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我们为之付出更多。
我不会再浪费一年光阴——为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
生命突然变得好单调。
我很想念无极,虽然从来不曾告诉他知,但我真的想念他。
我不能在食堂制造和他的邂逅。
我不能在回家的路上看他扫地。
我不能坐在讲台下把他尽收眼底。
我不能在跑道上寻找他的身影。
我甚至不能在经过他的教室时对他暗送秋波。
他离去后一个阳光懒懒的周日午后,我悄悄走进他以前所在的教室,走到他曾坐过的位置上,那曾是我唯一的焦点。我在那里坐下,从他的角度去看宽阔的黑板、去看窗外葱葱郁郁的梧桐树,就好像我和他离得很近,我们的所见所感都是相同。
高二了,全班女生突然间成熟了,一个个母性大发,上课下课都争先恐后织毛衣。
一次历史课,历史老师正在黑板上奋笔疾书,无数女生在下面唧唧复唧唧。
突然“呛——”的一声,随后是一片寂静,再随后,有人扑嗤笑出声来。
历史老师转过圆圆的身子,透过眼前两个厚厚的啤酒瓶底,虎着脸问:“什么声音?”
堂下鸦雀无声,所有女生都临危正坐,一个个露出无辜的茫然的表情,甚至有几个人还装模作样的抄笔记。老师无奈,又转回身去。
女生们立刻又从书桌里掏出毛线银针继续工作,刚才的罪魁祸首刘卓艳同学则钻到课桌下面,拾起方才那根落地的编织针。
天啊,这就是我们,哪里有一点点高二学生的样子。
唯一几个不热衷于织毛衣的女生,只有我,秦可,和芃芃。
我原本是想织的,织给无极。但我是那种心灵手不巧的女生,织了个开头看来看去不像领口像抹布,于是理智放弃。再说,即使我有勇气织出来,也没有勇气送出去。
秦可是百分百女强人,岂会做出这么儿女情长的事情?
而芃芃是修女,没有哪个男人能入她眼,她看男生从来是向下45度角,所以也不织。
芃芃很喜欢王菲,自己也像王菲一样越来越酷,我对王菲没有特别的感觉,如果说喜欢,也是爱屋及乌的喜欢,我知道林夕欣赏王菲,好词总是给她。
我喜欢林夕,喜欢他天马行空的词,喜欢那些抓不住的意境。
说白了,我有点小资情调。
正如我喜欢张爱玲,沉溺于那些没落年代里的没落情感。
我喜欢余杰,笑着看他把北大人的狂傲自大发挥到极致。
我喜欢王家卫,虽然他的电影一部比一部难懂。
我喜欢方文山,然后爱上带他横空出世的周杰伦。
我们班织毛衣最拿手的是南北双雄。
南面这个是我的宝贝同桌刘卓艳,黄涛考上了武汉大学,所以卓艳要把爱心毛衣千里迢迢送情郎。不过我常常骂她:你有时间织毛衣,怎么没时间做作业阿?你还考武大呢,考得上才怪!然后,卓艳总是可怜巴巴地看我,我这个人,就是那么善良心软,立刻掏心掏肝地去给她讲解数学试题。
北面那个叫宋志雅,她和我们同班的钟波同学出双入对。这对于视早恋为洪水猛兽的老师们来说,无疑是头号难题。
有一天晚自习过后,姜老师埋伏在校园里的一排紫杉树后面,亲手逮捕了这对手牵手看月亮的鸳鸯。
终于东窗事发,于是姜老师请来了双方的家长,对两只鸳鸯分别进行深入的严肃的思想教育,最后,让两人写了检讨书,保证信,保证今后井水不犯河水。
宋志雅天天哭,钟波天天喝酒,好像现场版的琼瑶剧,悲情得很。然而两个人表面上屈服了,私底下却更加海誓山盟,发誓一辈子不离不弃。
我们这群同班同学,都为他们执着的坚贞的爱情所感动,给与了他们深刻的同情和支持。
我们自己是没有勇气这么破釜沉舟爱一场了,支持他们,就好像支持我们内心一个风花雪月的梦,为了见证我们并不激扬的青春。
可是,这样爱得死去活来的一对人,上大学之后没有束缚反而散了,宋志雅出国了,钟波去了一所三流学校,时间空间的阻隔让他们放弃了这段青涩恋情。
我不明白,是他们离弃了爱情,还是爱情将他们抛弃。
也许
爱禁不住空间的考验。
誓言敌不过时间的风化。
那时候我很喜欢听徐怀钰的《分飞》:
“……
雨纷飞 飞在天空里是我的眼泪
泪低垂 垂在手心里是你的余味
谁了解 真心的付出换来是离别
我知道 爱过后会心碎
我相信 爱情没有永远”
但那时的我并不赞同最后一句话,在我心里,仍相信着童话,仍相信着爱会地久天长。
可是,长大之后的我反而动摇了,或许只有等到万水千山走遍,我们才肯相信,爱情真的没有永远,所谓永远其实只不过是一瞬间。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我不小心听说秦可喜欢上隔壁班的一个男生。
“天下奇闻啊,秦可也会喜欢男生啊?”我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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