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ín_dàng?”
“名剑当吟,自然是久仰其名。”眼见季米脸色一沉,拔剑便要将我剁成肉馅,忙不迭地改口,“只是我听闻传说,知道它的主人是那位名震江湖的剑神舒迩鹤,如今怎么到了你的手里?”
并非贪生怕死拿话诓他,这剑我的确是久仰大名。不仅久仰它的大名,连同它背后的一段武林传说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话得从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武林决战开始说起。比剑的双方是中原剑神舒迩鹤和来自塞外的剑帅糜伽。因为说书需要如此这般“针尖对麦芒”的冲突美感,所以“剑帅”这个名号其实是我信口胡诌的,尚未得到人民群众的检验与认可。这场大战还未开打已轰动了整个武林,哪怕决战地点定于某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排队围观的人仍然很多。头几日大家的确看得津津有味兴致盎然,可由于二人的剑术半斤八两伯仲之间,连战几日也不见分晓,于是观战起哄者们的热情便虎头蛇尾了起来。时值盛夏,火伞高张,酷暑难当。田里的庄稼一日不浇水便要打焉,三日不浇水今年的收成恐怕就全得泡汤。要知道务农工作者靠天吃饭,没有收成不仅没饭吃,老婆还容易跟别人跑。打戏是很好看,回家后一个人睡冷炕头就不好了。不知是谁起了个头,观众们呼啦一声齐作鸟兽散,没多少功夫便撤退得干干净净剩不下一个第三者。
这场旷世大战因此留下了无数凄艳迷离的版本和一个众说纷纭的结局——剑神舒迩鹤回归跃马山庄,自此金盆洗手;而剑帅糜伽浪迹天涯,再无音讯。
以审度一般兵刃的眼光来衡量,这柄剑当然很是特别。可如果以上古神兵的标准来挑剔,当吟除了外形拉风削铁如泥,且在杀人时会发出一点闹哄哄的噪音以外,也没别的什么值得鼓吹得瑟的地方。我发自肺腑地嘀咕了一声,然后在季米听见前赶紧住嘴。
姹紫嫣红的雉鸡在山里自由自在地跑来跑去,羽毛如披锦戴帛,煞是好看。盯着它们出神了好一会儿,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与之颇为相像的在玉王府里可劲养膘的孔雀。那些死鸟被惯得很坏,骄奢淫逸好吃懒做的脾性十足,怎么把它们当大爷哄着供着也照旧死样怪气,不太热衷于晒尾巴。唯独一见倪珂就此起彼伏地开屏,异彩流光令人眼花缭乱,拦都拦不住。世人对孔雀开屏的理解无外乎两种,一是比美,二是求爱。不过无论哪种,我想倪珂都不会高兴。倘如不是觉着那些死鸟点缀点缀花园还算养眼,定然早已嘱咐厨子烹煮了佐茶。
可是,那个总是不见高兴的小子,现在又在哪里呢?
就在我浑然忘我独自放空的时候,季米不知何时坐在了我的身边。他默不作声坐了很久,最后神色认真地对我说,假使小王爷真是被我师父带走,我以项上人头担保,他必然一路周全毫发无伤。不出几日你们便能相见,大可宽心以待。
侧头对他展齿而笑,伸手摸摸他光洁的脸蛋,说,我怎么觉得你有点恋师情结呢?
“这话不对。”经过了千锤百炼,季米对我的调戏已经逐渐产生了一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淡定,他同样把手伸向了我的脸,用手指轻轻勾起了我的下巴,浅浅一笑道:“因为你又没有教过我。”
这个举动十分轻佻,眼神更是暧昧得不像话。可见季米如今对“骚扰者”与“被骚扰者”的角色转换已经驾轻就熟。当吟三缄其口,他拔剑相向的虚张声势向来吓不到我。反倒是这般温存体贴叫我浑身冷颤,吃他不消了。
一来二去间耳鬓厮磨卿卿我我的时间一长,我们便有了情分。
“手艺还不错。”季米咬了一口我递给他的烤鸡,闷声不响片刻后突然像觉悟什么似的说,“这荒山野岭无物可炊,你是用的什么开它的膛破它的肚?”
用眼角睨了睨他搁置在脚边的长剑,“你这剑太长,使起来一点也不舒服。”
“你是说……你用我的剑……杀了……一只鸡?”
“是啊,你不正吃着么。”
“我,我杀了你!”他扔下手里皮脆肉嫩的美味,屁股遭了戈刃猥亵似地猛然站起,抄起当吟便朝我扑来。
这小子哪儿都好,就是脾气太燥,动不动就要谋杀亲夫,真该判个斩立决!
万幸的是他并未想到问我怎么升得火。钻木取火那么老土那么费劲的方法早就不适用了。我发现当吟精纯锋利得完全可以当打火石使,而且吧,用它劈砍山中那些屹立千年的巨岩效果最佳。
第 6 章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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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本欲以天为盖以地为席地二人世界,结果发现了不速之客——母子一对。男孩长得很返祖。我在脑袋里冒出了这个念头,再仔细端详了一番他的脸,细细咀嚼过后觉得自己刚才那个说法比较过分,说实在的,太侮辱我们祖先了。那当妈的又明显属于“漂亮”的一类,蛇妖能生出一只猩猩,我是不太相信的。猜她其实已易过了容,只可惜改造的水平不高。瑕难掩玉是件好事,但身为一个刺客就是个实打实的悲剧。
“吃吃吃,就知道吃!奶子都给你吃瘪了,还要吃。”刚被自己的娘骂了个满腚臊的男孩又猛挨了一记耳光,咧开满牙的嘴便哀嚎起来。哭得中气十足声情并茂,百分百投入,不禁引得我和季米连连侧目。
男孩看见我们投去的目光宛如见了救星,蹬鼻子上脸哭得更加铿锵,嚷着“哥哥嫂嫂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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