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说:“伯妮,我的喜好和你喜欢针织一样,你会主动告诉和你发生过关系的人你喜欢织毛衣吗?”
一个穿零码套装,天生金发,一生不婚,雷厉风行即将成为副校长的女士,独处时最大的乐趣是挽起头发打毛衣,并且积累着送给真正亲密的家人和朋友。这个爱好很破坏她的形象。“……但是这一个不一样。”伯妮丝女士喝完她的伦敦雾拿铁,轻巧地放下瓷杯,说:“谁知道呢,也许当我遇到一个让我做出稀奇反应的人,不论男女,我都会主动告诉对方,我喜欢织毛衣。”
第四章
年轻人如愿以偿成为教授的助教,总在教授上课时乖乖坐在旁边,侧背的邮差包端正地放在膝上。
他在长廊上跟教授走回办公室,教授步速很快,高大强健,走得快就像一阵风,年轻人总顶着一头卷发挎着邮差包跟在后面。看见他背影的人都忍不住微笑。
教授研究北美印第安部落使用的语言,讲到不同部落语言的融合,很多时候语言的发展与孩子有关。许多语言学定义的转换就以孩子是否开始使用这种语言为标志。教授真正去了解过一些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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