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可是她从小的家教不允许她不劳而获。母亲从小便教导她,非己之物不可贪,想要的东西便要自己努力争取,靠自己的双手去奋斗。是以,年纪小小的林荔,便早早的明白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便从她能记事起,她就清楚了钱的重要性,因为家里一直不宽裕。但长到这么大,林荔确实可以问心无愧的说一句,在钱财问题上,她从来没有昧过心眼。所以这个钱她不能拿。
她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了不得的事,对那姑娘有多么大的恩德。甚至,在她私心底,她还有着不能宣之于口的羞愧,因为她最开始犹豫过,她是想置之不理的。就是在进入树林的前一刻,她也打过退堂鼓。她并不是什么勇气可嘉,道德觉悟有多高尚的人。事实上,她胆小怕事。她得承认,她回头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如果她就那么视若无睹放任不理。而一走了之。日后她会良心难安。甚而会留下一辈子的心结。
再则,她的力量实在太小,微不足道,并没有能为那姑娘减少多少痛苦。更何况,她对那姑娘的遭遇,充满同情。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个钱她都不能要。可是,要怎么还回去呢?她想了想,给曹江妮打了个电话,让她到图书馆附近的廊子里等她,她有重要的事告诉她。
很快两人便见了面。林荔找了个没人坐的位子,郑重地将事情低声告诉了曹江妮。曹江妮很是动容,问林荔打算怎么办?林荔说出了自己的决定。她想让曹江妮帮她将钱拿去派出所,不提这个茬,只说在自习室前面走廊的洗手间里拾到。林荔考虑到,如果她自己送过去,怕会引发别人的猜测与联想。毕竟,“1026”才过去没多久,说不好听点,她正处于风口浪尖,再来这么一遭,实在太招眼目。她怕将那姑娘牵连进来。这时候,林荔并不知道,她身边有便衣在暗地里保护她。好在,她将事情拜托给了曹江妮,便衣只管保护她的安全,对她的生活并不过问与干涉,否则,还是会穿帮。
曹江妮问:“这么多钱,你真的都不要吗?”
林荔坚定点头。曹江妮也不再多言,她了解林荔的性子。而且她喜欢她的性情。她觉得林荔是她见过的女孩当中人品最好的一个,觉得林荔太能吃苦太懂事,她懂事得让人心疼。这也是她当初缠着林荔,与她交朋友的根本因由。
林荔想将钱上交至公安局的初衷,是要将钱交还到那姑娘手中。现在有两个问题横在她们面前,一是林荔不知道对方是谁?这也是她之所以将钱拿去公安局的原因,她不知道那姑娘是谁,她要怎么知会姑娘,钱拿去了公安局呢;二是以截至目前,姑娘拒不露面的行为来推测,姑娘明显不想与之前的“1026”案件有牵扯。这个钱她又要如何去公安局领回呢?
两人商议了一会,最终共同商量出一个善后的法子:除去牛皮纸袋里原属于林荔的物品,一切都保持原样。她俩一致认为,这将是对方能拿回钱款的最重要的一个因素。然后匿名上本校bbs发帖子,公告声明在自习教室走道的卫生间里,捡拾到了一笔钱,钱款的具体数额,自是不会说,但会特意添上一句:数额巨大。请有遗失钱款的失主前去认领。并在帖子里着重注明,强调捡拾的时间与地点,是哪个派出所,及派出所的具体地址。为保证信息能顺畅地传递出去,再匿名给校广播站递条,请求播出这份失物招领声明。俩姑娘商量的时候,都有股地下党干革命,做情报工作的紧张与兴奋。
至于结果,林荔想也只能先尽人事,听天命,观望观望。如果没有效果,再做下一步打算。最后这笔钱,做慈善也好,还是上交国库,或者另有安排,听凭政府做主。反正她不能要。俩姑娘就这么准备着,瞒天过海的将钱上交给派出所。
到后来,两人又想到,曹江妮曾陪着林荔去过案发现场,之后又一齐至警局,陪同林荔做口供笔录。她们感到不妥,觉得警局里的人,很可能会认出曹江妮。继而有所怀疑。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类似于做贼心虚的心理。最终,曹江妮找了与她同校的一个妹妹,是她一个远房亲戚家的女儿,姑娘性情好,平日里与曹江妮也走得近,两人关系处得不错。曹江妮和她一起去了派出所,对钱款的原由只字不提,只让姑娘帮着上交,姑娘虽有些不解,但也没多问。只身进了派出所。曹江妮还给了姑娘一支录音笔。她远远的望着派出所的大门,等了一会,姑娘出来了,递给曹江妮一张收据,还有那支录了音的录音笔。随后,曹江妮又将这些交给了林荔。至此,她们上交钱款的事,便算是完了。
一连好几日,均石沉大海,无人前往认领。随后,警方在报上登了失物招领启示,并尊重了上交钱款的当事人意愿,低调的处理了当事人身份信息,只用化名。再过了些时,接到派出所电话,说有失主前来,认领了钱款。
林荔问丁雨柔:“是你那边认领了钱吗?”
丁雨柔说:“是。”
这件事对丁雨柔触动极大。那天晚上,凌帆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昏迷不醒。但在进入急诊室时,她突然出现了短暂的意识清醒。很多时候,人体产生的许多不能用常理解释的情况,医学上也说不清。
她执拗的凝望着凌帆,眼神哀恳:“救她,救她,那个女孩。”
之后,她意识再度昏迷,被推进了急诊室。她昏迷了六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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