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尾巴毛被咬秃了一块。
黑毛老鼠从窝里窜出来,朝着小狐狸吱吱地叫着:“你个连人形都没修成的小狐狸竟然敢来抢老子的地盘?小心老子把你和那个傻大个一起吃了。”
小狐狸站在顾晟的膝盖上,知道那老鼠不敢过来,于是嗷呜嗷呜的回嘴:“若不是我应天劫被劈了,能让你欺负?臭老鼠精!你等着,等我能变人形了,一定找道士来收了你。不对,我自己也能收了你!”
“哼,到时候,谁收谁还不一定呢!”黑毛老鼠哼哼唧唧了几声,看顾晟饶有兴趣地看着两只动物的互动,生怕这人类临时起意,端了他收拾好了的小窝,乖乖退了回去。
小狐狸看老鼠走了,蹦跶地更欢了,一口气爬上顾晟的肩头,刚想继续叫嚣,就被他一巴掌攥到了手里。
“厨房里面呆着去,要来人了。”顾晟今天得了这么个小玩物解闷,心情不错,把小狐狸扔进厨房,哼着歌儿开始擦桌子扫地,顺手把拖把靠在墙缝边儿上,摆明了警告那老鼠,不要在有人的时候出来。
那老鼠精在这地方呆了五六年,从未见过这么好说话的户主,因此乖乖窝在洞里,就算是客人不小心掉了的牛肉渣,也没见他出来捡过。
锦白是一只天蚀狐,确切的说是有四分之一媚狐族血统的天蚀狐。所以他长得比一般的狐狸漂亮些,毛皮亮一些,媚术学得快一些。在他很小很小,还没办法变成人形的时候,他爹娘就说,锦白长大了一定是个妖孽一样祸害众生的狐狸。
所以锦白也一直以为自己以后无论是找一只雄性还是一只雌性,都一定会对自己死心塌地,会被臣服于自己的大尾巴之下。
可是,当有一天,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锦红,那只有四分之一火狐族血统,小名呆毛的笨狐狸,竟然勾搭到了天上一位不得了的上仙以后,一切都变了样子。
确切的说,是整个狐族的审美都不一样了。大家开始崇尚呆毛那样的气质,说那才是浑然天成的魅惑,才是媚术的最高境界。就像是锦白最无法理解的善变的人类一样,整个狐族,不对,应该说是整个妖族的审美一下子变了模样。大家开始喜欢看起来笨笨地,气质空灵,眼神清澈的生物。就像是近些年人类追求以瘦为美一样,狐族最近兴起的流行趋势是自然美。
这样一来,锦白这种媚术无双的行家反而成了最不受欢迎的类型。
呆毛明明是个连最基本的勾魂术都学不会的废柴!为什么,一夜之间成了媚术的最高境界呢?
锦白无法理解这样可怕的转变,在经历了父母的冷落(不给他买漂亮衣服了),同学的冷嘲(嘲笑他把尾巴毛梳得太亮了),弟弟的冷漠(其实是被某位上仙带走了),锦白做出了重大决定。那就是——离家出走!
在这个没人关心他,没有人在乎他,没有人懂得他的美的世界生活,对于锦白来说,是多么生不如死的一件事啊!所以,已经有九百多年道行的锦白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偷偷离开了狐族的聚居地,决定到人类的世界去看一看。
可是,锦白最大的错误,就是他忘记了看日历,如果他看了日历,他绝对不会在那时候离开自己家族!他忘了,再过几天就是他应天劫的日子。
当第一道闪电劈向锦白的时候,他还正在纳闷,为什么天上的乌云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跟到哪里。他甚至想到了,或许是哪家的龙王中意他了,直到第二道、第三道雷劈下来的时候,锦白才终于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样的情况下,他当然渡不了天劫,还因此损耗了七百多年的功力,整只狐狸都缩水成了小小的一点。那么小的一只狐狸,根本不会使用媚术,还要躲避山林里的猛兽和猛禽。
鉴于对于弱小的锦白,山林实在太危险了,他决定下山到人类聚居的地方,或许可以找到愿意收养他的人。
就这样,锦白出现在了顾家拉面馆的门口。
变成了……顾晟的……玩具……
作者有话要说:新坑新坑~~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2、有只狐狸叫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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