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市某间面馆里。
国锋和楚开夏看了眼桌子上的排骨面,激动的拿起筷子,大吃起来。
而金坤看着面条看了半天,迟迟提不起食欲来。
李华道:“怎么了,快吃啊。”
“不想吃。”金坤摇了摇头,声音低落的说道。
李华笑了笑,道:“不就是输了一场球,别在意。”
“可我觉得我们永远也打不过他们。”
如果只是输球还不至于让金坤这样,关键是输的过程,让金坤都开始怀疑人生了。
“那你就错了。”李华看着金坤,道:“如果比天赋的话,你们比他们不知道强了多少。”
金坤一脸不信的问道:“那我们为什么会输。”
“你们会输,不是输在天赋上,而是在······”李华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道:“意志力上。”
李华说的没错,论天赋,金坤他们三个直接甩了天云一行人好几条街。这点,从天云那烂成渣的进攻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李华解释道:“防守,是一件考验毅力的东西,尤其是在进攻一直不中,频繁打铁,影响到士气的情况下,还能坚持不懈的去防守,这是件困难的事情。没有强大的毅力和对胜利的执着,是绝对办不到的。”
“意志力。”金坤轻声念着。的确,在跟花冰对位的过程中,他也明确感觉到了对方跟自己一样,很累。可是不管再累,花冰始终没有放弃,丝毫不肯降低防守的强度。反倒是金坤自己,在花冰的防守面前,先一步放弃了。
“前面的任务,你们完成的很好,可是真正的考验,现在才开始。”李华看了他们三个一眼,继续道:“你们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去打败剩下的三个街球场。成功,我相信你们将会有质的飞跃,将离梦想更进一步。万一失败,那么很抱歉,我就不能够让你们加入华人中学,也没办法帮你们,甚至是我自己,和整个华人中学篮球队,实现我们的梦想。”
事到如今,他们三个才认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
“那,我们该怎么做,怎么才能打赢天云球场。”国锋嘴里塞满面条,口齿不清的问道。
“很简单。”李华微笑,道:“再去挑战他们,一直打到你们打赢为止。”
“啊~~~!”众人傻眼了,这叫什么办法啊!?
“想要在短时间内强化意志力,有两个方法。”说着,李华伸出了两根手指,“第一个,就是军训。军营,是最能锻炼意志力的地方。而第二个,就是失败。失败可以让一个人一蹶不振,也可以让一个人更加顽强。因为只有深知失败的滋味,才能够更加明白成功的可贵,才会更加渴望胜利。”
李华的话听起来很有道理,让他们三个丝毫没有反驳的余地。
“可是······”国锋显得有点不情愿的样子。
“放心吧。”李华知道国锋在担心什么,道:“我既然要帮你们,就会帮到底,你们只管去打球,剩下的事情我会帮你们办好。”
输球,国锋不怕,他怕的是自己的球衣。
“那个,大叔,我有个问题。”一直在埋头吃面的楚开夏抬起头,问道:“我想知道,为什么天云那群人会有这么强的意志力。他们应该没有参加过什么军训吧,而且他们这段时间一直在赢球。”
“他们的意志力,是被生活逼出来的。”李华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对h市所有街球场做过详细的调查,所以对天云球场的过去,他也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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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h市还没有叫做‘天云’的街球场。而现在天云球场的这块地方,说来也许不会有人相信,在那时候竟然是一个垃圾场,每天都被又脏又臭的垃圾所充斥着。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垃圾场,是一个令他们作呕的地方。可对于那些穷困潦倒的人来说,垃圾场,就是一座宝库,是能让他们继续生活下去的地方。尤其这些人,还是五个未成年的孩子。
没错,雷冥、吴茂飞、花冰、李南、林赐五个人,全都是孤儿。他们无家可归,只能四处流浪,四处乞讨。最后,他们全都沦落到这个垃圾场中。相同的遭遇,令他们情投意合,最后结拜为兄弟。
即使是在当今这个小康社会,依旧存在着贫富差距,更何况是在那个时候。在他们五个靠捡垃圾维持生计之时,那些有钱人则将许多仍然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当作垃圾丢弃。
不过这也方便了他们,大家丢的大家越多,越好,他们靠捡垃圾赚的钱就越多。
久而久之,他们也有了一点的积蓄。
就在他们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要这么卑微,贫穷的过下去时,一件事情改变了他们。
有一天,垃圾场多了一个破旧的篮球架,还有好几个畸形的橡胶篮球,这些都是某个体育馆丢弃的。
和其他人一样,在他们刚接触到篮球时,就深深喜欢上了这项运动。于是他们合力,将篮球架给修好。从此,他们有了一项爱好,打篮球。
那时候,篮球还不是很流行。但是聪明的林赐知道,在不久后的将来,篮球很有可能成为一项全民运动。所以,他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办法,就是建一个篮球场。
这个计划说来容易,可对于他们来说,做起来可就难如登天了。因为,他们没有钱。
想要建一个私人的篮球场,首先,你要先有这片土地的管理权。然后,还要装修,还要买篮球架,这算起来可都是钱啊。而且,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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