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能多说一句“我会好好品尝的”,也好啊。
为什么就不行呢?
为什么,就是说不出来,什么都做不了呢?
沈易又难受了起来,而且是越来越难受,他抓紧了自己手,不再多看顾亿恒一眼,转身就跑回了自己家里,又关上门。
他迅速找到了自己要吃的药,又和着水一口吞下,之后,他就双手环抱着自己,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过了好久,那股快要令他崩溃的难受才终于压下去,耳边的耳鸣也减轻了一些。
在他的身边,还放着刚才顾亿恒给他的那盒牛n_ai。
而这边,顾亿恒回到家里,想起刚才自己在邻居手腕上看见的伤疤,深深地皱起了眉。
第03章
顾亿恒有些在意邻居的手腕上的疤痕,他不会看错,那是割腕留下的。
他曾经在医院做过6志愿者,帮忙护理过一名试图割腕自杀的病人,那时看到的疤痕,就跟他刚才在邻居手腕上看到的一样。
所以,邻居是曾经自杀过吗?
又记起了邻居异常纤瘦的体形和苍白的脸色,顾亿恒想,邻居l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
不过邻居看起来有些排斥自己,也不太好接触啊,顾亿恒这么想着,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有些郁闷了。
……不过他郁闷什么呢?
啊啊啊,他不能再想了,有什么好郁闷的!
顾亿恒甩甩脑袋y,然后将手里的购物袋放下,又从里头拿出了一袋狗粮,他刚把狗粮撕开,就听见一声‘汪’的叫声,接着就见到一只大狗飞快朝他跑了过来。
大狗是一只漂亮的金毛,有一身漂亮的金色毛发,但它的爸爸却是个有奇怪嗜好的家伙,硬是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灰兔。
狗和兔子,怎么看都搭不上边吧。
只见灰兔快速跑到顾亿恒身边,又欢乐地围着顾亿恒转了一圈,然后就停下用脑袋蹭着顾亿恒的腿,蹭的同时,还发出了‘哼哼’的撒娇声。
顾亿恒低头看了看在向自己撒娇的大狗,笑了下,又蹲下身摸了摸它的狗脑袋:“灰兔乖,肚子饿了吧,很快就给你吃啊。”
像是听懂了顾亿恒的话,灰兔咧开嘴,上下摇动起了自己的耳朵,吐着舌头发出高兴的‘哈哈’声。
大金毛撒娇的样子,足够让顾亿恒将一切烦恼全部抛却脑后,简直治愈到不行。
把狗粮倒在灰兔专用的碗里,顾亿恒又坐在它身边摸了半天的毛,3等到客厅挂着的大时钟转到六点,他才最后摸了一下灰兔的狗脑袋,站了起来,抓起放在一旁的购物袋走进厨房。
他得准备做晚饭了,然后七点还要直播。
嗯,今天晚上,那个每次在他直播完都会对他说‘谢谢’4的人,应该也还会在吧?
—
沈易最终还是去了沈家。
他本来是不愿意去的,但是在六点的时候,沈姜亲自给他打了个电话。
沈易跟沈姜的关系,并不亲近,一是沈姜从没有给他半点父爱,二是他3从前之所以会遭受那些苦难,都是因沈姜而起。
并且,当年他在沈家自杀未遂,吓坏了当时包括沈姜在内的所有人。
所以,本来就不亲的关系,由此变得更疏远了。
如果不是必要的话,沈姜从来不会联系沈易,都当没有沈易这个儿子。
沈易出门的时候,刚好六点半,这时候天还没有全黑,但是太阳已经落下去了,只剩下一点余晖。
九月份的s市,入夜之后,温度就有些降下来了,沈易穿了一件外套,但是还是觉得有些冷,风一吹,他就不自觉用双手环抱住了自己。
他很认真地想,自己以后出门,要再多穿一件衣服了。
还有,真希望冬天永远不要到来。
不过沈易这样的打扮,在街上已经算是另类了,因为即便是晚上温度降下来,但九月份的s市还是足够热的,街上的行人都还穿着短袖短裤。
理所当然的,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里,偶尔就会有人好奇地看他几眼。
沈易害怕人群,更怕别人的目光,旁人的目光会让他感觉非常不舒服,耳鸣又会变得更加严重,所以当他察觉到了有路过他的人会看他后,就皱起了眉,把头埋得更低了。
他忍着冷意,把环着自己的手放开,一左一右放进外套口袋里,握成拳头,握得很紧,紧到能感觉到疼痛,用这样的疼痛来抒发自己的紧张情绪。
他想走的快些,走到没有人的地方再停下,可他的身体就像是一台需要上机油的老机器,根本没法走得太快,仿佛一走快了,就会散架一样。
在他人的目光下,沈易走了一会儿,很快就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再也走不动了,于是他终于抬起头,四处看了看,然后选了一个角落走过去停下,又拿出手机,找到沈文杰的电话,发了一条短信过去。
沈文杰来得很快,他把车停在沈易面前,降下车窗对沈易说:“上来吧。”
沈易看着车,犹豫了一下,才点了点头,打开了后座的车门,弯腰坐了进去。
密不通风、狭小仄逼的空间,让沈易越发觉得不适,他躬着身,试图把自己蜷缩起来,沈文杰从后视镜看到这一幕,撇了下嘴,但到底还是关了空调,又把窗户降了下来。
像是解释自己的行为一样,沈文杰在降下车窗后,有些大声地自言自语道:“空调吹的有点冷了。”
“……”
反应过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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