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今日东市的马市要开了,这些人,都是去瞧热闹的。”
九辰奇道:“月城并不缺马,这有什么热闹可寻?”
小二嘿嘿一笑,道:“公子有所不知,这东市的马市,每月只开一次,每次只有一匹。这卖马的,也是个怪人,听说是从北边的卢方国来的,别人卖马,卖的是价钱,他却反着来。依他定的规矩,谁要是有本事能驯服他的马,他便将马白送给那人,分文不取,若是驯不服那马,便是给他万金,他也不卖。这不,已经大半年了,那马还没有卖出去呢,两位公子评评理,这人是不是脑子有病?”
季剑一听,顿时来了劲儿,骂道:“你懂什么,这卖马的人才不简单,好马如挚友,若是落到不懂马的人手中,便是祸害良马。此人正因为懂马,才会一心求取伯乐,你这样的大俗人,自然不懂。阿辰,既然有好马,怎么能少了我季剑,我们去会会这位懂马之人,如何?”
九辰点头,道:“不错,我正有此意。月城奇人颇多,说不准,咱们还能觅得一二知己。”
季礼与季宣看饭已吃得差不多,倒也不想拘束他们,便由着他们去了,只是季宣再三嘱咐两个少年断不可惹是生非。
两人到时,马市外已然人山人海,根本看不清里面状况。多亏季剑厚着脸皮陪着笑,才一路拉着九辰挤到前面。
所谓的马市其实是以木栏圈起来的十分广阔的跑马场,十分简单。而场内仅有的一匹马,遥遥望去,通体炭红,长鬃披拂,腰身挺直,蹄大腿细,肌肉柔和健美,皮毛十分鲜亮。
此刻,正有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在场中试图驯服此马,只见他一手拿着萝卜,一手拿着笼套,诱哄了半天,刚想试图靠近马身,便被那马凌空几个蹶子踢出了场外。而那马儿则骄傲的昂首骄嘶,继续悠闲的在场内踱步。
季剑望见那马儿落下的十三朵蹄花,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惊得大叫道:“阿辰,这是火龙驹!真正的马中之王火龙驹啊!”
九辰亦面有诧色,道:“真是没想到,这世上竟然真的有火龙驹。”
说话间,又连有数人被那马儿踢出了场子,此时,一人站到临时搭建的台上,拱手道:“诸位,今日挑战者已满三十人,我这马儿也累了,咱们下月马市再会。”
众人闻言,好不遗憾,纷纷抚掌叹息,更有人高声喧哗,要求晚些闭市。
这声音清澈空灵,甚是舒服,九辰抬眼望去,只见台上立着一个年轻公子,荷衣蕙带,秀骨如玉,眉目清极绝尘,正应了那句月下临风绝纤尘,不由一怔。
季剑却猛然一个纵身,跃入场内,睨着台上之人,朗声道:“今日,此马归我!”
年轻公子身后两人见状,想要进场赶人,却被他抬手止住。不过众人见着少年口气着实大的离谱,纷纷唏嘘不已,等着看好戏。
年轻公子点了点头,便立刻有人隔着围栏将驯马用的萝卜和笼套递给季剑。
季剑看也不看,道:“宝马自然识英雄,何须如此粗物!”语罢,健步如飞,凌空一跃,人竟然已经稳稳贴在了马背之上。
众人睁大眼睛,爆出如雷的喝彩之声。九辰抱臂,立在人群之中,好整以暇的懒懒看着场内情景。
场内,那马儿显然被激怒,两只前蹄猛然直竖起来,一个旋身,想要将季剑甩下来。
季剑早有准备,死死抓着缰绳,任由那马摔落在地,然后在马儿转身的一瞬间,借着缰绳,再次跃身上马,紧贴马背,夹紧马肚,出拳便狠狠击打马头。那马愤怒的嘶叫,旋身凌空尥数个蹶子,再次将季剑从后甩下,而后撒蹄在场内狂奔起来。季剑抓紧马尾,身体贴着地面,被那马一路拖着飞奔,一身白袍早已破烂不堪,双臂双腿亦被磨得破了油皮,渗出许多血。
场外之人何曾见过如此惨烈场面,纷纷有些惊惧,同时夹杂着难言的兴奋。
眼见那马跑得愈来愈疯狂,丝毫没有停止之意,九辰微微蹙眉,臂上箭袖一动,场内马儿忽得扬蹄嘶鸣。
季剑看准机会,借力翻身上马,将缰绳系在身上,抱紧马头,那马仿佛受了刺激般,带着季剑,一路绕着马场狂奔。也不知过了多久,那马儿终于缓缓停了下来,仿佛犯了错误的孩子般,垂首喷着鼻息,踱着碎步。季剑将脸贴在马头上,那马儿立刻露出温顺神色,场外人蓦然齐声欢呼:“驯服了!驯服了!”
台上那年轻公子却好似不甚满意一般,连道可惜。但鉴于众望所归,年轻公子依旧很有风度的道:“恭喜这位公子,获得神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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