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明菲这种婉约颓靡的词句,凤景南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诗。再者,存货是有限的,明菲“做”出若干首诗后就焉儿了,反而是明淇学了平仄押韵对仗工整,时而做上一两首诗给父亲赏鉴。
同样喜欢做诗,然后同样不做好诗的父女俩常常比赛做诗,然后互相吹捧。
很明显,明淇的性情更合凤景南的心意。
有对比才有差距,明淇可以听渊博的老夫子讲课,明菲只能同明雅一道听府里的女先生说些女四书,学些女红针指。明淇可以学兵马骑射,明菲却是连小校场都没去过一回。
嫉妒像有毒的花朵在心中蔓延,她觉得自己有着古人所不及的智慧,却过的连个男人婆小哑巴都不如。母亲一颗心都在父王身上,父王却睁着眼看不到自己的才干。
明菲开始有意识的找明湛的麻烦,明淇受宠,明湛却被凤景南极端不带见。
比如除夕时,明菲见明湛和明淇脖中挂着一样的金项圈儿,项圈儿底下结着一块儿美玉,便做出好生羡慕的样子,“四哥这玉哪儿来的,真好看!我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玉!”明菲的惊呼半府人都能听得到。
凤景南又没聋,自然瞧一眼。
明淇打量明菲一眼,脆生生的道,“这是舅舅家送来的年礼,雕琢好了,一模一样,我一块儿明湛一块儿。”舅舅自然指的永宁侯。
“真好看。”明菲的目光在明湛胸前的玉上流连不舍,绞了绞帕子,红着小脸儿,一脸不好意思地模样,“四哥,我也有好几块儿玉,我能跟四哥换么?”
见明湛似乎不乐意,凤景南不在意的开口,“明湛,你是当哥哥的,一块儿玩物,给妹妹戴几天也无妨,赶明儿,我给你块儿更好的。”
明菲欢喜的福一福身,笑嘻嘻地,“谢谢父王,谢谢四哥。”
明湛撅着嘴从项圈儿上取下,明菲伸手去接,哪知明湛啪的一声摔在地上,摔个粉碎。
明菲一脸委泪,转头看凤景南,凤景南的脸刷的就黑了,还没开口训斥明湛,明湛已经转身扭嗒扭嗒的扭着屁股跑了。
明淇倒是把自己的玉塞到明菲手里,笑眯眯地,“何苦呢,不过一块儿玉,三妹妹就这样哭天抹泪儿的,没的让父王不痛快。来,我的给你吧。今日一块儿玉,明儿个再想要什么,直接跟我说,明湛是个小气的,我却是大方。只要我有,必然给,只是盼妹妹别这样眼泪汪汪的,大过年的,多不吉利。”
凤景南虽然不悦明湛摔玉的行为,不过想他一个哑巴,脾气古怪些也是有的。倒是明菲,吵吵着要什么玉呢!不开眼的丫头惹出这些事端!对身边内侍道,“明天收拾出十块儿美玉来给明淇送去。”看向明菲的眼神就不那么痛快。
明菲虽得了玉,却也被这玉烫了手。
171、番外明菲之二
怀才不遇是什么感觉。
只要翻开中国历史上的诗篇,那些有名气的,朗朗上口的,多一半是怀才不遇的人写的。
怀才不遇的人会做出什么事,似杜甫“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似陈子昂“砸琴卖文”,似李白“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明菲是今穿古,她自认比世人多几千年的见识,几千年的文化。在无数穿文儿中,哪怕穿成个丫头,最后也能捞个皇后做。她穿成王爷之女,难道就这样圈禁于方寸后院儿,每日东家长西家短的过日子么?关键是卫王妃治府极严,府内下人舌头都似短了一截,连东家长西家短都没的唠。
她不是没想过借着自己“发明”的铅笔,去外头开几间铺子狠赚一笔,只是才开个头儿,就被凤景南皱眉驳了回去,“笑话,堂堂王爷之女,出去抛头露面从事商贾贱业。你还是好生学学三从四德比较好。”
在王府里,凤景南就是天。
魏妃生怕女儿惹怒了丈夫,对明菲劝了又劝。明菲只好息了此念。不过,她觉得哪怕不能出去,也不会影响她才华的发挥,于是,她开始了创作名著的过程。
当选自然是《红楼》,此书为广大群众所钟爱,女人喜它里面的情,男人爱它里面的色,经久流传,历久不衰,经过时间的考验,定能一举成名。
不过,能写你也得能刊印发表吧。
对于别人,如明雅,她就没这个本事。不过,于明菲,这并不算难事。
魏妃得凤景南的眼缘儿,俩人年轻时自由恋爱,虽然魏妃为侧室,凤景南并不愿委屈表妹,在昆明城也给魏妃置一些产业。故此,魏妃手里的财力虽然比卫王妃差的远(当然并不是说卫王妃多么的富婆儿,关键是卫王妃除了自己的私房,她还把持着凤景南的私库,自然是王府第一富。)不过,魏妃也不穷就是了,外头庄子铺子的也有几间。
有庄有铺,自然也有往来的奴才仆婢。
明菲先出十来篇,便送到奴才手里,让他们结成册子,在外头传卖。
名著的魅力自然不是一般的大,虽然明菲也没那好记性将全本《红楼》默出来,不过里头大概的诗句情节她是知道的,然后通篇的公子小姐丫头胭脂,尽管昆明城的书香味儿不如帝都浓,不过《红楼》却受到了广大凡夫俗子书香秀才的拥戴。甚至还有女先儿们排练了成评书,说给各豪门的小姐太太听。
凤景南对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向来没兴趣,不过后来听说是明菲写的,险些气炸了肺,冲到丽人居把明菲一顿臭骂,“孽障孽障!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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