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小婷工作的地方找过她,她见过的。”丁元撇撇嘴,“第一回见她的时候,小婷还跟她有说有笑的,我还以为她们两人会是闺蜜呢。”
丁元挠了挠头,因为疲惫而耷拉下眼皮:“沈荷这人,说来也奇怪得很,我跟她总共没见过几次面,可每次见她,都觉得她像变了个人似的,我也没多想,女人么,总是善变。”说罢丁元冷哼了一声,“想不到这女人竟然精神有问题。”说罢骂了一句脏话。
“丁元,其实你心里很清楚,自始至终,于沈荷而言,你只是一枚棋子。”
丁元心理素质很好,无论路西绽怎么套他的话,他都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在他的脸上丝毫看不到紧张:“我说过了,我们两个只是都看不惯江斯虑,有句话说的好,敌人的敌人是朋友,我跟沈荷,正是这种关系,仅此而已。不存在你说的什么,利用,棋子。”
路西绽去外面叫了两个人,两个年轻的小伙一个搬着一把凳子,另外一个手里拿着布条和脸盆等物,见有人进来,丁元有点慌了,猛地站起来:“这是要做什么。”
路西绽只给他们使一个眼色,随即二人把丁元定在椅子上,一人用黑布条蒙住他的眼睛,另外两人用碎布条绑住他的手脚,丁元的呼吸急促起来,却依然一句话都不说。两个小伙子在完成这一切之后便离开。只剩下路西绽同丁元二人,路西绽俯下身子,在他的耳边低声道:“熟悉吗?”
路西绽手里拿着一根牙签,轻轻扎着他的食指,丁元果然有反应,沉着冷静地他大呼道:“放开我!你放开我!”
“我问你,熟悉吗?”路西绽不急不缓,轮番扎着他的十个手指。
路西绽右手握着胶头滴管,左手用牙签扎着丁元的手指,胶头滴管里的水一滴一滴滴到地上的脸盆里,散发着诡异的声音。
“你放开我,你滚啊!”
人在看不见眼前的事物时会产生强烈的恐惧感,更何况在这样一间密闭的房子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丁元,你所憎恨的江斯虑,此时此刻,正在他安逸舒适的家里,享受着天伦之乐。而你,却只能在一片黑暗里,一点,一滴,为那个被你而夺走生命的无辜少女赎罪。”路西绽的话似乎带着蛊,声音明明不大,却萦绕在丁元的脑海里,细密的痛落在他的指尖上,蔓延进心坎里。
“你的血液一滴一滴地流逝,每一滴,都是你深爱的女人的眼泪凝结而成的。”路西绽靠近丁元,感受着他此刻的颤抖,“此刻的你,就如同瓮中之鳖,待宰的羔羊,你的生与死,皆不在你的掌控里。你是否希望有一个爱你的人,在灯火阑珊处等你,给你一个温暖的拥抱,就如同你们第一次拥抱时那般,真挚,热情,炽烈。”
“你不要再说了!你不要再说了!”丁元拼命挣扎着,整个椅子都随着他的摇摆而晃动,“我什么都不知道!”
“没关系。时间还很长。”路西绽放柔了声音,使用牙签的力度比方才强了一些,在他的指尖留下一道印记,“丁元,你想不想知道你的血液是红色,还是黑色。你想不想看一看,它是否与你最爱的女人身体里流淌的血液有着同样的美好。你想不想快一些见到她,然后,给她一个拥抱。”
丁元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嘴唇泛起白色,心跳加速,路西绽看着丁元的反应,胶头滴管里的水滴缓缓滴落,从丁元的脸上,路西绽仿佛看到了那一日的崔婷。
蓦地。路西绽摘下蒙在丁元眼上的眼罩,俯下身子,直视着他。丁元早已被吓得丢了魂,低着头,不住地发着颤。
“我看着你,正如同那日,你看着她。”
丁元的脸上掉下一滴泪,顺着脸颊滚下来,滴到地上,不知是因为恐惧,还是其他。就这样过了三分钟,他终于缓缓启齿道:“其实我,早就后悔了。”丁元摇着头,放声嚎啕起来,“可是,就算我再爱她,她也不该当着那个老王八蛋的面那样诋毁我!”
“她说我一没钱,二没势,根本就是一个废物,是男人中的败类。”丁元笑了笑,夹杂着眼泪,“当时她挽着江斯虑的胳膊,那个老男人看我的时候,仿佛在看一个笑话,你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滋味吗?那是一种比死还难受的滋味!”
“我累了。”丁元闭上眼睛,神情近乎绝望,“我真的累了,你们想要怎么样,都随便你们了……”
“所以,江斯虑曾经的相好,沈荷,找上了与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你,你们两个谋划了一出精彩绝伦的谋杀案。由她负责对你进行心理培训,而你,只需要按照她所说的话行动,便可以达到你们杀人嫁祸的目的。即便嫁祸不成,现场没有任何作案证据,你们两个也不必负任何责任。”
“呵。”丁元笑了笑,像是在嘲笑沈荷,又像是在自嘲,“可惜了沈荷机关算尽,却少算了一个你。”
是了,如此,所有的疑点便全部能够对上了。沈荷的初恋情人是江斯虑,那时,单纯的沈荷为了能够与心中的白马王子江斯虑长相厮守,不惜放弃出国培训的机会,留在国内,岂料,不久后江斯虑就本性暴露,造成了沈荷的心灰意冷。可沈荷对这段恋情始终难以忘怀,郁结于心,所以在研究生毕业论文中多次提到契可尼效应,从侧面反映出江斯虑对她所造成的伤害使她永生难忘。
可有句古诗讲的好,士之耽兮,尤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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