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次日一早,闹钟在凌晨六点准时响起。一夜没睡安稳的人,迫不得已强忍着困倦起身。看看天蒙蒙亮,本想再回笼十分钟,一想到此处离公司十万八千里,人就像被开水烫了似的,从床上蹦了起来。
顶着明显的熊猫眼动作麻利连贯的穿衣洗漱做早餐。别看身为小民,穆秋朗却从来没有在路上或者车上吃东西的习惯。
从小,吃饭这档子事,要不在家里,要不就在该是就餐的地儿,或者干脆不吃。不吃,基本不包含早餐,除非真是十万火急不等人的事,否则早餐穆秋朗一定不会亏待自己,不然胃病绝对突袭没商量。
虽说施飞鸿的住宅非常宽敞,但是穆秋朗为了不扰人清梦在做饭的时候还是很小心的尽量少出动静。
开放式的厨房就这点不好,吸油烟机一开,声音再小也不可能一点都没有。穆秋朗做事的时候不能被打搅,一旦被惊扰,精力就会不集中,尤其如现在这种专心致志旁若无物,只盯着手里的锅铲,忙的不亦乐乎。身上那条色调简单的围裙,把整个人衬得活脱脱一家庭妇男。
关了火,一小碗香味纯正的烧肉,外加几张烙饼,就出锅了。穆秋朗把烧肉捞出,加了些青椒多成肉酱,然后泼点汤汁在上面,把烙好的圆饼从中间剖开,将肉酱涂抹进饼内,几个货真价实风味独特的肉夹馍就这么装盘摆在了餐桌上。
再盛上一碗简单的米粥,丰盛简单看似如街头小吃的早餐就大功告成。穆秋朗拿了一张饼吃着,味道很好,对于自己的手艺,他向来不会谦虚,这可真不是自满,但凡尝过的,都会大声称赞。
当然,除了施飞鸿。
“才六点半,你起的真够早。”施飞鸿不知何时来到了餐厅,一进来,就看见穆秋朗呼噜呼噜的喝着稀饭。这吃相还真是不佳,多亏人帅,弥补了这点不足。
穆秋朗抬头,嘴里塞得满满的,施飞鸿穿了一件黑色紧身背心,腿着短裤,脖子上还搭了一条毛巾。
“你怎么也那么早?”穆秋朗含糊不清的问。“是不是我打搅到你了?”
“没,我本来也是这么早起。”施飞鸿走到门口,慢慢蹲下换着鞋。
穆秋朗看着他:“你要出门?”
“跑步。”
“天啊,六点四十了?”穆秋朗瞄了一眼手机,赶紧喝完最后一口粥,拿着公文包就往门口跑。“我做了你的早餐,也不知道你爱吃不爱吃,老吃西餐既没营养又没什么花样,我做的也不好,你将就着吧。不过这肉夹馍最好趁热吃,既然你要跑步就回来吃吧,味道相对可能会差点。粥在锅里,自己盛来喝。吃完把锅碗瓢盆搁厨房就行,我晚上回来刷。”
一连串的话语说的到快,完全没管施飞鸿作何反应。穆秋朗换好鞋才发现,只穿好一只鞋子的人,硬生生的被自己给挤去了一旁。
“抱歉,我赶时间。”
“你几点上班?”施飞鸿好笑的看着满脸着急的人。
“八点。”本来想说八点半的,可是想到刘云开,穆秋朗还是觉得八点到比较稳妥。
“那也不至于走这么早。”施飞鸿淡淡的说,“真是好员工。”
“拜托啊少爷,从这去我公司要先坐公交车,再倒地铁,再倒公交车,如果遇到堵车,我会迟到的。全勤奖有300块呢,我从来没失过手。”穆秋朗又看了一下手机,“不行了,真来不及了,我先闪了。对了,晚上说好了是让韩臣一起过去的吧,说话算话啊,拜拜。”
门关上,施飞鸿皱了皱眉头,忽然间有些搞不懂这个人。
在他看来,穆秋朗除了长相好点,这些日子接触下来,其他方便真是普通的没法再普通了,甚至还有些大条。可就是这种普通,却是那么的实实在在贴近生活;就是这种大条,却是一种没心没肺没烦恼的感觉。
看看餐桌上,那肉夹馍还冒着热气。施飞鸿将鞋子一脱,走过去,那人说这种东西趁热才好吃吧。
轻轻拿起一个咬下一口,慢慢的品尝了下。还真是挺好吃的呢,这叫什么?刚刚穆秋朗说的太快,自己没听清楚,什么馍?平生真是头一次吃这种东西。以前别说吃,就连注意都没注意过。施飞鸿看看窗外天色,算了,反正时间也有些晚,今天就不跑了吧。
只是他没意识到,认识穆秋朗的这几个早晨,他都没有跑过步。
下班的时间,穆秋朗约了韩臣去皇家酒店。今天刚到公司的时候,他就跟韩臣说过这事,韩臣也没太多的反应,只是笑着表扬穆秋朗办事效率提高了不少。
出公司之前,韩臣破例的跑去跟老总汇报了这个情况。这让穆秋朗十分摸不着头脑。
按理说,下班时间,员工要去哪,是自己的私事,犯得着汇报吗?
看韩臣从办公室里出来时,刘云开在他背后冷冷的盯着看了一阵。穆秋朗不知道为什么,见了刘云开就打怵。
“酒后勿扰。”刘云开扔给韩臣一句话,狠狠的关上了门,转身又投进办公室里去。言简意赅,果然是他一贯风格。公司里,小刘的话好像只有韩臣能够意会,身为凡夫俗子的穆秋朗以及诸位,很多时候对这位老总的话得寻思半天才能参透其中意思。难怪一个个都升不了职加不了薪,不能解读领导的心思,那是官家大忌啊。
韩臣只是笑,对于刘云开的话不做任何回复,吹着口哨跟穆秋朗下了楼去。
车里,放起一首老歌——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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