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过两天有空吗,”
“咋了,有空”
“过几天是四月一,电影院会放张国荣的电影,咱们去看吧。”
“ok。”
话说余帆那是真喜欢张国荣,虽然余帆才上小学的时候张国荣就去世了,甚至余帆是到了高中毕业后才认识的张国荣,但这并不影响他对张国荣的喜爱,可以讲,余帆仅仅两年的时光就将张国荣刻进骨头里了。张国荣的歌,张国荣的电影,张国荣的演唱会,琳琳种种。
“小帆,你咋那么喜欢张国荣呢,就因为他出柜了吗?”高源有时也听听张国荣的歌,倒是没像余帆那样爱得死去活来,这让高源都有些吃醋了。
“这倒不是,主要原因吧,是应为我感觉张国荣他活的开心,自在。你想啊,他那么大的腕还敢把自己的真情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要是我,我很是害怕。”有时候余帆也很想把自己的心情向身边人表白,但是他实在是不敢,由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带来的压力一直让他不敢暴露自己,活着有些压抑。
“小帆,走吧,看电影去。”高源的眼睛有些灰暗,又忽的明亮起来。
电影院里放的是张国荣的《霸王别姬》,余帆对这部电影可以讲已经十分熟悉了,每一个画面,每一句台词,他都能够背下来了,一遍一遍的细品,这是余帆的一个小爱好。
“张国荣一生演绎角色无数,但唯有程蝶衣,与他的形象气质竟是如此契合,他的断袖情结、他的戏子身份,令人分不清哪个是戏里,哪个是戏外。而蝶衣“霸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的挥剑自刎,却不幸一语成谶,化作东方文华楼下那潭鲜红刺眼的血。”一边看着电影,余帆嘴里还不断想高源念叨着,看到一半,余帆更是入了魔似得,两眼直盯着荧幕,嘴里还跟着念叨着台词,“不行,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差一个月,差一个时辰,都不是一辈子!”
“你这也算是不疯魔不成活了,你这么喜欢张国荣,可惜了你没见着他。”看过电影,俩人来到餐厅,高源见余帆嘴里还是念念有词,有些无语道。
“唉,如果上天能给我一个机会,我倒是希望自己能成为张国荣那样,活出自己,自在迷人。”
“你这么喜欢张国荣,那手机里基本上容不得别人的歌了。全是张国荣吧。”
“这倒也不是,我手机里一千八百多首歌呢,只是张国荣的多一些罢了。”
“这么牛,你手机里存这么多的歌,你也不怕卡呀。”
“唉,你的注意点还真是奇特呀,亲,你是不是跑偏型的chù_nǚ座啊?”
“去死。”“哈哈”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这是那个傻子,什么年代了,还用敲梆子,他是猴子请来的救兵吗。”
说话的正是余帆,他与高源两个人看完电影,吃完饭后,就一起回余帆的宿舍。(不准想歪哦)到了宿舍门口,俩人又磨叽了半天,当作者我都快要感觉烦死了时,两人才算分开了。
“奶奶的,这怎么还没电了呢,学校真是太坑人了。”余帆感觉自己本来很快乐的心情又让着学校的破熄灯政策给息没了,“没办法,点根蜡烛吧,只能这样将就了。”
余帆拿出一根蜡烛,点上,伴着微弱的烛光,余帆看着手机里的小说,一会就睡着了。
当万物俱寂时,一阵风,从大洋彼岸的蝴蝶翅中扇出,飘飘洒洒,越洋翻山,终于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来到了余帆的宿舍,轻轻地吹倒了余帆睡前点的那一支蜡烛。
“呼!”当烈火映红了半面天时,一段奇异的故事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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