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哦!”朱一宇其实还挺舍不得松开的。
距离成功变成正数的两个人稍微有些许的尴尬。
“那个,我……”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卡了壳。
正在这时,远处走来了个身穿墨绿蒙古袍的中年人,打断了尴尬的两个人:“远方的客人,我家主人请你们来我家吃顿便饭,可赏个脸?”
朱一宇知道蒙古人的性格,都是直来直往不喜客套的,既然人家来邀请了,拒绝也没意思。所以他冲着十三娘点了点头,就答应了。
“好,请带路。”
墨绿衣服的人行了个礼,就带着两个人绕过了换衣服的大蒙古包,来到了一个明显在蒙古包群中心位置的帐篷里。
一路上,墨绿衣服作了自我介绍,他叫阿巴虎,是这个部落部落主的随从,这片草原上现在是他们部落居住的。
一进帐篷,朱一宇和十三娘就见到了这个叫格日顺的部落主,让人意外的是,这个人的长相明显更偏向汉人,高高的个子细长脸,浓眉大眼的,只是也留着蒙古人中常见的山羊胡,花白的头发也像其他人一样编成了两根盘在脑后。
阿巴虎引荐后,朱一宇和十三娘也学着阿巴虎的样子向格日顺行了礼。
“好好!你这个女孩子倒像是我们草原上的人,勇敢漂亮,穿我们的衣服也好看。来坐来坐,我特意让人准备的凳子,快来!”
十三娘两人笑着落了座,阿巴虎带着人就开始上菜。
“多谢部落主款待。”菜上齐后,朱一宇举杯要敬格日顺。
格日顺爽快的喝了酒,摸了摸山羊胡:“叫我格日顺大叔就行了!你俩今天救了我们部落的娃娃,应该我敬你们!你们叫个啥?”
“我叫朱一宇,她是十三娘,都是应该的,谁看到了那种情况也不会不管!”朱一宇向格日顺简单地介绍了两个人。
“好!都是好娃娃!来吃菜!这可是刚从归化拉来的新鲜菜!尝尝我们部落的手艺!”
格日顺觉得这两个年轻人毫不扭捏,是越看越顺眼,热情的招呼两人吃饭。
朱一宇和十三娘本来就饿了,看着一桌子的好吃的也不客气,大大方方地吃了起来。
其实格日顺早就吃过午饭了,这顿饭是专门做给两个年轻人吃的。刚才有放牧的娃娃来说听到大哥哥他们没吃饭,所以这才准备了草原上的美食来邀请他们。
格日顺不饿,嘴也不闲着,朱一宇他们这边吃着,他就在一边时不时的介绍下菜,又给两个人讲了他们部落的老史。
一顿饭下来,朱一宇和十三娘不仅尝到了地道的手把肉,烤羊背,灌血肠。
还知道了这个叫做蒙根都拉克,翻译过来就是叫做银甲的部落,他们的祖先是百十年前跟随大庆朝康顺帝时期的耀王爷,从京城来到草原的。
当年跟着耀王爷的还是一群半大的小伙子,随着不断地发展壮大,这群小伙子分散在了草原各处,逐渐成为了一个又一个的小部落,他们部落的名字有的叫做刀有的叫做剑还有金盔和银甲,反正都是本着护卫的心思在草原扎下了根。
所以这位格日顺血统里依稀还有些汉人的成分在影响着他的相貌。而且为了不忘使命,部落里有规矩那就是都要学汉话,因此这个部落里不论男女老幼都可以顺畅的和朱一宇十三娘沟通。
格日顺边说,十三娘和朱一宇边吃边听,倒也不枯燥。等到俩人吃饱了,格日顺也说完了。
格日顺见两个年轻人脸上没有一丝的不耐烦,反而是兴致勃勃地样子,更觉得对脾气了。
“年轻人,过几天就是我们的大猎了,今晚上我们部落有篝火晚会,你们别走了!留在这里好好热闹热闹!”
这夜不归宿的事儿朱一宇可不敢瞎下决定,他询问的看向了十三娘。
十三娘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痛快的点了头,朱一宇这才答应了格日顺。
格日顺摸着他的山羊胡嘲笑朱一宇:“小伙子!我们在草原上待久了!不知道现在汉人都这么怕媳妇了?”
朱一宇嘿嘿地笑着也不解释,十三娘干脆装没听懂盯着桌子上的羊排数肋骨。
“哈哈哈!好了,吃饱喝足了也别陪我这个老家伙了,朱娃娃你带着你的姑娘出去转转吧,累了就去刚才那个蒙古包休息!今晚上你们就住那!等到太阳落山我们篝火晚会就开始了,到时候你再来喝酒!去吧去吧!”
格日顺挥了挥手把俩人轰出了帐篷,看着两个人走远了,自己往自家蒙古包走去,嘴里还念叨着:“哎哟,这年轻人真好。老伴儿哟,来!我给你讲故事!”
多喝了几杯的格日顺说完这句话自个到乐得不成,哼着小曲就到了家门口,一进蒙古包,哎哟老婆子不在。
“老伴?老伴?”
格日顺的老妻正在蒙古包后面的火堆上熬解酒的奶茶呢。听到了自家老头子的声音转了出来,一看他那样就知道是喝多了。这个依稀能看出当年美貌的老妇人上来就拽了格日顺的山羊胡:“你个老家伙啊!说了陪客人你自己又喝多了!走!和我进屋!”
“唉,唉,你别拽,本来也没几根了……”
朱一宇和十三娘老远的都听到了老部落长夫妇的声音,两个人站在河边暗自好笑,就这样的还嘲笑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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