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管他们。”林芝轻声道,拉了拉皱着眉头的霍杨,快步走进了走廊。他只好转过身来,面前一条笔直的走廊,松木地板光泽柔和,尽头处人影绰绰,一群西装革履的商务人士似乎在这里临时开起了会,或坐或站,手拿文件,正低声却激烈地讨论着什么。见他俩来了,他们纷纷转过头来,声音悄悄止息。
站在他们中间的是李妍星。
这个上过无数杂志、见惯大风大浪的女人即使在丈夫去世的时候,看起来也是坚强得无隙可入。她的脸色并不憔悴灰败,风度仍在,真丝黑衬衫没有一处褶皱,裙裤飘逸,高跟鞋细而锋利。只是她的眼圈带着深重的乌青,未带铅华的眼角眉梢无可奈何地摊着岁月的痕迹。
“李阿姨。”霍杨很乖巧地叫了一声,李妍星轻轻地点了点头。随后林芝走上前去,握了握她冰凉的手,她总是有种让人安心的魅力,柔声说了几句体己话,几乎让这个筋疲力尽的女人眼眶红了一圈。
霍杨陪着宽慰关心了几句,奈何他心不在此,眼珠滴溜溜一转,就想去找他的小男神。
“阿姨,”他道貌岸然地发了问,“朗朗在哪?我想看看他。”
李妍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她隐约记得叶启儒提过,这个叫霍杨的孩子来吃过叶朗的满月宴,那时候他也就七八岁的年纪,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对叶朗格外挂心,还一个人放学以后跑来叶启儒家,特地给叶朗捎小玩具,追小姑娘似的。
她虽然摸不清这情谊是怎么来的,但是这份心却是难得,一时感慨道:“难得你还想着他。这孩子很孝顺,从昨晚到现在,一直守在他爸爸床边,谁叫都不肯走。”
霍杨于是站起身来,风度翩翩地一整衣服,活像要去求婚,“成,那我进去跟他说说话。——哎,那位哥们!”
被点名的叶氏文秘懵逼地抬起头来,看到一个青年正满面春风地看着他,“有便签纸吗?”
“有。”文秘小哥往公文包里一掏,掏出一沓方形的蓝色便签纸,那青年瞥了一眼后说道:“有粉色的没?”
“……”文秘小哥握着便签纸,“我,我是直的。”
“我也是。”霍杨道,“黄色的也成。有吗?”
文秘小哥犹豫了一下,又去掏他的公文包,在众目睽睽之下,羞羞怯怯地撕下了一张粉红色的心形便签纸。霍杨接了过来,两下叠成了个含苞欲放的小玫瑰花,扭过头对李妍星露齿一笑,“好久没见他了,不能空着手去。”
林芝此刻也不能不抬头看一眼了,“……”
她觉得自己可能是老了,不大能明白年轻人热爱套路、娱乐至死的趣味。这是探望丧父的表弟……还是相亲?
霍杨拿着他价值不到一分钱的纸玫瑰,去见他那即将身价上亿的暗恋对象,而且那对象还只有十岁。
当他见到李妍星的时候,心里已经怀揣了一种极其诡异的激动;待他推开病房门的时候,那点激动俨然已经从三分蹭蹭烧到了□□分。
原本放在病床上的人已经被搬走了,只余一条洁白的床单,轻轻盖在床上,上面放着一块镜面碎裂的手表,表针早已停了摆。屋角放着一台喷雾式的熏香机,李妍星特意挑了一味清新微甜的红橙香,很适合小孩子,用以安抚他紧绷的神经。
而小叶朗正坐在窗边的沙发椅里。
他穿着孩子尺寸的浅蓝色牛仔背带裤,里面是一件纤尘不染的白t恤。他脱了那双小小的厚底软鹿皮短靴,抱着膝盖,整个人畏冷似的缩在沙发椅里。男孩闭着眼睛,下巴搁在双膝之间,皮肤雪白,眉目像个文静美好的女孩,让人呼吸也忍不住放轻。
这样看着,让人很难把他和前世那个叶朗联想到一起去。那个人好像是世上一切矛盾的集合体,明明聪明绝顶,却非要装得迟钝惫懒,明明温柔长情,却非要拒人于千里之外。明明有别人一辈子都求而不得的东西,却活得冰冷又贫瘠,最后疯子似的孤注一掷,最后重罪入狱,落得个死刑的下场。
霍杨轻手轻脚地走过去,低头看着他,心潭上的一点涟漪慢慢扩大,波涛汹涌,几乎要翻滚而出。
就在他百感交集地抬起手,准备摸摸他的头发,把喉头哽塞着的千言万语小心翼翼地泄出来的时候,身后的门不知什么时候被强行撞开了,一条身影迅疾地掠过了身旁,直直扑向了叶朗——
那人一开口说话,那声音居然是极其嘶哑的,仿佛一只漏得千疮百孔的破风琴,喑哑又粗粝。她用这种让人头皮发麻的声音,似哭非哭、哽咽着喊道:“……朗朗!妈妈来了,妈妈在这里!”
霍杨抬着的手不尴不尬地悬在了半空,指间夹着的纸玫瑰不慎落到地上,被一脚踩得稀烂。他上下左右观察了一番,发现那女人把叶朗整个包进了自己怀里,半根毛也不露自己,自己竟丝毫有下手的余地。
岂有此理!他不敢置信地想。
第3章 重逢三
霍杨只得悻悻地收回了手,不情不愿地戳了戳女人的肩膀,勉强用客气的语气道:“您哪位?”
女人抱着叶朗,专心致志地“我的苦命心肝肉”、“没了娘就是野草根子”地哭了一会,才抬起头来,哽咽道:“我、我是他亲妈。”
霍杨了然地点了点头,随后道:“哦,那什么,你要不要先松一下手?”
“啊?”那女人愣了一下,连忙低头一看,发现叶朗脸都憋红了,一双小手使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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