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好酒,就是……太烈!
这一杯酒,就足以抵得上那些寻常酒水三五斤,这么一坛子分下去,每人最少也得有一斤的分量,这要是喝完了,还能活么?
就这么一杯,有好几位都觉得脑袋发晕了!
但是,不喝行么?
没法子,只能硬着头皮再次举杯。不过这次都学乖了,没人再像刚才那般一饮而尽,而是浅酌慢尝,既不会被这烈酒醉倒,亦能仔细品味其中的香醇。
唯一的遗憾,那就是眼前香气四溢的肉,若是牛肉羊肉就好了,再不济,狗肉鸡肉也行啊,为啥就偏偏是猪肉?
酒肉酒肉,这两样为啥总是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人们说起来的时候总是焦不离孟秤不离砣?很简单,那就是喝酒的时候必须吃肉,那才爽利,吃肉的时候必须喝酒,那才过瘾!
几个人看向房俊的眼神,就不免幽怨。
这小子想一出是一出,你就不能发发慈悲,给咱整点别的肉来吃?
猪肉,实在是不能吃啊……
房俊却对几人的眼神视如不见,也不逼着这几位喝酒,自顾自的夹起一筷子才骨肉,沾满了蒜酱,放进嘴里大嚼。
心里却是很不爽:娘咧!哥们为了给猪肉涨涨价,容易么?
拆骨肉,尤其是和菜、汤一起煮熟的非常入味的拆骨肉,是他的最爱。而且这个时代没什么人工合成的猪饲料,喂猪的食物更是百分百绿色环保,所以猪肉非常的香。
猪血旺也好吃,看上面那一层嫩绿的葱花,还有汪出来的油,就已经很引人食欲了,舀一勺放进嘴里,几乎入口即化,满嘴的香。还有用猪肉和猪骨头熬的烂烂的酸菜,那汤已经变成了浓浓的泛着奶白色,吃一口,也是一个字:香……
吃了几口肉,抿了一口酒,然后一勺一勺地舀猪血旺吃。他上辈子最爱吃这个,而且今天的血旺蒸的火候很好,所以特别嫩滑。他一边吃,一边嘴里发出啧啧的声响。
还真是美好的享受啊……
“咕”
“咕”
耳边传来几声奇怪的声响。
房俊放下舀血旺的汤匙,抬起头来,便见到面前这几位都在盯着他看。
有酒无肉,那是一大憾事。
有酒有肉,但是只能喝酒不能吃肉,那就不是什么憾事的层次了,那简直就是无尽的折磨……
这几位看着房俊吃得啧啧有声,那满桌子菜发出的浓郁的香气,便下意识的抿着酒,越喝,越想吃肉。越是压制着吃肉的慾望,就越是喝酒……
不知不觉的,酒一杯接一杯的喝,一个个的小脸儿都红扑扑的,有些微的醉意,那股子想吃肉的念头,在心里疯狂的滋长,渐渐的控制不住。
猪肉咋地?
房俊能吃,咱就不能吃?
更何况人家房二不是说了么,这猪是他自己养着来等着杀了吃肉的,那肯定干干净净没毛病!
心里这么想着,就忍不住咽了咽唾沫。
最终,第一个受不住的是李元文。
这人虽然是皇族,但是生性随和,没什么远大志向,平素就喜好口舌之欲,用后世文明的说法,那就是一个“老饕”,当然了,通俗一点,那就是“吃货”……
吃货,最禁受不住美食的勾引。
李元文心一横,管他娘的猪肉还是什么肉,瞧着房俊吃得那叫一个香,他馋虫都快爬出来了,放下酒杯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块拆骨肉,学着房俊那般在蒜酱里打了个滚,送到嘴里。
一口咬下去……
“二郎啊,你不实诚啊,说得天花乱坠的,这肉也不咋地啊?”
李元文摇头叹气,嘴里嚼着肉,抿了口小酒。然后夹了一筷子酸菜,“还算有点滋味吧,但是没有你说的那么好。某尝尝这个……猪血?哦,叫血旺啊,这个名字不错,很喜庆,好彩头……这味道啊,也就一般。”
李元文一边挨个菜都尝尝,一边抿着小酒,一边摇头晃脑的挑毛病,筷子却舞得飞起,根本不闲着。
房俊就笑,举杯跟李元文碰了一个,一饮而尽。
李元文见到房俊喝酒如此豪迈,脸色有些惴惴,心虚道:“这个酒太烈,咱慢点喝行不?”
房俊一挑眉毛:“没那么多讲究,虽然是初次见面,但老哥你对我的胃口,大气,不矫情!这喝酒吃肉,那最重要的就是个心情,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便是如此了!但是逼着喝酒,岂不是大煞风景?能喝多少,您就喝多少,随意就行了。”
他这么一说,李元文反倒不好意思了,挺直腰板,说道:“得了,二郎既然如此说,某若是扭扭捏捏,反倒被二郎你看轻了!干了!”
一饮而尽。
房俊哈哈大笑,越看这个李元文越是顺眼。
喝酒喝得是啥?是酒,但更是心情!
若是心情不爽,即便是五十三度的茅台那也喝不出个滋味儿!
两人越喝越是投契,言谈甚欢。
其余几人就是不滋味了。
尤其是李元嘉……
说心底话,李元嘉是很想跟房俊打好关系的,不仅仅因为这货是自己的小舅子。
去年能打上自己的府邸,只为了给他的姐姐出一口气,撑起腰杆;现在能将这么大一块足以传家百世的良田送给最小的妹子,足以说明这人重视亲情。
在这个年代,兄友弟恭是跟孝顺父母一样的良好品德,在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世人看来,能够拥有这样良好品德的人,在其他方面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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