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弟妹正在准备材料,替林东风打官司,她要告精神病院跟刘寨镇政府,想给林东风多争取些国家赔偿。我理解弟妹的做法,很正义,很高尚,她就是把我列入被告席我也不会怪她。我既然犯下过错,就应该承担责任。
一个人七年多大好的光阴都糟蹋在精神病院里,赔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人家。换位思考,要是把我关进精神病院七年,谁他妈给我几百万上千万我也不依。
可惜这是公事,轮不到我个人出头,要是我作主,林东风要多少我们就得赔多少,超出国家标准也得给人家,连法庭也不用上了,谁出庭应诉谁丢人啊。
前几天,我给林东风打个电话,向他道谦,以我个人的名义。
七年多了,林东风还记得我,不过他没说啥难听话,他说不怪我,当时不管谁在乡长那一角干都会这样做,他说他没有死在精神病院,没有变成真正的疯子,这会又活蹦乱跳的出来了,他已经很知足了。他越这样说,我越觉得惭愧,我很想帮帮他,可是我又无能为力,我现在连对外放个屁都不能随便放。
还是弟妹洒脱,到精神病院解救人,帮助他们打官司,想到做到,敢作敢当,真是有大善心大爱心。我真心称赞弟妹,她不是一般的女人,对法律透彻,对问题看得很准,她现在不仅仅是单纯给林东风打官司,还在搞司法倡议书,她想从法律层面改变精神病院随意收治正常人的错误做法。
老弟,我真佩服弟妹,她切中问题的实质了,要法治不要人治,人治社会正是林东风事件的根本祸根。我以前天天忙于工作,脑子都没有静下来的时间,这些天刚好没事干,脑子开始琢磨些闲事。我越来越觉得,历史上的那些大患大祸,都是人治惹得祸。
我们国家搞改革开放,提出要发展市场经济,并且要坚定不移的发展市场经济。我们的经济搞市场经济,那么我们的社会文化呢,要怎么搞?要搞和谐社会,不错,社会一定要和谐,不能有动荡,但是这个目标是不是太大太空泛了呢?和谐社会应该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希望自已的国民社会是和谐社会。就我们国家当前的情况来说,最准确最迫切最适合的概念是什么呢?
就是弟妹现在提倡的,要法治社会,不要人治社会,只有法律说了算,而不是某个领导说了算。只有法治社会,我们的国家才能减少更多的错误,才能避免更多林东风事件的发生。”
“哈哈,几天不见,节济哥觉悟高了,开始关心国家大事来了。不过这事应该是国家领导考虑的,论不到我等小民操闲心。”
“老弟错了,历史的大变革往往都是由小人物引起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浪潮首先就是从安徽凤阳二十三户农民搞土地承包开始的;我国废除收容遣散制度就是从孙志刚案件开始的。我相信林东风案件就是我国废除被精神病制度的开始,而弟妹现在所在的工作则是更进一步,她想从法律层面把精神病人的权利给明确下来。”
听到胡节济对徐虹的公益行为赞不绝口,常雨泽心情复杂,或许胡节济真是受到林东风事件的冲击,加上他受到处分,被免职,政府又要求他保持沉默,不得对外界媒体说半句话,心中不免累积许多情绪。但是常雨泽站在丈夫的角度,对于徐虹现在的行为则是毁誉参半。
这些天,徐虹致力于她的司法建议书,媒体对此有报导:这是一份由律师徐虹起草并经众多律师参与的一份致全国检察机关的司法建议书,标题为《全国部分律师联合签名提请全国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假借“精神病”名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犯罪活动》。
建议书说,归德市农民林东风被以“精神病”之名关押七年之久的恶性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地方政府假借精神病名义非法拘禁上访公民的犯罪行为随之曝光。全国部分律师强烈关注这一严重侵犯公民权益的现象,认为即便是精神病人在其有认识能力和意志能力的情况下,是否接受治疗也是他的权利,除非他没有上述能力,其是否接受治疗的权利得由他的监护人行使,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治疗。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不能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否则就构成违法,构成犯罪。
建议书指出,鉴于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现象呈现蔓延趋势,如果不依法惩治,受害的不仅仅是那些无辜的公民,还有法律的尊严,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影响的将是社会的稳定。
律师们呼吁,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请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假借“精神病”名义,滥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截至发稿时,签名律师已经达百名,目前签名仍在不断增加。
这些天,为了联名律师在司法建议书上签名,徐虹东奔西走,不停奔波。她主要是联系归德周边各地市、本省各地市、长三角各地的律师事务所,有时候她为了多争取签名,一天之内连跑三两个地市。为此,她连家都顾不上。
前几天,露露的班级组织家长们到郊外农家果院搞秋游采摘活动,徐虹没有时间去,是殷蔓蔓主动陪露露去的。虽然殷蔓蔓非常喜欢露露,露露也非常喜欢蔓蔓阿姨,并且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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