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那日与开封府众人道别之后,已经过去了两天,赖药儿也已经带着林耀,离开了开封城,到了这么一座小县城。
与开封相比,这座小县城无疑就要小了很多,城内不许骑马,所以赖药儿和林耀都是步行得,这两天,自出了开封城之后,晚上都是在荒郊野外休息的,不说是这些年一贯是享受惯了的赖药儿,就连林耀都觉得浑身不舒服,此时到了一个县城,又难得有一间看起来还算是不错的客栈,也难怪林耀会这么兴奋了。
“走吧,过去看看,顺便吃些东西,这两天吃干粮吃得胃都不舒服了!”
说着,赖药儿目光斜斜的看了眼林耀,没带任何情绪,却看得林耀不禁有些不好意思。
“少爷,你这也不能怪我啊,我这可是第一次出远门,那生火做饭我哪会啊……”
见赖药儿还是一直盯着自己看,林耀低下头,不由得委屈的嘟囔了一句。
“行了,没怪你,不用摆出这幅样子给我看,走吧,去吃点热乎乎的东西,你这两天想必也是饿坏了!”
好笑的摇了摇头,没有理会像是活宝一样的林耀,赖药儿说了一句之后,便有些迫不及待的往前面看到的那间客栈走去。
身后的林耀,见此连忙拉着马匹跟了上去,脸上全是能够吃到热乎乎食物的兴奋,哪还有半点委屈的模样。
“客官,您里面请,想要吃点什么,是打尖啊,还是住店啊?”
远远的站在客栈门口往里面招呼客人的店小二,就看到了一身锦衣的赖药儿,还有身后拉着两匹马的林耀,顿时眼前就是一亮,连忙快步迎了上来,接过林耀手上的缰绳,便点头哈腰的说道。
大宋虽然富庶,但马匹也还是属于贵重物品之一,尤其是像眼前这样的高头大马,那就相当于现代那种豪车一般,这些店小二,常年做着这种迎来送往的活计,别的先不说,那眼力早就练出来了,这打眼一看,就知道哪些客人是一点都不能得罪的。
“给我们家少爷找个雅间,先上一桌酒菜,挑你们客栈拿手的来,再开两间上房,把马匹迁到后院给喂了……”
这些事情自然不用赖药儿的吩咐,林耀从衣袖中拿出一锭银子,扔到了那店小二的手中,便随口说道。
“好嘞,客官,你里面请……”
摸了摸手中的这锭银子,店小二脸上的笑容不禁更真实了一些,随手把马匹的缰绳给了后面赶来的马夫,店小二一边弓着身子,一边把赖药儿和林耀两人给领了进去。
光从外表上看,这间客栈便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当然,跟以前去得那些酒楼什么得是不能比,但那是在开封城里,现在在这么个小县城,这间客栈便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现在进来这么一看,赖药儿不禁更是点了点头,不像是一般的客栈那样,一进去就是喧闹一片,虽然这里面客人说话的声音也不小,但看那样子,倒是也还可以忍受,等被店小二带到了雅间之后,就更是满意了一些。
这雅间显然是用心布置了一下的,而不是单纯的只是隔了两块木板,四周摆放了一些绿色的花草,房间的空间也很大,让人看起来不禁舒心了许多,再加上这里是在二楼,一楼的喧闹声不禁远了些,虽然还有些许声音,但已经是无关紧要的了。
见赖药儿看了眼四周,便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显然是满意现在的环境了,林耀便随手把小二打发了下去,让对方快点把酒菜送上来,而后才在赖药儿的身旁坐下。
江湖中人没有那么多的规矩,不像是那些名门望族一般,主子和仆人还要分桌吃饭,甚至主子坐着的时候,下人还得站着伺候着,在现代那样民主的社会待过,赖药儿可没有那么多的毛病。
“少爷,按照我们现在的路程,大概还需要八天左右,应该就可以到长沙了,正好可以赶上那个什么群英会的开始,有可能等咱们到了,也未必开始呢……”
拿起桌上的茶壶,往茶杯里面倒了一杯,递到赖药儿的面前,林耀在心中估算了一下这两天的速度,又回想了一下从开封到长沙的距离,这才说道。
赖药儿是不管这些事情的,要不然还带个人出来干嘛,自己不是更方便,早在临行之前,管家福伯便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交代好他了,林耀虽然是第一次出门,没有什么经验,但按照管家福伯说得那么去做,一路上倒也没出什么太大的毛病。
当然,这要除了刚开始因为不会生火,而差点闹出的那场火灾,还有赖药儿和林耀两人啃了两天干巴巴的干粮这回事。
“恩,那就好,怎么说我们这么大老远的过去,也要赶个开场不是!”
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这茶不算是什么好茶,但用来解渴倒是还可以,这一路上可不仅是啃干粮辛苦,就连喝口水都很费劲,一路快马加鞭的,没有时间先不说,也没有那么多的地方用来放水啊。
“少爷,您说那群英会,都会去哪些人啊,我听府里的人说,江湖上有什么七侠五义的,他们都会不会去啊?”
提起这茬,林耀顿时凑到了赖药儿的跟前,他从小就在山庄里面长大,几乎就很少出山庄,就算是出去也是跟在赖药儿身边,更不用说到其他的地方了,对于外面的世界,都是从别人嘴里面听到得多,男孩子嘛,对于江湖上的事情都比较感兴趣。
再加上赖药儿也算得上是江湖中人,府里面那些跟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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