之明。
已经酩酊大醉的晨夕,踉踉跄跄地走入野地荒原。他的人生信条曾经是:茫茫人海,绝不人随风飘荡!可是现在,他却只愿长醉不愿醒!
拥有与五行同质、几乎不可毁损的清风不灭体,先后三次逢难重修的四转金身,曾经羡煞无数人、身怀无上神兵-惊鸿宝刀的风魔传人-晨夕,此刻唯一想要做的就是酣睡,持续的酣睡,抵死的酣睡,最好就此睡死过去。
清晨,当草叶上的露珠,绽放着短暂生命中,最动人的光彩的时候,远方一队车队,由远而近。
“老根叔,快看,那里有个人。“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叫道。
“小海,去看看。“老根叔道。
“好嘞。“
另一个叫小海的小伙子答应一声,跳下马车,向晨夕走来。
晨夕虽然借酒买醉,但灵觉不失,早在这个车队远在里许之外,就已经查觉。只是他异世飘零,生无可恋,干脆逆来顺受,一切由之。小海见到草甸上横卧的晨夕,闻到他身上残留的酒气,厌恶的叫道:“是只醉猫,别管他了,咱们走吧。“
最早现晨夕的年轻人道:“别啊,看他醉的人事不省,这里山沟野外的,狼虫出没。一旦被野兽寻到了他,焉有他的命在?“
小海道:“小石头,偏就你多事。这一路上风餐露宿,你还嫌不累吗?“
老根叔叹道:“这年月兵荒马乱的,人们不是打仗流血,就是借酒消愁。既然遇到了,就带他一程吧。大牛、二牛,你们把他抬到马车上来吧。“
小石头闻言,高兴地帮着大牛、二牛两位孪生兄弟,一起将晨夕抬上了马车,还对小海道:“小海,就你小心眼。明明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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