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钦不明白,为什么几个月前还是触手可及的恋人,眨眼之间,想要再见他一面,竟然需要花掉所有力气。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反思,也闹不明白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自从上次在肖露那里栽了个跟头后,他曾暗暗发誓,再不会为求而不得的感情殚心竭虑,若不是偶然发现那几张照片,看到照片上郗苓那近乎痴迷的神情,估计他一辈子都不可能下定这样的决心,为了一段虚无缥缈的感情漂洋过海。
伦敦这座城市,常钦最多只在那部红极一时的影片《k》见过,其中最具标志性的伦敦眼在泰晤士河畔缓缓转动,河对岸的大本钟年复一年坚持不懈地行驶着他的使命,大红色的双层巴士在马路中央穿行,街道两旁维多利亚风格的建筑随处可见:文艺复兴式的圆顶和罗马立柱,哥特式的尖塔与雕饰,巴洛克式的贝壳状拱门,以及英国特有的红砖外墙,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历史遗迹在诉说过去,这里的大街小巷都流露出历尽风霜的痕迹。
熟识郗苓后,常钦每次在电视里看到伦敦这座城市,都会忍不住多瞄上几眼,现在,他就站在这繁华都市的中央,幻想郗苓曾经在这里有过的生活,那是对方人生中最青葱的岁月,有可能,他曾在这里经历过最刻骨铭心的爱情。
想及此,常钦深吸一口气,伦敦城内的清新空气穿过他的气管直达肺部,却像一注硫酸,浇得他五脏六腑都疼。
如果回到十年前,他还会觉得自己很潇洒,为爱长途跋涉,拉下面子祈求对方回到自己身边,可惜十年前没有人值得让他卑微至此,十年后,他站在街边小店透明的的橱窗前,望着擦拭如明镜般的玻璃里自己模糊的身影,突然觉得可笑至极,一个奔三的男人,为了一段昙花一现的爱情,在这异国他乡街头盲目等待,前方有重重荆棘,肩上有千斤万担,他却只能傻等在这儿,等那个人过来认领自己。从机场出来后,突然而至的小雨将他淋得狼狈不堪,街边的梧桐树被风吹出沙沙的响声,一片接一片的梧桐叶在空中打转,他觉得这每一片随风而落的枯叶,都像在嘲笑自己这份满目苍夷的爱情。
常钦苦苦等不到郗苓的回复,只好直接拨了电话过去,几声提示音后,他终于听到那个久违的声音,带着几分惊慌和茫然,却让他冰冷的心一秒恢复温暖。
挂掉电话,常钦突然觉得,沦落到这一步,他统统认了,因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为另一个人这样黯然神伤了。
郗苓比料想中出现得早了许多,常钦站在原地,看对方把车停好,然后一步步向自己走来,他冲对方露出一个疲惫的笑容,长途跋涉让他的声音听起来沙哑不堪:“你来了?”
几个月不见,郗苓的状态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他的头发长了许多,浓密的双眉完全被长长的刘海遮住,眼神不再清透明亮,而是掺杂了几分复杂的忧思,眼袋看上去也厚重了许多,眼窝下挂着两团淡青色的阴影,脸颊显而易见地凹陷下去,五官鲜明的脸上毫无血色,肤色较之前越发苍白了几许,薄唇淡无生气,嘴角有些刻意地扬起,他上下打量了浑身湿漉的常钦一眼,只见对方的头发完全被打湿了,一缕一缕贴在光洁的额头上,身上只着一件单薄t恤,棉质的布料上也全是雨水,让他整个人在冷风中瑟瑟发抖。郗苓眉头微蹙,两片唇瓣轻轻碰了碰,发出的音节同样低沉:“你没带伞么?”
常钦低头审视了狼狈的自己一番,尴尬地耸耸肩:“出门太急,忘了。”
郗苓无奈地叹口气:“我就知道。”他露出有几分担忧的神情,语重心长地教育常钦说“伦敦常常会下雨,以后出门记得带伞,我先带你进屋洗个澡吧。”
常钦听到“进屋”两个字,眉头不安地抽了抽,他瞄了眼停在路边那辆看上去价值不菲的跑车,假装若无其事道:“想不到才来伦敦这么几天,你连车都买了。”
郗苓淡淡地回答:“是朋友的车。”
常钦哦了一声,不再说话,任由郗苓带他绕过一条条小巷,最后走进一栋简欧风格的建筑内,在三楼的某间公寓门外停住,掏出钥匙打开大门,从玄关处的鞋柜里取出一双拖鞋让常钦换上。郗苓行云流水般完成了这一连串的动作,常钦看在眼中,胃里一阵阵发酸,他本以为,郗苓可能只是心情不好跑来这里散散心,却没想到他竟然有车子开,现在还有一套房子住,满满一副“移居到此”的状态。
“进来吧。”郗苓走进屋内,转身招呼他,常钦拖着行李箱,一路东张西望地来到客厅。这套房子不算大,面积看起来跟郗苓在中国的那套单身公寓差不多,满屋家具都是素雅的白色,搭配满墙的浅灰色壁纸,一股硬朗的中性风直入眼帘,常钦暗暗松了口气,至少,他还没有在这简洁的小屋内发现一丝女人的痕迹。郗苓走进洗手间,为他准备好热水,常钦翻出干净的外套长裤,进去冲了个热水澡。
洗完澡后,常钦用毛巾擦拭湿漉的头发,走到镜子前,仔细端详镜中自己的面容:睡眠不足落下的黑眼圈、下巴上冒出的细胡渣、因为心情低落而毫无血气的面色……常钦叹了口气,想着本该以最好的状态来见郗苓,没想到,却让对方抓住了自己最不堪的一面,他低头找剃须刀,这才发现,镜子旁的置物架上放了两个牙杯,杯子里各插着一把牙刷,两把刮胡刀整齐地摆放在牙杯旁边,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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