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死气沉沉,来精神了就不说人话,金酒十还嫌她碍眼呢。
“小崽儿,”他朝在门缝里偷看的余找找招手:“咱走。”
瓢泼大雨变成了绵绵细雨,俩人撑一把黑伞,到底还是走出一公里才打到了出租车。那幢年代久远的老楼在黑夜的雨雾中渐行渐远,灰败的墙体几乎与天空的乌云沦为一体,模糊不堪,丁点灯光都不见。
金酒十看着余找找恋恋不舍地关上房门,才掉头去到楼下的清吧,万春独自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正无聊的看着电视里的竞技运动自斟自饮。
“见到你姐了?”
金酒十给自己倒了杯洋酒,“她跟那个北朝鲜的……到底怎么回事儿?”
“看样子你比较不巧,撞上人家做好事了吧?”
金酒十见他丝毫不惊讶,颇难以置信的嗤笑了声,“你早知道?”
“何止是我呀,”万春总算把注意力转到他身上,“几乎整个道上的人都知道,你姐——金酒九,在操|男人。”
金酒十想不通,这不是挺私密的事儿嘛,怎么所有人都知道?
万春不等他提问就先一步回答:“我们的九爷不分任何场合,不论任何地点,不知检点,兴致来了随时随地打一发。起初大家还不相信,后来亲眼目睹的人越来越多,不相信也不得不相信了。”
“那……那个男的……他就……没反抗过?”
“为什么要反抗?”
金酒十觉得他这是废话,是个男的都不会被一个女的这么……这么……他想不好措辞,为所欲为?
万春侧过身,眼含笑意,用一种老师教育学生般谆谆教诲的语气说到:
“咱们都知道,再凶的狗,一旦认准了主人,哪怕它有能力可以把主人咬死,可它还是任凭主人打骂,哪怕主人把它打得就剩一口气,当主人遇到危险时它还是会挺身而出。对主人打不还口骂不还手,是因为在它眼里主人是非常有威严的,它不敢,天性促使它也不能。但不容许别人欺辱它的主人,是因为它爱主人超过它的生命。狗之所以对一个人绝对忠诚,首要条件一定是爱,其次才是后天训练等等因素。
金酒九,你姐,我的老大,作为一个女人走到今天的位置,你可以想见她多有手腕和头脑,多有魄力和多狠。这样一个女人,谁敢质疑她的威严?谁能质疑?别说今天那个北朝鲜的命还是她救的,就算别的男人,她要是想,你信不信有大把的男人排着队、挤破头,想爬上她的绞刑架,求着她虐待。
为什么?因为强者的光芒永远让弱者们趋之若鹜。得到一个强者的临幸,哪怕是一个眼神,都足够让好多人炫耀一辈子。
男人都想征服,也更想被征服。那个北朝鲜的男人,他现在就是一条狗,金酒九的威严让他畏惧,金酒九的强大让他爱慕,这二者结合到一起,你知道会引发什么吗?”
金酒十对他这番学术讨论不屑一顾,“什么呀?”
“追随,”万春斩钉截铁的回答道:“一辈子的追随,从心理到生理。哪怕有一天你姐她从现在的位置上摔下来,至少她曾站在顶点,只要我们无法超越她曾到过的位置,她的阴影就会一直留在我们心里,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会忍不住效仿她。”
“说得这么神,我怎么就没看出她牛逼在哪儿?”金酒十的冥顽不灵让万春很无奈,他拍拍金酒十的肩膀,
“明天例会,你来看看吧,你姐她刚刚做了些安排,明天,就是你见证历史的时刻。”
“我对她创造的历史不感兴趣。”
“那你对她的安危总还有兴趣吧?别那么看着我,她安排的很周全,我一个是想让你跟她学学,还有一个,咱们都是自家人,真有危险,自家人总比外人靠得住。”
第二天的延吉仍然是个阴雨不断的倒霉天气,金酒十带余找找在公司附近找了个早餐摊,俩人刚吃完没几分钟,金酒九就带着几个马仔到了。
“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或者去四周逛逛,最多一小时我就出来。”
余找找好奇地望过去,只见昨晚的那个女人穿一件墨绿色风衣,料子应该是绸缎的,即使只有微风,大衣的衣袍和下摆也在迎风飘扬。她戴着墨镜,周围都是跟男神哥一样身材健硕的男人。余找找注意到她穿的是双平底靴,尽管是平底,她的身高在那群男人中仍不逊色多少。
应该是男神哥的妹妹或者姐姐,余找找撑着下巴看他们走进大厦,男神哥家里是吃什么长大的?怎么一个两个都这么高?
中国的特色是有问题要开会,没有问题也要创造问题来开会,并且全国各地的会议室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张椭圆形的长木桌,两旁有数不清的椅子坐着各个年龄阶段的人。
与杀虫帮不同的是,赤海帮的会议室里的所有头目都带着保镖。至少六七十号人,一直排到门口,只有金酒九一个女人。
她还像昨晚一样没精打采,半长不短的头发扎得极其不利索,摘掉墨镜后两个眼圈发青,接二连三地打哈欠,活脱脱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今天,应大家的要求,来讨论一下最近‘九云堂’对于双极帮的打压行为。”坐在金酒九对面的一个老头子如是说,“阿九,我们都知道双极帮离你的堂口最近,你们之间经常起些大大小小的摩擦,你看他们不顺眼是正常的。两帮里堂口和堂口的斗争也属于私下里的较量,但是你把范围扩
喜欢群狗的光明请大家收藏:(m.52blshu.com),久久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