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明亮如秋日天空的心情瞬间蒙上阴影。
“约翰内斯?约翰内斯!快开门,找您有急事!”
来者是远自德意志汉诺威的小提琴家,他的挚友,约瑟夫·约阿希姆。
勃拉姆斯不满地撇嘴。“等等,这就来!”他玩心大起——也有可能是成心闹别扭的心理——总之他选择先收拾好自己的餐桌(他把所有的食物都收走了),甚至把地板都擦了个干净,才磨磨蹭蹭地前去开门。
“早上好,约瑟夫……噢,我的上帝!您在搞什么啊!”
勃拉姆斯不得不竭力忍住笑:一向注重外表和礼节的约阿希姆不仅系错了衣扣,还穿反了大衣,裤腰带也没整好的样子,裤子直往下掉。他的短发杂毛乱飞,眼镜斜耷拉在鼻梁上,险些与嘴唇垂直——
“快让我进去,小混蛋。要不是为了你,我现在能是这个鬼样子?快让我进去,你这魔王!”
勃拉姆斯几乎是被约阿希姆撞进自己家的。
“见鬼,您又把壁炉烧得和炼狱一样!”约阿希姆环视四顾,哀嚎一声,“您居然没准备早饭?我可是赶夜路过来的,连昨天的晚饭还没着落呢!”
“我只是把他们收起来了。”勃拉姆斯的声音干巴巴的。
“那就——收起来?”他的眼镜彻底报销。
“我倒是想问问您,为什么我会在享受早饭时突然听到巨熊砸门的声音,它还诓骗我,说有什么急事!”
勃拉姆斯显然不打算准备食物了。他甚至做好了架势——把约阿希姆推出去的架势。
“当然有急事!这对你来说太重要了,我必须尽我所能以最快速度来告诉你。”约阿希姆把一本薄册子扔到桌上。“你不会介意我找点儿东西吃吧?”
话音刚落,他一个闪身,冲进了勃拉姆斯家里的厨房。
“《新音乐杂志》?”勃拉姆斯疑惑地翻开,立刻看到封面上一篇盛赞他的文章占了三个版面。好家伙,他得意地想着,这可真是厉害,什么时候他也有这样忠实的崇拜者了?他随意地扫了一眼,直瞄到文末,仿佛要确认他的念想般看向作者的署名——
弗罗列斯坦和尤斯比乌斯。
——愤怒。这是勃拉姆斯心头涌出的第一个情绪。
“约瑟夫,你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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