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堂叔从头到尾都没有同意过,因此明华冠的是母姓。
老妈说,堂叔说那个孩子性子又冷,身体又不好,有先天性心脏病,小时候常常住院。堂婶又对他特别溺爱,精力几乎全都花到了他身上,所以堂叔不喜欢明华。
舒晋想,可是我喜欢,很喜欢,一见如故。
明华更喜欢他。
接下来的周五晚上,舒晋就见到了明华,他给舒晋带了只金黄焦脆的香酥鸡,还是热的,说是堂婶让送来的。
舒晋领着明华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就看到室友们正虎视眈眈地围着那只鸡就要剥皮拆骨,明华迅速上前抓住一只鸡腿,连着翅膀和一大块鸡胸肉撕下来,完全不顾干净的白衬衫沾染了油渍。
剩下的五个人大呼小叫地争抢半只鸡,舒晋跟明华你一口我一口啃大鸡腿啃得很幸福。明华吃完后嘴油油的,脸上泛着粉色,长发扎成马尾,灯光下没有遮挡的一双美目更是顾盼生辉。
张少群惊艳道:“舒晋,你这小哥哥要是女孩子,我就追了。”
舒晋抱着明华说:“那不行,要做也是做我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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