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到沈郸的公馆,发现小君兰已经被送走了,心中暗叫一声不妙。沈三禄见他黑着一张脸,知道是事情办砸了。两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先开口。
沈郸这一晚上等的很不耐烦,小君兰对他投怀送抱他也兴趣全无,心里一直惦记西餐厅里的那个美貌少年。这时看沈四福回来了,便问他:“打听到了吗?”
沈四福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万分沉痛的哭诉:“二爷!是我没用,我……把他给跟丢了,他……”
“废物!”
沈郸见他这怂包样,很想上去踹他两脚,冷不防的站在身后的沈三禄走上前,砰的一下也跪下来,地板随之抖了两抖。
“你干什么?”
沈三禄心虚的摸了一把脸:“二爷,您还是先听四福把话说完罢!”
“那你快说!”
沈四福连连点头,开始说起下午的遭遇。包括他如何苦心尾随,积极追查;那小子又是如何阴险狡猾,防不胜防——先是带他在江边绕了几大圈,后来又翻墙混进学校,最后堂而皇之的从大门逃走云云。
沈郸一字不落的听完,内心很有些按捺不住的激动。他以前也遇到过一两个不情不愿的小情人,但还没有哪个连名字都不留就跑的无影无踪,这让他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兴趣,想起那俊俏水灵小脸,越发的觉得非这小子不可。
他抱着双臂略略思考了一阵,对沈四福道:“你马上打个电话给那洋鬼子,问问他们那天有没有订过位子,再给我查清楚是哪打来的电话。”
沈四福得了这将功赎罪的机会,动作格外麻利,一连串打了几个电话,很快就有了结果。
“据那假洋鬼子说,戴眼镜的小子去过不止一次,应该是他订的座位,我按照通话时间让电信公司查了号码,是从新民晚报编辑部打来的,那小子姓李,是个实习记者。”
沈郸阴恻恻的笑了两声:“好,把这姓李的小子在上海的人际关系都捋一遍,我就不信找不出来!”
主子一声令下,沈四福屁颠屁颠的忙了三天,把李姓小子近至七大姑远至八大姨的关系统统翻了出来,在仔细核对过百十来张照片后,他终于在一张高中毕业照上发现了另一个小子的身影。
他喜极而泣,隔天就捧着那张照片扑到了沈郸面前。
“二爷!找到了!那小子姓夏,还是个您认识的!”
沈郸顺手给他了一巴掌:“放屁!我要认识他还用得着费那么大劲吗!”
沈四福早已练出了铁布衫,站在原地纹丝不动,喘了口气道:“他……他叫夏殊言,是同盛商贸夏正清的堂弟。”
沈郸一愣,回忆走马灯似的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夏正清……”那不是夏朴家那个病怏怏的大小姐么?他怎么有个这么标致堂弟……等等,他好像还真有个堂弟……
沈四福很忐忑,看着自家主子脸色阴晴不定的沉默良久,忽然一拍大腿,恍然道:“是那个小兔崽子!”
他越想越激动,忍不住在屋子里打起转。他想起来十多年前,曾经到过一次夏公馆,夏朴带了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同他们见面。当时他的心思都在夏正清身上,这时候才隐约记起还有个小的,上树掏鸟窝,下河摸泥鳅,顽劣的无以复加,一言不合就用脑袋撞他。一晃许多年过去,他万万不曾想到,当年那个小兔崽子居然长成了如此可口的美少年!
他收起□□,平复了一下心情,恢复成风度翩翩的沈二爷。“还查到什么了?”
沈四福早已背的滚瓜烂熟:“这夏殊言是夏朴独子,族中排行第九。母亲原是南京谢家的二小姐,在他三岁时去世了。他今年二十,在国立中央大学文学院念中文系。”
“好,从今日起,你带两个人盯着点,不要跟的太紧,那小子太狡猾,远远的看着就行,有什么消息立刻报给我。”
沈四福在心里哀叹一声,嘴上还是麻溜的答应了。在沈郸一句“明白了就赶紧滚”落地之后,他便一刻也不敢停留,手脚利索的滚走了。
沈郸打发走沈四福,又找来沈三禄,对他道:“你去安排一下,我要见顾长轩。”
顾长轩是三岳门的二当家。他向来认为自己是个顶有品位的人。
当他还是上海滩上一个籍籍无名的码头小老板的时候,就学会了用一介社会名流的标准要求自己——他只穿最精美的衣物,吃最可口的食物,住最舒适的屋子,坐最宽敞的轿车。
他不介意人们在背后说他是暴发户,因为他本来就是个十足十的暴发户。他的幼年童年及少年时代过的都是猪狗不如的日子,所以他才格外享受现在的富裕生活。他挥金如土的个性让他结交了许多朋友,包括逊清遗老、高官巨富、军阀土匪,这些朋友大多很有品位,即使少数几个不那么体面的,也会忍不住在他面前变得文质彬彬。
在他的众多朋友之中,沈郸算是比较入他眼的一个。两人在许多方面臭味相投,足以引为知己,更重要的是,顾长轩认为沈郸虽然狡猾,城府却不够深,相当于一个精美无害的草包——可以放心的与他同流合污,而不必担心被他反咬一口。
顾长轩赶到浦江饭店的时候,沈郸正站在包间的窗户边欣赏风景,见他推门进来,朝他抱了抱拳,很热络的笑道:“顾先生,别来无恙。”
“托福,沈老弟最气色不错,可是有什么喜事么。”
顾长轩大字不识几个,却偏要戴副眼镜装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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