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罢,年轻人一溜烟又跑没了影。乌鸦则重重地叹了口气,转而对阿言说——“明天我要陪阿大去东岭,你明天千万不要起床。你被我搞坏了,在床上养着,你知道没有。”
阿言被酒呛了一下,猛地咳嗽起来。
乌鸦说多喝点,喝多了好办事。
阿言咳嗽得更剧烈了,他心说完了完了,这回大概是怎么都保不住自己的纯洁完整了。看来为了留着青山,还是得先把菊花卖了。
想到此,他又悲伤地给自己猛灌了几口,直到浑身都热了起来,脑袋也晕晕乎乎了,才如壮士断腕一般把碗啪地放下,转过头望着乌鸦。
“来吧,”阿言嚎道,“是螺丝批还是擀面杖,拉出来溜溜吧。”
第55章 第 55 章
(55)
阿言回想,那天晚上其实过得很迷糊。他感觉得到痛,但不是很痛。他内心有着很深刻的违和,但又有一点点的兴奋和莫可名状的激动。
(海鲜部分删节)
第二天醒来时乌鸦已经走了,而他是被闯入的人吵醒的。
乌鸦做戏做了全套,他尽力了。但到底能不能让鸭姨暂时罢手,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那些人看到床上的他,一下子就冲来掀开了被子。他迷迷糊糊看不清人们的脸,半睡半醒间他被拖下来,有人污言秽语地抱怨几句后,他又被蛮横地丢回床上。
然后被子再次带着两人浓重的味道朝他抛来,最终留下几句骂声和调侃,来者离去,重新把他一个人留在乌鸦的房间里。
这时阿言才彻底回过神来。
他睁开眼睛,左右转身让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只茧。
他怔怔地望着墙面,他知道自己大概可以继续活一段时间了。
第56章 第 56 章
东岭的阿大叫文姐,四十出头。东岭沿岸,村落傍水而建。
阿大来的时候文姐不在,是她丈夫独眼砂接待的阿大。独眼砂正如名字那样,只有一边眼睛能看着。另一边眼睛是他年轻时追一头寻狼犬弄瞎的,那头寻狼犬硕大无比,搏斗过程中被它一巴掌给拍了。
人们都说独眼砂的力气根本不够打那头犬,所以给拍瞎了给正常。但对独眼砂来说这是值得的,毕竟它给他换来了文姐。
原先独眼砂已经追求了文姐很多年,但文姐始终不点头。而当他扛着那头寻狼犬回来时,当年他们就成了亲。文姐看中的就是他这种不顾一切和歇斯底里,成了亲之后他也确实是文姐的得力帮手,把东岭管理得井井头条。
此刻那只寻狼犬的头骨就挂在厅堂的侧旁,每一次阿大来,都见着这头骨被擦得锃亮。
东岭的寻狼犬是最多的,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寻狼犬的头骨。但寻狼犬只是比普通的鬣狗大一些,像两个人身形那么巨大的却不多见。
追捕寻狼犬是苦山人的传统,相传寻狼犬能找到血狼。
血狼极其凶狠,敏捷勇猛。它的肉扎实得很,吃一块能一天不饿肚子,它的血腥臭得厉害,但加在酒里能让人壮起打虎的胆量。
苦山人从小就听过,谁能徒手搏斗一只血狼,谁就是上天注定的寨主。而寻狼犬则是血狼忠实的仆从,有寻狼犬的地方,必然有血狼出没。
可惜在苦山这片土地上,血狼不多,而寻狼犬多见。
久而久之,追捕血狼就变成了追捕寻狼犬。
当然那都是古话了,随着去过外面世界的苦山人越来越多,大家也渐渐知道血狼不是什么传奇神物,只不过苦山的气候不适宜它生存,所以它在这里少罢了。
而在其他适合他生存的地方,比如狼省或蛇省,血狼则繁殖得很多。外头人的猎捕工具也更为先进,将血狼抓起来并圈养的情况非常普遍。
或许也是因为外面人的驯化,导致血狼退化得越来越严重。反倒是寻狼犬还凶猛依旧,如苦山人一样,保持着原始和野蛮的脾性。
阿大二十岁那年也打过一头寻狼犬,不过自然不能和独眼砂打的这头相比。
东岭因为地理优势,后来也颇受旧政府的重视。所以文姐的寨头是最清高的,要开口让他们帮忙也最不容易。
阿大已经做好了吃闭门羹的准备,毕竟受到袭击的是北坡,自己的西头较为稳定,南沟又离得远,中土皋则不关他们的事,所以东岭不愿意插手帮忙也是情理之中。
但阿大不能不来,要是不来,鸭姨真带着伤势未愈的北坡村民打出去,后果则是以北坡覆灭收场。
所以无论是什么结果,阿大都得走一趟。至少得做做样子,然后回去告诉阿姐——东岭的人在筹划,再给多一点时间,准备好了就进攻。
可出乎阿大预料的事,他还没把来意说明,独眼砂就上了两壶酒,给他和乌鸦一人一壶,自己也开了一壶。
猛灌了几口酒后,他将酒壶一拍,喷着酒气问道——“你要几多人?”
第57章 第 57 章
阿大说我不知道几多人够,“你们能给我多少?”
“一两百人可以,”独眼砂说。
他的面骨嶙峋凹陷,让幸存的一只独眼显得更加突兀狠厉。
他的眼珠转了转,看看乌鸦,又看看阿大,“我听说你们还有两个俘虏,你知道他们的布防吧?”
“不知道,抓来的那两个没什么屁用,但之前他们进攻北坡,应该减少了西头的兵力,”阿大说,“西头多文官,把他们杀了,也能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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