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繁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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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平和地结束。
雷映安及雷任廷各自上楼去洗澡,而童无邪将碗盘全部收进厨房,拿着抹布擦着餐桌面。
坐在客厅的雷先爵抬眸望着妻子忙碌的模样,唇角轻勾,问道〝老婆真贤慧,我从没看过你做家事,爸妈也说你不会做,你什麽时候会的?〞
〝嗯…这些基本的当个女人都要会不是麽?〞童无邪反问,打算直接略过他的问题,不详细回答。
她总不可能跟丈夫说,我是重生前学会的,是死过一次的人,他应该会直接把她当成疯子看。
〝也是,像映安,爸妈太宠了,就不算个好女人。〞雷先爵有感而发地说,他也不是没想过要教导妹妹,只不过她实在太娇纵,个性也不是一二天就能改变的事情,所以想管是力不从心。
童无邪耸耸肩,〝如果映安未来的老公是个惯她的男人,那你就不需要操心。〞,明白雷先爵的担心。
唉,果然女人不能够放任自己被宠,宠成像条高贵的狗儿还真不好,上辈子她跟雷映安是半斤八两,被宠到失去自主能力,所以现在她才要摆脱被宠的日子。
还好自己走过一回,因此这辈子能够修正错误。
跟着女人走进厨房,雷先爵杵在她身旁,痞痞地说〝无邪今天反应够快嘛,才没被任廷笑话。〞
吼──这男人还敢说!
他难道没见到一顿饭下来,小叔总是用夹带着暧昧及戏谑的眼光看着他们俩吗?他是眼睛严重散光还是选择性忽略?
小叔只是没说,笑话是笑话在心底的好不好!
想着,恼羞成怒,童无邪唇边扬起甜甜的笑容,回答〝人家哪有老公反应快,你做什麽事情都厉害呢,结婚前我听爸妈说啊,就觉得自己好「幸运」,能够嫁给你。〞
她特别强调幸运,带着一丝揶揄的口吻。要不是「幸运」地嫁给他,她怎麽会上演离谱的自杀记,还重生回到嫁给他後一年。
如果要是重生到嫁给他之前的时间,打死她她都不会点头答应爸爸这椿婚事。
〝好说啦,不过我从小到大还真的做什麽像什麽。〞雷先爵轻啄一下妻子的粉颊,被她捧得有些飘飘然。
〝真的?老公好棒,那老公可以帮我忙吗?可是我怕很为难老公。〞
〝什麽事情都尽管来。〞
女人回吻下男人的唇瓣,娇俏地笑着说〝麻烦老公帮我洗碗,我整理剩菜及冰箱喔。〞,说着,她抓过他的大手,将菜瓜布塞进他的手掌心。
洗…洗碗?洗碗?!
雷先爵呆住,垂眸看着手中那片绿色粗糙物及水槽中大小碗盘,顿时囧了。
从小到大,父母亲只要求他把书读好,要他学习才艺,训练他接管雷家产业,打理公司,他总是在书房里头苦干,可没做过一丁点家事,这下好笑了……
童无邪瞄了男人一脸菜色,早就知道他不会做家事,就是故意挖陷阱给他跳,心正笑着,哼,自大呗,就给你自大得拿石头砸自己的脚!
接着,她装作失望的模样,说〝唔…这件事好像很为难老公…看来老公……〞
〝我又没说我不会做!〞雷先爵一个不甘示弱,立即站到水槽前,挽起袖子,开始认命地洗碗盘,动作极为僵硬且小心翼翼。
将剩菜冰箱火炉快速的整理过後,童无邪看着丈夫拿着碗盘几次都差点弄破打碎,他的眉心严重地纠结在一起,就让她心情大好,看了会,终於看不下去,问〝老公,要不要我帮忙啊?〞
〝不需要,我可以自己来。〞雷先爵赌气了!
这些碗盘也不过是上个洗碗精刷刷,然後冲水洗净,有比他看报表难麽?!他就不相信自己连这十来个晚盘都洗不好。
望着他坚持要将事情给完成的那股劲,童无邪心尖稍稍放软,他专注的俊脸令人着迷,性感的薄唇直直抿平,这模样很可爱。
其实,在做事上,他是一个敢做敢当,勇往直前且撑下重担的一个有骨气的男人,只可惜在感情上,他的心不属於她的。
所以他们只能当滚床单的炮友,至少他这生带给她上辈子从未享受过的欢愉高潮,她不介意继续陪他滚,然後等到她成为小富婆,小三出现的那天,她会潇洒地签下离婚同意书,管他跟她爸妈会如何跳脚。
想着想着,男人终於将洗净的碗盘给收进碗槽,回头朝她露出一个灿笑,洋洋得意,因为他想一个都没破,所以可见他还是有点天份,只不过动作慢上许多就是。
该死!他能不能不要这样笑!
这让他原本就宛如男偶像般的俊脸更显加出色好看!
前世,他不是脸冷得跟石头没二样吗?笑对他来说似乎是太阳打从西边出来,天下红雨般的不可能,怎麽这生就如此不正常?
童无邪不知道哪个点出错,怎麽她跟他都变得好不正常,尤其是二人亲密的相处在一起时。
当她正微愣时,男人的大手握上她的小手。
〝干嘛?〞她困惑地看着他。
〝我们该上楼去上你的骑马课了。〞雷先爵坏心地微笑,牵着她出了厨房,往楼上走。
骑马课?
你妹的骑马课啦!
古人说饱暖思淫慾,果真不是没有道理。
这男人还惦记着吃饭前说的话,「哥哥还可以当马给你骑喔。」,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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