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感是柔软的,带着糖果的甜蜜香气。陈锦征几乎可以想象出几小时前,程小天把饭后清口的薄荷糖在唇齿间吮舔时,无意识地舔舔嘴唇的可爱情状。
程小天迷迷糊糊地挣了挣,无力地推拒俯身下来的男人。
陈锦征哪有可能放过他,加大了力气按住他扭动的肩膀,没客气地咬了上去,攻城略地一般强势地反复吮吻着程小天滚烫的嘴唇、赤列、躲闪的舌尖,以及……
砰!
陈锦征的头被狠厉地猛砸,砸得偏向了一边。痛觉来得远比撞击迟缓,等到浓稠的鲜血从额前流下时,头顶剧烈的撕裂感才骤然爆发
“啊——!”
大堂经理惊诧地从大厅另一头赶来,看见方才还潇洒惬意地喝着酒的客人痛苦地在地上翻滚,双手抱头,鲜血从指缝间汩汩地流了出来,地上是碎了一地的啤酒瓶碎渣。
大堂经理立刻扭头对呆若木鸡的服务生厉声喊道:“叫救护车!”
凶手是个相貌俊美的男人,毫无怯意地站在痛苦翻滚的客人身旁,眼神漠然而冰冷。
男人背起半躺在座椅上的醉醺醺的男孩子,抬脚就要向门口走。
经理立刻拦在他们面前,吞了口唾沫:“不,不可以走!事情是你做的,你要负责任!”
男人看都没看他一眼,从口袋里抽出身份证和钱包,扔在了桌子上。
经理眼睁睁地看着男人背着人扬长而去。
“经,经理……”
经理对小服务生破口大骂:“就知道站在旁边,跟个死猪一样!他打人你不知道拦着?!”
“经,经理……”小服务生战战兢兢地指着桌面上被随意丢弃下的身份证,“你看,刚才那个男人……是不是昨天电视新闻上那个服装设计师居彬?”
程小天是在一阵从天而降的彻骨寒冷的冰水中猛然惊醒的。
第一反应就是抓住身旁能够抓住的温暖的东西,他摸到了一个人的手,十指修长,骨骼分明,带着骇人的温度。
然而那只手很快狠狠地抽走了,他的头被猛地向下压去,大量的冰水没上脸颊,眼睛,然后是致命的鼻息。
程小天挣扎起来,想要大口地呼吸新鲜空气,然而大量灌入口腔的却是冰冷刺骨的冷水。他被呛得剧烈地咳嗽,更多的冰水涌向了喉咙口,无情地堵塞了他呼吸的通道。
程小天绝望而无力地在水中蹬腿,双手无意识地向空中抓着什么,就在他的意识即将消沉的一刹那,他被猛地拉了起来,后颈被一只手用力地向下按压。
他立刻痛苦地呕吐起来。
肺部依旧刺痛,仿佛被冷水浸得穿了洞,他大口大口地呼吸,如同新生。
在冷水的刺激下,大脑清醒了许多,然而依然昏沉无力,只能勉强感觉到自己被从水中捞了上去,两只手鹰爪一样抓着他,裹挟着把他扔到了一个绵软温暖的所在。
衣服被扒光,脸部朝下,一丝不挂、奄奄一息地躺着。
然后身体就被用力地贯穿了。
再次昏迷过去的前一秒,他努力地睁开眼,向背后看了一眼。
那身形很熟悉,高大修长。
但他却又好像什么也没看到,眼前是虚空空的一片,只有下体的钝痛是真实的,真实而残忍的痛苦。
第29章
厚重的米色窗帘沉沉地,严丝合缝地坠着,一丝阳光都投不进来,只有墙上的大钟滴答滴答忠实地走着,时间指向的是六点半。
是凌晨六点半,还是下午六点半?
程小天不知道。
他甚至不知道这已经是自己被囚禁在家的第几天,太阳东升西落了多少个周期,窗外树上的花是否已经开了又谢。
从那天被居彬带回家后,他就被彻底软禁了起来。
一开始其实没有用防盗窗将房子钉得这样严实,严阵以待得如同兵临城下。居彬某天提前回家,发现程小天整个人岌岌可危地挂在阳台和下一层的栏杆之间,脸色苍白,手腕几乎脱臼,再差一点点恐怕就会摔下楼去。
第二天居彬就雇了工匠将房子里所有的窗户都安上了防盗窗。
工作室的事似乎解决得并不顺利。不管前一夜折腾得多晚,居彬都会在次日凌晨早早离开家,傍晚再回来,晚上便只做奸程小天这一件事。
程小天真觉得挺没意思的。居彬抓着他的肩头埋头狠干的时候,他就抓着枕巾叠千纸鹤玩,无论怎样痛苦或是高潮,他都死死咬着牙,一声不吭,事后才恍然舔到唇上的铁锈味,用食指一摸,指尖是淡红色的血。
这样如同奸尸一般的做爱,他以为居彬大概很快就会厌倦。然而居彬还是每天晚上还是发狠地干得他死去活来,直到他出了一身又一身的冷汗,虚脱瘫软得腿都合不拢。
陈锦征在事后第三天打过电话来,然而只响了两声就被居彬掐断了。居彬的脸色很可怕,程小天觉得他大可没必要这样,只是一个电话而已,况且陈锦征大概伤得挺重,能打电话来证明生命暂时没有危险,居彬大概也不用蹲局子了,他应该庆幸才是。
程小天从电视新闻上看见记者采访粤菜馆经理的画面,那经理详细地描述了当晚居彬的暴行,最后意味深长地对着镜头加了一句:“他是背着另一个男人走的,那男人原先在和伤者一起喝酒,然后居彬就突然冲进来了,用啤酒瓶砸了伤者的头部,瓶子碎了一地。”
之后的画面里,更是贴出了安晨的照片,暗示居彬在和知名模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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