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长身影,留了个心,在里屋默默躺了半个时辰,就听见门被轻轻推开,她虚虚的睁开眼,看到那人悄然走了进来,在阿夕的床边静立,她等了会,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也不知夜里偷偷来探病的人,究竟是几时走的。
那药的确是好,阿夕昨日服了一剂精神就见好,次日伤口就结了痂。
阿夕的伤养了七天,伤疤已经脱落,那人还是每日夜里来,阿夕服药睡的沉,每日的夜访者,也只有云雾心下了然。
她安心的和阿夕在杂役院子里帮佣,干些清扫的粗活,段阡陌虽然没吩咐,但她和阿夕都不是不懂分寸的人,既然是住下等杂役的院子,那么就干杂役的活,否则他俩就只有面对面坐着干瞪眼了。
八月初的秋阳似火,晒得人头脑发晕,云雾花了好多年养的如羊脂的肌肤,被两个日头轻巧的毁了。
晚上吃饭时,阿夕道:“你去求王爷,回去吧。”
云雾扒着碗里的饭,好多年没这么端着碗扒饭了,她咽下一大口,含糊道:“我不求,这府里多的是人看笑话,我去求了,不正中他们下怀。”
阿夕放下碗筷,表情永远都是淡淡的,就像是被烟雨消了色的水墨图,“是我害了你,我去求他吧。”
“傻子。”云雾用筷子敲敲他的脑袋,道:“你以为你比我说话还管用?只怕你去求,我就得到外院去干喂猪的活了。”
阿夕一愣,想想也是。
“别想了,既来之则安之,无论走到哪一步,都有必须活下去的理由!”
阿夕回味着云雾的这番话,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理由,他活下去的理由又是什么?
他的身份和真面容时时威胁着月氏王的地位,只要他活着一天,司马晴便不能安枕无忧。
段阡陌对他误会已深,是永远也解不开的结,他不能坦然面对更不能道出真相,因为他不能拿司马晴和整个月氏来赌。
而关心他的司马晴,他的眼神让他害怕,打心底里害怕,那种感觉意会不了更说不出来,就是让他情不自禁想逃避,逃开那双眼睛。
现在支撑他一定要活下去的理由,恐怕只有阿妈临终的托付了。
这个理由想起来真真讽刺。
☆、第二十四章
杂院外是一排马厩,连着马厩的是一排屋舍,里面养着几只猎犬,王府的猎犬也是轮班制,和岗哨一起值戍,不当值的猎犬就养在屋舍里,由杂役每日送新鲜的肉食,这活没人愿意干,自然而然落在了阿夕身上。
训犬的是个大叔,以前是跑江湖的,一年前才跟着王府买的那批猎犬一同进的府,阿夕每次送完肉食,都会留下来陪大叔坐一会,那些恶犬也像是通人性似得,见他来了几回,也不再对着他吠了,阿夕还壮着胆子摸了摸猎犬的毛,大叔笑言指不定阿夕还能接他的班,训犬好歹是个手艺活,总比当杂役好。
一来二去的,阿夕和几只猎犬也混熟了,大叔训犬的那些招式,他还能学个有模有样。
不知不觉就快到中秋了,这个节日在月氏称为月夕,瑶华广寒,嫦娥奔月,就不知几千年流逝,广寒宫里的嫦娥是否也如往昔,依然记挂当年那个在昆仑山手持神弓的英勇少年。
毛尖几个丫头弄了不少好菜好酒,天还没暗,就在杂院里摆了一桌,跟着段阡陌快十年,每个团圆节,几个姐妹必是要一起热闹的。
半年前那次被下药,阿夕现在见到毛尖就心有余悸,吃顾吃菜,滴酒不沾。
毛尖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满满的斟了一杯酒推到阿夕面前,嗔道:“还真怕了姐姐我么,放心吧,今日只管痛饮,咱不来虚的。”
阿夕还在迟疑,云雾笑道:“喝吧,毛尖特意留的一壶桂花酿,说白了,就是在给你赔罪。”
“贱蹄子,撕烂你的嘴!”毛尖作势欲扑,被龙井给拽开。
几个姑娘推推搡搡闹成一团,阿夕端起酒杯,浅抿了口桂花酒,甜丝丝的,他喜欢这个味道。
院子里大红的灯笼映出柔和光晕,几个姑娘叽叽喳喳的笑闹,张张笑脸被光衬得鲜明烂漫,舌尖上桂花酒的甜香浸入舌根,滑到肺腑,竟觉得窝心的暖。
吃喝没一会,膳房的厨娘送来了一筐蒸好的大闸蟹,一端上桌一人拿了一只,开始拆壳掰腿。
阿夕没见过这东西,只觉得像只怪物,不像是吃食,龙井递给他一只大的,“这只是母的,五两一只呢,前日从江淮送来的,在这大西北有钱都买不到。”
“这是什么?”阿夕拿着螃蟹,无从下手。
云雾笑着接了过去,灵巧的手指将蟹壳轻轻一剥,往壳子里添上香醋,递给他,“这便是‘巨实黄金重,蟹肥白玉香。’所指的大闸蟹,尝尝蟹黄。”
阿夕接过蟹壳,用筷子夹起蟹黄放入口中,顿觉味道滑腻浓郁,口齿生香,他从没吃过这样的美味,即便是生性淡泊,也抵抗不住口舌之欲,难怪那么多文人雅士宁做山中隐士对酒当歌也不愿建功立业博旷世功名。
自己当日若是咬舌自尽了,岂不是尝不到这人间美味,世间真味万万种,等待他尝便,恐怕是一辈子时间都不够。
云雾低头用蟹八件剥蟹壳,细白的手指像白玉兰一般翻来转去,金色的剪子,橙黄的壳子,白嫩的蟹肉,阿夕看着看着,不禁出神。
他想起胡杨树上并肩而坐的段阡陌,他的手也很白,手指修洁如玉,为他剥开栗子壳,那么漂亮的手指,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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