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蝎子正被罚练习顶碗走路呢,闻声赶紧站定,结果一个弯腰,碗咣当当摔在地上。
孙悟空大怒,收了二郎腿站起身就要冲出来“履行诺言”。结果步子还没迈开,便被床上还在贪睡那位捉住了手腕。
“算了吧大圣,我睡醒了。”锦宁嘟着嘴坐起身子,打了个大大的呵欠:“他们每五年才来一次,就让他们好好玩儿呗。”
“俺每次都告他们晚来会儿,看看,四次了,个个记不住!”孙悟空顺势坐在床边,抱着胳膊肘运气。
锦宁瞧着他的侧脸,虽然怒气冲冲,却是可爱至极。
还有他那似有若无的一直落在她身上的小眼神。
她抑制不住地扬着唇角,愉快地从一旁拎过自己的纱衣套在外头,站起了身子。她深吸了一口气,甘甜的味道随即游荡在五脏六腑。
“你这丫头,怎么只穿这么点?”那猴儿上上下下看她:“你的外衣呢?”
“哪件外衣?”
“黄的那个。”
“哎呀大圣那是冬天穿的,花果山这么热怎么能穿冬衣?!”
锦宁抬起头来瞧他,半晌,噗嗤一声乐了。
二十年了。
二十年前,她从一场名叫西游的幻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还在斜月三星洞。
而孙悟空也只是孙悟空,尚未离开灵台方寸山,更未曾大闹天宫。他穿着一身鹅黄色的麻布衣服,抱着肩站在她身旁,见她醒了,立刻喜笑颜开。
他说,走,俺带你回花果山。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本主更的新书在此,原创,言情,穿书,文名即为传送门:
穿越之鬼王是个忠犬
简介:
方未晚穿书了,而且穿得十分不走心。
本来是个胆小鬼,穿书之后胆没了,直接变成小鬼。
而且她这个小鬼既不是女主坐拥一群美男,也不是好歹还能逆袭的女配。
好在还有个不太粗壮的大腿:原著里的隐藏boss,结局不幸被男女主削死的鬼王。
若说优点的话,大概就是——帅,和忠犬。以及帅,和忠犬。
所以小鬼方未晚在此立誓:努力让鬼王大人闪避被削死的命运,顺便讨伐个恶鬼,拯救个世界,坐拥个天下呗!
☆、第103章终
那天的斜月三星洞,大家都在。
大梦初醒,每个人的反应都不尽相同。
老猪、老沙、敖烈,老君和太乙天尊,还有一身道袍的小唐。
大圣管他叫师傅。
原来他的师傅一直只有一个人。既是金蝉子,又是须菩提,更是唐玄奘。
那年东海边,金蝉子跟着老君瞧见了出海学艺的石猴,便决定将他收在膝下,教他本事,度他一程。只是后来阴差阳错与佛祖斗禅,便将这无惧无畏的石猴算作了赌注。
石猴在斜月三星洞一呆就是七年。数不清竹棍打折了多少,口诀倒背了几遍,终于是学得了一身的本事。
那天锦宁跟着奎木狼漫无目的地在找他。而年轻的道人告诉她,你要找的石猴,在灵台方寸山。
跟着道人来到他学艺的地方,她看到石猴向同门挥起竹棒,却被一道深厚的真气所阻。
化身须菩提的金蝉子走到险些与师兄弟们动起手来的孙悟空面前,说,我教你本领,点你参禅,并非是叫你用来残害同门的。从今日起,你便不再是我的徒儿。出去之后,莫要提贫道的名字。
从那一刻起,便是老君、太乙天尊还有金蝉子一同布下的一个幻境,设下的一个局。大家一个接一个的入梦,梦里,孙悟空抢了龙宫、闹了地府,上天当差、大战天兵天将。直至齐天大圣大闹天宫的那一刻,狐泗、九灵甚至万圣公主、金银童子、老君的青牛——所有人的执念才牢牢绑在了一起。
几位凡人眼中的圣人联手,叫他们窥探到了了不得的天机。
而今,狐泗幡然醒悟,原来世间很多事都是不能强求的。她自愿为老君试药,服下了他新炼的忘情丹。九灵元圣则是遥遥地看着离恨天,继而垂下头颅,伏下身子,驮着太乙天尊东去。
金银童子和青牛儿都没有下凡为妖。
黄书郎和白鼠皈依了佛门。
万圣龙王一家到玉帝面前领罪,再没敢生半点异心。而狐阿七、蝎子精还有金钱豹则回到自己的山头安心地做大王。
从幻境里醒来,褪去一身盔甲,只剩粗布麻衣的石猴,如今已被万妖奉为妖王。
可想而知,这世间鲜少有人拥有他做齐天大圣的那段记忆。许多小妖根本就不明白他们神通广大的大王为何一谈到孙悟空的名字,便是满眼的敬畏。
东海龙王感激他在幻境中为龙族斩除了万圣一家的恶念,便引他到东海海底去取定海神针。金箍棒老早便得了神旨,孙悟空刚如海,它便使劲将自己被掩在海底泥沙中的半截身子拔了出来,引得周围好似地龙翻身一般,震颤绵延百里。
粼粼海水中,孙大圣握着那根随自己东征西讨的铁棒,伸手轻轻拂去它上面残留的泥沙。
二十春秋,他每日吃吃桃,种种树,偶尔跟猴儿们上蹿下跳地玩耍,好像还是当初那个山猴大王。但有时,当他昂首站在花果山顶最大的那棵桃树上,锦宁也会从他的背影中捕捉到那个神通广大、睥睨天地的齐天大圣的影子。
金盔凤翎,披风凛凛。
火色的夕阳洋洋洒洒铺满他柔顺的毫毛,随着柔风起舞。
那猴王回过头,双眸中灼热的金光灿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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