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废了好大劲儿,在他身上找到了一张房卡,与的哥讨论了半天才推测出他大概住在什么地方。到了地方用他身上的钥匙开了门,找到卧室放人。
等我将他整个人收拾妥当,给他的伤口上好药,已经黄昏了。按照他的酒品,我想了一下,不睡到明天早上绝对起不来。
最后我把他的手塞进毯子里,揉了一下腰,好久没照顾人了,有点儿累。
我坐在客厅沙发上休息,打量了一下房子,越看越觉得装潢有一丝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收起思绪,我走进厨房。这人要是活得久了,很多事情渐渐地就会学会不计较。我看了看冰箱,拿了些材料出来,决定做一锅软软的稀饭,让他醒来随时可以吃。
厨房倒是干净,冰箱是也满的,不是过分新的样子,这让我想起进门时鞋柜里多余的拖鞋。半晌了然,笑了一下开始动手。
——
重复着简单机械的动作,我的思绪还是忍不住跑偏。四周无人,我挑着眉,漫不经心地将石头从米里挑出来。终于不用挂着笑脸,嘴角放了下来,脸上没有一丝情绪。
都说睹物思人,但我却想不到什么好的东西。当年路畅确实没做过什么对不起我的事,甚至他的表情都难以让我察觉到什么。
但是我并不喜欢他。
这没什么原因可言的,从我第一次见到他开始,从我看到齐冀如何对他开始。
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渐渐失望,觉得齐冀不可能喜欢任何人,不会对任何人心软。
可是他出现了。
那些笑,那些皱眉,那些言语,都是太过于逼真的东西,真实到我已经无法欺骗自己,我那么渴望的,却求之却不得,他却轻易地得到了。
——
我的眉头一跳,接着苦笑了一下。怎么又想到这个。
我不想去细思些什么,我只是知道,我绝对不会,再跌一跤了,毕竟都可以被叫做“大叔”了。
又坐回到客厅。
打量着四周,这屋子的装修还算温馨的样子,一看就知道用了心,我虽然不再和他亲近,但是知道他过得好,心里也有几分高兴。
做粥之前,米总是要泡上一段时间才更好吃,我将米搁在电饭煲里泡着,又去卧室看了一趟,接着才在客厅的沙发坐下。
拿出手机想打个电话,翻了大半个电话表,才想起来没有谁是需要报备的。
我于是就发起呆来,突然不知怎么就想到,要是凑巧路畅的恋人回来,看到我会不会误会?像里那样……哇,这样想着又觉得我果然是和林林混久了,还能开这种玩笑。
我被自己的无聊逗乐了。估摸着米泡好了,走进厨房用电饭煲做起来。明天早上他和他的恋人应该都能够吃到。我是不介意他用粥讨好一下恋人的。
定好时间,我一身轻松地从厨房里走出来,听见了门锁与钥匙接触的声音。我就乐了,不会真的这么巧吧。
可是当我正对着大门,看见那个人的时候,才发现一切都错了。
是我太天真。
——
面前的人穿的是西装,黑色,全身没有哪怕一丝褶皱。他现在的装束,才是我最熟悉的样子。他很喜欢藏青色,但全身只有领带偶尔是这个颜色,平时生活中也很少见到。我一直觉得他很难讨好,以为他的喜欢和追求似乎永远都不对等,所以当初我离开他,也只怪自己没看懂。
这是,齐冀。
警钟“咚咚”的急促敲响,我几乎僵在了原地。齐冀这个人的谨慎绝对是超过了正常人的。他手段也多,我当初在他身边两年,才学了他那么百分之一二,就把那群嚣张的小明星收拾得服服帖帖。
他看到我,也是一怔。但很快若无其事起来,拿出了鞋柜里我之前看到的那双拖鞋,习惯性地松开领带却没解开,扭开衬衣第一颗扣子,在客厅里坐下。他这串动作太熟悉,我原来也见过无数次,现在禁不住恍惚起来,但也不过是那么一瞬间。
我很清醒,我和他不会再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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