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雨,打在窗玻璃上好大声,像是要把窗子敲破一样。寂静的房间里,只有雨的声音。
我陷在积水的温暖草丛,沉甸甸地不能动,鼻间还隐约闻到雨的气味。
空气凉凉的,身体却很热。
身体为什么这么热?
我睁开眼睛,又闭上。
不想醒来,我想一直这么睡。
昏暗的房间里,意识游游荡荡漂浮。我很想睡,我催自己赶快关掉大脑开关继续睡觉,可是心底却有一个著急的声音,不断吵著要我醒来。
终於,我醒了。
半醒著。
费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才想起入睡前的片段。
「你乖乖睡。」他说。
「等我听完汇报回来,一起拆礼物。」他还说。
我的礼物?
为什么?
我继续回想,又花了好久好久,才想起那是他从墨尔本带回来的礼物。
对,他去墨尔本,去了二十八天,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感觉上却绝对不止。
他一回来就找我,而我来,却是要告诉他……说我不能再见他了…………
然後,我就,我们就--
冷水浇头似的,我全醒了。
天哪!
我又跟他做了!!
我拉开被子,从床上跪起来。睡前一幕又一幕激情的画面,水银似地倒灌回来。
我又跟他做了。
又是做得血脉喷张气喘连连的。衬衫牛仔裤都还来不及脱掉,烧毁疯狂了似的。
我做得浑浑噩噩又叫又喘,我主动扭著屁股要这要那,还贪恋地让他在我身上到处亲来亲去………
现在,我的衣服都被脱掉,摺好,放在床凳上,我身上什么也没穿,就只有他留下的吻痕。做爱的时候根本没空,他是在完事之後帮我脱衣服的时候留下这些吻痕的。脖子上,手臂上,胸膛上,小腹上,大腿上,到处都是。
这就是我「出面摆平」的结果。
哭得一塌糊涂,气得歪七扭八,结果却还是回到原点。
我根本就没办法说服他接受我的决定,我甚至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因为我是一个意志不坚、贪图快乐的烂人,我是既别脚又没原则的卖身男。
我是大笨蛋!
我滑下床,从床凳上拿起衣物穿上。
扣起衬衫时发现扣子掉了一颗,有点想哭,却掉不出眼泪。
经过在他面前这两次大哭,蓄泪池大概已经放乾了吧。现在连哭都哭不出来了,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才好。
我只打从心眼里瞧不起自己。
………先离开这里再说。
这么想著的时候,瞥见刚刚躺著的枕头旁边,有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
仔细一看,是只小毛兔。
浅褐色的细毛柔软极了,胖呼呼的身体也非常可爱。
它扒著枕头,撅起屁股……那副德行………跟我不久前趴在那里乱唉的样子……简直…简直…………
我抓起兔子,回身往窗上砸去。
咚的一声,它跌落在地毯上。
屁股还是撅著。
可恶!为什么这么没出息?!
兔子跟我都是!
我转身开门冲出去,一路飞奔过池厅。
「啊,你……」一位男仆端著托盘从接待厅走过来,急急忙忙想要拦阻,被我侧身一闪躲开,盘上的茶具匡啷作响。
我快步跑出高耸的黑铁门,在电梯前拼命摁著按钮。两位男仆慌张追了出来,围著我的身边转来转去却不敢上前拉扯,只在嘴里嚷著:「拜托你留步,莫先生交代过--」
莫先生交代了什么我没听见也不想知道,只一个劲的往电梯里冲。
………我多希望那天希尔顿的电梯……也是这样…空空的…………
24.
在疾风冷雨中拦了一辆计程车,本来是要回家的,但当车子开到巷口,我却反悔了。家里又冷又暗,又只有我一个人,我实在不愿回去。
我谎称临时想起有事,请司机先生载我到市中心。
下车时,雨已经停了,但风吹得更加猛烈,像是要刺穿衣服钻进来那样。街上的行人脸上都冻得红咚咚地,紧拉著外套急步行走,像是《北风和太阳》故事里赶路的旅人。
我也是这样顶著风走了一阵,才终於找到一家小咖啡店,躲进去取暖。
点一杯卡布奇诺,加两匙砂糖,喝了几口,身体并没有暖起来,只有心脏起了反应,变得跟咖啡一样苦。
没有逃避的余地,我知道,人生最重大的难题已经降临了。
长久以来,我幻想著,会有一天,在什么地方,喜欢上某个人,而他也喜欢我。我们会一起经历爱情的甜蜜和痛苦,我们会让彼此的生命变得更完整。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我固执死守著初吻,死心塌地的执著,就是想在身上留下一个纯洁的地方,献给我真心真意爱上的人。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到头来,初吻还是献给了客人,而我还喜欢上那个客人。
真倒楣。
真没道理。
我怎么会喜欢上那种自负、骄傲、自以为是,而且老是把我当小孩耍的人呢?我的初恋怎么会是这个鬼样子?
就连在希尔顿电梯里那次恶劣的初遇算在内,我也总共才见过他五次面好不好?
见过五次面,上过三次床,吃过两次饭,怎么我就喜欢上他了?
这其中绝对有问题。
绝对是因为他,所以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所以我才会在见到他的时候,软弱易怒又神经兮兮的,见不到他的时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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