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玄策有自知之明,他自己虽非手无缚鸡之力,也能拎得动刀扛得起矛,但说到战场杀敌,却绝无那份天赋,若想从军闯出一番前程封妻荫子,简直难如登天。
现在却陡然发现,原来我也并非一无是处,或许正如房俊眼下这般运筹帷幄、唇刀舌剑,也能创出一番天地呢……
于是稳住心神,关注着房俊一举一动,每一句话的用意,没一个动作的含义,甚至插混打科顾左右而言他的时机,去揣摩推敲其背后是否隐藏着更深一层的目的。
房俊哪里知道他已经成为王玄策眼中的“榜样?”
说是租借,但是租借五百年这种事千古未有,跟割地也没差多少了,大抵也只有说法不同而已……不过好在软硬兼施,终于说动苏我摩理势这条老狗点头答允,剩下的谈判进行的自然顺利。
当房俊提到“治外法权”,苏我摩理势几乎没做任何犹豫便应允下来,甚至心中颇为不屑,加上这一条岂不是褪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自古以来,汉人便高人一等,试问除去突厥等蛮族之外,天下诸国哪个敢怼汉人不敬?即便又汉人在别国作奸犯科,也没有哪个国家就敢依法严惩,总归会留有一些余地。
汉人这个词汇,本身就代表着文明、富裕、高贵、强大!
只不过以往这等约定俗成之规矩从未曾见诸于笔端,苏我摩理势更从未听闻“治外法权”这等生僻词语……
不过当房俊解释了其中含义,苏我摩理势当即同意。
唐人犯法,可能跟倭国那些平明同罪么?
自然是不能的,但凡能够远渡重洋来到倭国的唐人,要么是饱学鸿儒,要么是富商巨贾,要么是官僚豪族……无论哪一个,倭国都得以礼相待,起码表面上必须如此。
当然也不乏又一些愚蠢顽劣之辈,残杀几个百姓,结果便会惹得唐人大怒,后果不堪设想……
比如当年遣唐使者犬上日。
这厮在长安得罪了魏王李泰与房俊,还曾为此牵连鸿胪寺卿李孝友被李泰一顿暴打。却在长安城内祸害了陆家夫妇之后远遁,一路颠沛躲躲藏藏终于搭乘商船回到倭国,跟天皇谎报了军情,说自己是路上遭了劫匪才落得如此境地,还说大唐皇帝对其甚是礼遇。
天皇很欢喜,赏赐了不少东西,又给升了官。
结果今天房俊就跟苏我摩理势提出,咱们谈判之余,你得把这个犬上日给我交出来,我把他带回长安问罪。
苏我摩理势根本都不知这个犬上日何许人也,自然一口答允。
事实上就算犬上日是他的亲爹他也不敢不同意,他若是拒绝,搞不好人家房俊自己就带兵杀入飞鸟京,挨家挨户的自己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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