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都认识那么久了,私底下就不用管我叫方总了,直接叫方旭吧。”方旭毫不在意地说,“吃饱是吃饱了,可是没喝饱啊,我去喝一杯,顺便带你这吃不到几粒米的小可怜去填肚子。再说,这么晚了,赶公交也不方便,回头吃完再载你回去。”
张平自然是恭敬不如从命。
跟着方旭,他乐颠颠地到了地下停车场,乐颠颠地走到车前,乐颠颠地打开车门……
打不开。
“那个方总,阿不,方旭,这门怎么打不……”张平话还没说完,汽车引擎已经发动,方旭开着车,扬长而去。
……
我的衣食父母方总大大咧,你不仅忘了开车门,你还忘了带上我啊。
张平风中凌乱,欲哭无泪。
“你还在那里愣着做什么?”身后,是毛熊的声音。
张平回过身去,只见人靠在打开的车门上,西装外套的纽扣打开着,露出里面的蓝色的领带,以及其上精致的银色领带夹,停车场昏暗的光投射在上头,流光溢彩,然则那样耀眼的配饰,戴在他身上一点都不喧宾夺主。
他挂着不耐的俊脸,微微倾斜的身体,随意的手势,本人散发出来的气场,无不比做工精致,花费上万的领夹要夺目十分。
张平心跳得有些快,不由自主就上了车。
一直到车开了,他才后知后觉地想起——
明明是方旭招呼他去吃夜宵,为什么上的是毛熊的车?
明明最怕毛熊了,为什么还会上他的车?
上了他的车就算了,为什么自己还在驾驶座?
论美男计的效用有多强。
车里很安静,张平囧囧有神,神使鬼差地就问了句,“你也要去喝一杯吗?”
“不喝。”
“那你也去吃夜宵?”明明记得饭局上他吃得也不少。
“嗯。”
“哦。”毛熊不愧是毛熊,胃口挺大,是要储着过冬吗,想着,张平不经意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
张平扁了扁嘴,随便扯淡,“没,想到公司两位领导这么关心下属有没有吃饱,我很感激,我很开心,我很激动,我感谢人民感谢党。”
……本来就爱扯淡,跟着方旭久了,扯得越来越淡了。戴辕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往右开。”
“右?可是方总他往左开去了。”
“他去的那家是酒吧,你总不会想拿煎炸食品当夜宵吧?”
张平无言以对。
其实,他本来想拿方便面当夜宵来着。
不过boss说了算,他还是往右打了方向盘,“那我们要开去哪里?”
“湘味饭店。”
湘味=辣菜=不能吃辣的他又不能尽情吃了。
恰好红灯,张平踩了刹车,无不心累,企图引导对方换个饭店,“怎么办,这一片我不熟,要怎么开?”
“直开五百米,往右八百米,到山中大道,往左四百米,往……”酷似导航仪的戴毛熊先生,气场强大的戴毛熊先生,百年难得一回地,话越说越小声,最后竟至咕哝起来了。
“直开五百米然后往左?多少米?到山中大道然后怎么办?往左?多少米?”张平故意歪曲路线,等着戴辕不耐烦说换地点,结果等半天都没下文,往上瞟瞟后视镜,才发现人已经睡着了。
一按手机,看看时间,十点半,唔,原来是人已经超过睡点半小时了。作为一只十点就算站着都要冬眠的毛熊,究竟是怎么做到多撑半个小时的?
张平很好奇。
但那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正主睡着了,他该何去何从?
牢记方大总裁的谆谆教诲,人,是绝对不能叫醒的,可不叫醒,难道把他留在车里?
咕咕咕——
听着连自己都汗颜的肚皮呐喊,张平认认真真思考了几分钟,最终还是拨了个电话,打给被毛熊嫌弃了的方旭,捱完对方连珠炮般的控诉,张平才把情况说了出来,“嗯,对,我觉得把戴总留在车里睡也不好……他家的地址?我怎么可能知道……嗯,好,等下哈,我拿笔记一记。”
挂了电话,张平看着睡得忒香的毛熊,叹了口气,接下来将会是体力活啊。
他开着车,绕到24小时便利店,买了几包方便面,这才重新上车,往毛熊家里开去。
天色漆黑,暖黄色的路灯用处并不大,景色都罩上一层似是而非的昏暗,然而据守关口的保安大哥却有猫头鹰般的眼睛,以及京剧演员般出色的变脸本领。
“你不是方老板啊,你是谁?”他不无警惕地问。
“我是戴辕的员工,他在路上睡着了,我载他回来。”
“员工?戴老板从来不带员工过来,也从来不让员工进来。”
张平倒是无所谓,不能进去就不进去呗,“那我不进去,你帮我把他抬到楼上吧。”
这么轻易的退让,看在保安眼里不免显得心虚,“我在这做保安五年了,从来没见过戴老板乐意让除方老板以外的人上他的车。你……”他拿了个手电筒往里一照,猫头鹰一般的眼睛往里一瞧,从鼻孔里哼出了一口气,侦探之心蓬勃生长,“鞋子都踩脏车子了,肯定不是戴老板自愿让你上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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