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打了一顿。
“我怎么会生出你这个怪胎,”女人从来不打他会露出来的身体,她喜欢掐,掐他的胳膊内侧,指甲轻轻一扭,便是一片青紫,“整天笑也不会笑,死人脸,当初离婚就该抱你哥哥来养才对,滚,今天中午和晚上都不许吃饭。”
说没有饭就是没有饭,他很清楚自己又要饿肚子了,不过好在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所以他在被赶出房间后,就在医院里到处逛了起来。
正是中午,医院里的人很少,而他逛着逛着就来到了一个特别安静的地方。他好奇的走向最深处,那里有好多人,正站在那里轻声说话。
没有人会防备一个不到腰部高的小孩子,所以他隔着各种缝隙,透过厚厚的玻璃,见到了一个特别漂亮的小婴儿。
“都说先开花后结果,你们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
那个年纪有些大的伯伯说。
然而他们在谈论什么,他已经顾不上听了,因为就在这时,他看到那个婴儿突然转过头来,然后就那么穿过缝隙看向他,对着他露出灿烂的笑颜。
身体的疼痛和饥饿感刹那间似乎都离他远去,只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的感觉,将他温柔的包绕。
她笑起来,真好看啊。
“就叫任歆吧,希望她能给任家带来香火。”
耳边,那个厚重的男声接着说。
任歆……歆歆……
他偷偷将手伸向玻璃,印在她的小掌印上,一大一小两只手隔着玻璃重合,就像冥冥中达成了某个约定。
隔壁阿姨说,喜欢的女孩就要娶回家。
所以,歆歆,等你长大,来当我的新娘吧。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男主5岁时就盯上女主了哈哈哈哈哈个小bt,他对女主是从执念转化为爱的,最初也只是觉得喜欢的东西,想要天真的占有而已,然而女主的身份哪里是他能接近的……
8点坐在电脑前,五个小时2000字,我已经是个废人了……爬去吃饭qaq
52、第五十二章...
在孩子的眼中,人是没有那么多三六九等之分的,除了成绩,他们更多在意的是美丑。
比如白臻,虽然他总是没什么表情,也不讨大人们的喜欢,但幼儿园里总有好几个女孩追着他玩,她们说这叫“酷”,并且会因为今天谁做他的新娘而争吵不休。
那天之前,白臻是不稀罕什么新娘的,他觉得这些女孩子长大后都会变成那个女人的样子,所以宁愿一个人。但当他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对上那双黑珍珠般的漂亮眼睛时,他突然就改变主意了。
然而,那时的白臻并不明白,他和那个小小女婴之间存在着多么深的天堑,好在事实很快就让他明白了这个道理——当他又一次想要跑进那个地方时,紧闭的玻璃门拦住了他的去路。
那天之后,不管是早上、中午、还是晚上,阻拦他的不是厚重的电子玻璃门,就是微笑摇头将他送走的粉衣护士,直到那个女人被推进了产房,他都再没有见过她。
说不清过去了多久,总之,等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又一次跑进那条走廊时,她已经不见了。
他的小新娘不见了,而他只知道她的名字。
对于一个五岁小孩来说,这个世界大得可怕,想要找一个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尤其不久后,他就被送进了另一家幼儿园上学,那个幼儿园有很高很高的围墙,一个月只能回家一天,是个除了老师和小朋友,什么都见不到的地方。
白臻在那幼儿园里度过了相当枯燥的一年。而当他上了外面的大学校时,小新娘的模样已经变得模糊了,只有那双漂亮得不得了的眼睛深深印在他的脑海深处中,让他发誓,等到长大,一定要找到她。
长大是个漫长又短暂的过程,转眼间,便是五年。
宿命般的转机就出现在他十岁那年。白臻至今记得,那天是个星期一,那个女人又一次发疯砸了很多东西,而他已经习惯了这一切,不等她将气撒到自己头上一个人跑出来,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逛。
然后,他在一家甜品店前,见到了一个穿着红色小洋裙的女孩。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那个女孩仰着头,一脸警惕的躲开想要伸手拉她的女人,大声说。
“你这孩子,不就是不给你买冰激凌,还跟我这么闹脾气。”
那女人皱着眉脸色难看,抓住女孩后不顾她的挣扎,扯着就往旁边停着的车走去。
“我不走,你们要带我去哪里。”
女孩板着一张漂亮的小脸努力向后仰身,可惜根本无法抗衡大人的力气,眼看着就要被拽到车门前,她突然低头狠狠咬了女人一口。
“哎呦——”
女人疼得一把将女孩甩开,看着自己胳膊上的一排牙印,露出怒火中烧的表情。
“我已经报警了,警察稍后就会到,你现在还有离开的机会,你可要考虑清楚。”
女孩粉白的脸颊衬着明艳的红裙漂亮得就像橱柜里的洋娃娃,她镇静的回头扫视了周围一圈,周围有几个行人已经看着这边慢下脚步。
太阳已经落山,只余下天边的一抹浅蓝,甜品店暖黄色的灯光照在她近乎纯黑的眼瞳上,那一片流光溢彩,将他恍惚中拉回到五年前的那个中午……歆歆?
是他的小新娘!
汽车的两声喇叭突兀的响起,只见那有些愣神的女人突然露出更加难看的表情,然后照直扑过来,抱住挣扎不休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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