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后莫珩跑出来,看到洛臻靠在路边的围栏上,他走过去用力抱住了她。
“嘿年轻人,别激动。”洛臻笑着拉开他一些,“你勒得我喘不过气了。”
“勒死你最好,就清净了。”莫珩作势要咬她,不过下面说出来的话很轻柔,“看你这么一本正经的还是第一次。”
“威武吧?”啧,当众抢男人,也亏她胆子大,不害臊。
“我很高兴。”
“你当然高兴了,炙手可热啊小兄弟。”
莫珩笑出来,白了她一眼,“你就不能好好说话。还有,我可以自己把问题解决,你应该对我有信心。”
“我说过了我比较相信我自己。”
莫珩冷哼,看着她,最后说,“洛臻,我们结婚吧?”
“……呵。”手c-h-a裤袋走向停车场。
“你别不识抬举!”
“呵,呵。”
莫珩亦步亦趋跟着后头,今天,势必要磨得她答应为止。刘女士看着自己的儿子跟着那女孩子走远,很有些哭笑不得,她这小儿子小时候都不会这么无赖的。后来刘女士驾车回家途中忽然叫道,“哎呀,原来是那个女孩子啊!”她记得几年前莫珩第一次带回家里来的女学生,头发很短,很开朗,也很好动,她印象中莫珩头一次对着个人会说教,会斥责,但也照顾地极周全。原来就是这孩子啊,也只应该是她了。
不过今天他们家跟唐家正式和平的第一顿饭算是被她搅黄了,但也算知道她待莫珩是用了心的,不枉她一向有那么点妇人之仁的儿子冷血了一次。
而当天所有人都忘了还有一个沈夏瑞站在金碧辉煌的餐馆大门口,北风吹过卷起几片枯叶,映衬地非常凄凉,站门口的人咬牙切齿吐出一句,“丫好一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番外
二零零六年夏天我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我向空服要了杯水喝,我的男友坐在旁边,塞着耳机闭目养神,他今天一直都是好脸色,看来心情不错,我知道他是因为两人终于不用再分隔两地。在这段感情上他表现的有些焦躁和过于紧张。想到自己,夏瑞总说我对感情太过干净利落,可事实上,我只是懂得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而那退的两年,痛苦难过只有自己知道。
夏瑞跟我妈过来接机,我妈跟我男朋友已经正式见过一次。上次五一我放假回家就带他过去了。我妈后来跟我说,小伙子什么都好,就是话少了点。我说那是您的福气。他跟我说话就从来不会少,基本上每次都是主动来找我不痛快。
说到夏瑞,至今还是一个人,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依然对言深有心,但我希望她不是,因为沈夏瑞永远不会去伤害、破坏朋友的感情,所以这一份暗恋注定没有结局。
至于殷殷,已经去了北方半年多。说真的,我真的不喜欢汤建宇这个人,他是真正的地痞流氓,胆子大,心狠,不能说无恶不做,但确实不是个君子,但连殷还是跟着他走了,我只求汤建宇在对殷殷时是个好人。
而贺天莲回香港了。
曲算是终了,人也都散了,而结局不算太差,该满意了,毕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莫珩拿下耳机,拍了拍我的脸,“在想什么?”
我看着身边的人,他其实是我们中最简单干脆的人,不像贺天莲跟我心思九转十八弯,也不像言深,暗藏虚荣心,对他有意的女人他从不拒绝,当然更不接受,只是心知肚明地看着,享受,而他把这一套用在沈夏瑞身上,让我深恶痛绝。当然我男友的缺点也不见得少,脾气不好又有些自虐,大概从小身体不好,没多少朋友,才养成了这么别扭的x_ing格。
“问你呢在想什么?”
“我在想——”我拉住他的手亲了下他手背,“莫珩,我挺爱你的。”
真的,我挺爱他的。如果再放手一次我知道那会比震断自己的双臂还要痛。
“突然说这个干吗?”他抽回手,面上无波,但我知道他开心得很。也许莫珩并不如我说的那样是一个“简单”的人,但是我能看穿他,那么就够了,至少我知道他爱我不会比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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