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灵曦心里却结了疙瘩,不动声色地偏过头。
“你,你真的有男朋友?”
男人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脸色由白转红,又由红转绿,最后直接把花往地上一摔,气咻咻地走了。
这次用的时间最短,只有三分钟。杜逸望着那个男人远去的背影,兴致勃勃地询问:“灵曦,这次这个又是哪里来的?你也真是的,如果不喜欢,就不要答应跟人家一起看电影啊,他一定等了很久。”
“一个同行,看电影是他自己说的,我可没答应。下次别碰我头发,你哪来那么多小动作?我让你这么做了吗?”
韩灵曦把刚刚被杜逸揉得起毛的头发重新梳理,心里畅快许多,早干脆不就得了?自以为浪漫地发来一条含情脉脉的短信,在末尾注上不见不散,可那条短信早在高中时韩灵曦就见过,抄都抄得这么没创意。明明第一次表白时就拒绝了,还在死缠滥打,更把这种行为当做是”痴情”和“坚持”。
她最不喜欢这种把自己的感情强加给别人的人,说是喜欢对方,却不考虑对方的感受,自以为感动天感动地,到最后其实只感动了他们自己。
赴约并非心疼男人真会依言在影院门口站上一夜,只是想赶紧制止他每逢雨天等在公司楼下念情诗的痴傻行为,眼不见心为净,免得被公司那些好事者议论。
“哎呦呦,凶什么呀,那还不是想做得真一点……”
美貌对男人向来很有诱惑力,韩灵曦又是那种很善于利用自己优势的女人,杜逸得承认,就连自己都曾动过心,可这个女人衡量感情的标准跟自己差得太多,情绪又总是变幻多端,更被众多追求者宠坏,跟她相处只怕脑细胞不够死,他还是别做那种自寻死路的蠢事。
“我说你啊,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安定下来,这些年男朋友谈了不少,一个定下来的都没有。”
他拍拍韩灵曦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漂亮是你的优势,可女人的青春期很短,等到你三十岁以后,拿什么跟那些花样年华的小女生比?要求不要太高嘛,最重要看人品。”
“我跟那些小女生最大的区别就是,当她们还陷在那些脑残偶像剧里等着白马王子,我已经知道爱情并不能当做面包。”
韩灵曦拿出口红补了唇色,巧笑嫣然,自信满满,“到我三十岁还有四年,这四年里,我会找到我的真命天子。”
“是三年。”
“用不着你提醒我!还没过生日就是四年!!”
拿到现实里分门别类,用旁观者的角度定义,韩灵曦就是那种“物质”又“现实”的女人,怎不让女人嫉妒男人记恨。作为朋友她称得上义气,但对爱情绝对是吹毛求疵,分手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在她看来,最好的永远都是下一个。
只是这众多人生过客里到底有没有一个曾让韩灵曦心动,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杜逸无可奈何,“是是是,我说不过你,事情解决了,我送你回家吧。”
“急什么,既然来了,逛逛再走。”
“哈?”
杜逸叫苦不迭,这位大小姐平生最大爱好就是逛街,哪次不是需要个把钟头,且每次逛街,绝对不会空手而归,关键是她前天才刚刚买了新衣服和新鞋子,哪里还有需要买的?
“我说你也节省着点用钱,没必要的东西就不要……”
“你懂什么,衣服和首饰就是女人的武器,我要时刻保持刀刃锋利。”
韩灵曦不管杜逸在身后唠叨,已经率先迈进一家鞋店,杜逸知道劝也没有,无奈地跟了进去。
在琳琅满目的鞋子中浏览一圈,韩灵曦的视线在中岛柜上一双镶钻粉鞋上停留片刻。
手伸出去的时候,那双鞋子被另外一双手突兀地夺了去。
“亲爱的,这双鞋子好漂亮!你买给我好不好?”
照实讲,那双鞋子款式不算非常特别,造型上也没有很多亮点,韩灵曦的鞋柜里已经有相似的两双,她其实可以只单纯的欣赏欣赏,完全没有买的必要,可相中的东西被人先一步抢夺的感觉,让韩灵曦原本愉悦的心情生出许多不爽。
于是她抱起双臂,带着些许高傲望向那个捧着鞋子的女孩,沉声说道:“不好意思,小姐,这双鞋是我先看到的。服务员,这双鞋我要,37码。”
女孩身边的男人听到这声音愣了一下,打量过去,惊讶地说:“咦?灵曦?”
韩灵曦怔了怔,眼前的这个男人看着眼熟,韩灵曦也知道自己肯定认识,可就是想不起他到底叫什么名字了。
倒是女孩看看韩灵曦,再看看自己的男朋友,恍然大悟道:“灵曦,韩灵曦?哦,林宇,她就是你念念不忘的那个前女友?”
经她这么已提醒,韩灵曦想起来了,她的前任男朋友们里面是有这么个叫林宇的男人,只是两人分手已有三年之久,早断了联系,所以才会一时想不起。
好巧不巧,居然会在这里碰到。
“呵呵,多久前的事了,你提那茬干嘛……”林宇讪讪地笑,“灵曦,既然是你先看到的,那给你好了。小小,你另选一双好不好?”
“凭什么?!”
叫小小的女孩很不乐意,她转脸面向韩灵曦,眼中有明显的敌意,“是你先看上的,就是你的了吗?你付钱了吗?谁先结账才是谁的!小姐,我也要这个鞋,37码!”
导购小姐有些为难,“不好意思两位小姐,37码只剩一双了,你们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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