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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比尔.维特斯唱的一首歌,不会没阳光。明明是忧郁的低诉却洒满阳光的明亮,像一只曲线球射穿窗户,在半空中千丝万缕犹如雾霭的阳光里,起舞再起舞。
周思作躺在床上,任凭身上的男人予取予求,吻他锁骨,好比狗一样在啃骨头。让他咬他的肌肉,他最喜欢的全熟牛排大概就是这个味道。肚脐眼上打圈圈的舌尖带来的搔痒程度,不亚於手脚心同时被挠。然後那个男人抬起头来,勾起挂著一丝银线的嘴角,撇开了ròu_yù的相视一笑让周思作淋浴著快乐而落寞的後劲却是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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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缓的歌声空旷地响著,凌波而来,踏云而逝。管风琴沁人心脾地附和,在巴黎春天街边的一棵梧桐树下缓缓拉动。阳光从树叶间泄下,落在行人的脸上,就像淡淡的雀斑。开满郁金香、水仙花、风信子、以及各类的球茎花的古老的公园,在阳光下酝酿著花香铺头盖脸的美酒。
虽然周思作听不懂英文,但是通过品味它的韵味知道歌唱的什麽。到底是什麽东西在不可想象的华丽的温暖背後有著一遍又一遍重复著的萧索?当你一只脚踏入天堂回望人世间的时候,唯恐有种飞鸟被风折断翅膀的痛觉。之所以你能活得像个人是因为得到了爱情的回首,也许被死亡眷顾的时候你依然袒护著那份舍弃你远走高飞的情意,你愿意为了一秒锺的幸福被打落地狱而患上永不超生的顽疾。
在男人掀开裹在他大腿上的布料时,周思作摁住了他的手,用足以盖过惊涛骇浪的声音,与告白形同陌路,又不同於自言自语的口吻压下去:“卫龙汉,我爱你。”
歌声里仍旧源源不断地流泻出期盼和失落纠缠的阴影,富有层次感,沙哑而透明地淌在周思作的耳边,歌词突然变作了中文凝固在那里:
他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他随时会烟消云散
不知道哪个时候,他不见了
不知他的去留
当他走了,没有了一点阳光
有家等於没家
当他走了,没有了一点阳光
天天只有黑暗
他随时会烟消云散
他随时会烟消云散
他随时会烟消云散
他随时会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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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kow
i kow
i k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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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龙汉望著他,脸颊一紧,继而又松开浅浅地笑起来,男人缄口不言不置可否的态度让周思作很泄气。他知道,自己用尽感情的这一句对那人来说,不过危言耸听。或者他已经养成明哲保身的惯性,对於任何突发状况都处事不惊,即便是需要他回应的肝肠寸断的一颗心。
这些他都知道,一直都知道,一个被冷酷,自私,倨傲围得水泄不通的男人,怎麽可能从他的付出里察觉出永远不会磨损的真心。有时觉得自己真是蠢极,但是他不後悔说了‘我爱你’。人这一辈子能够郑重其事信誓旦旦地说出这三个字,太不容易了,有多少人在没有来得及表明他的爱恋时就与世长辞?有多少人等到被时间削成一把头骨时才追悔莫及吝啬了这三个字?
他都知道,真的,都知道。这注定是一场未果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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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龙汉不是没看到对方脸庞刚硬的线条下颤抖著的失望,顽强的心脏里闪烁著的泪光。尽管他不忍破灭掉男人的希望,但是他真的没有义务带给他能够苟延残喘的幻想。他不忍抹掉他的奢望,是因为这个游戏有著继续玩下去的必要。即使做出换位思考,自己依然无法体谅,情之切,爱之深,这种镜花水月的勾当。
是的,他以前也想过到底是什麽,让那个背叛自己的人情愿在他的生命里一笑而过,也不和他共度难关,携手到老。这个谜题一度让他十分地低落,但人性本来就是和爱情分开的,情义这个东西永远都是见风使舵,在一念之间便与出卖不谋而合。人在江湖飘,打交道的都是变数,有什麽又是永恒的呢?
所以在周思作对他说出那三个字的时候,他犹豫了,懵懂了,甚至想替他扣心自问,这几个字到底能代表什麽?可以说,世上没有几个人,能演绎出它的份量,有的只是绘声绘色罢了。所以,他笑了,不需要反驳,赞同也是多余,不如就这麽风轻云淡地让它飘过。
而周思作却不这麽想,他看得出,这个人简直天真得让人发指,总是在柳暗花明的时候自寻死路,即便是绝处逢生也侥幸得令人难过。
“卫龙汉,”男人的眼睛还是那麽亮,似乎真真切切地劫後余生过,殊不知这让他变得有些深奥了。“你看著我。”他执起他的手,轻言细语,似乎要过继给他什麽人生真理那麽煞有介事。“这种时候,你保持沈默是不是觉得很酷?你要我郁闷死麽?你个天杀的白痴!”毫无预兆,一拳就冲他的脸打过来,卫龙汉完全没想到这家夥如此愤世嫉俗,一不小心被打个正著,倒进被褥里。
一口气还没提上来,就被男人抓起来,又是饱含愤慨的一拳,然後是脚像对付小强一般踩踩踩,等他明白过来,自己已是被虐狂的典范,“你干什麽!”被人揍得七零八落,他也火了。
而周思作一副犹如被人打劫了内裤的痛苦表情:“我干什麽,当然在揍你,你的脑袋怕是秀逗了,这麽明显的先斩後奏杀人灭口,还是我看起来像她妈个为你无偿服务的按摩女郎麽,你个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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