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便在这河水里长大。爹爹教他练功,他看大哥在前头老老实实扎马步,顶砖头。七月大热的天,十二三岁的男娃都受不住,昏了好几回,爹爹在烈日下头教训大哥,秦远岫还是个五六岁大的粉嫩娃娃,趁着这空当,总往庄前的大河里钻。
说来也奇怪,这小娃娃不知是天生水性好,还是胆子大,无畏无惧,稍小一些的时候,还只是乖乖坐在青石板上,两腿晃悠晃悠埋进河水里,凉快得直叹息。再大一些后,就干脆在大河里摸爬滚打,抓鱼捞虾,秦风对这个次子极为溺爱,打不得,骂不得,只能加派人手盯着他,聚贤庄高手众多,看个爱在河边耍的小娃娃不是难事,却弄得焦头烂额。
秦家小少爷刚被人拖上岸,原本弯弯的嘴角眉眼全不见了,一副气鼓鼓的模样,两颊粉嫩嫩的,圆眼睛一瞪,任谁见了都好笑又不舍,哪怕秦风手下那帮铁汉子,都只得放开,任他扑通一声跳下水。只是这小娃娃扎一个猛子,这些铁汉子便睁大了眼,目不转睛地盯着,心也跟着忽上忽下。
小少爷出了事,可不是闹着玩的。
秦远岫把这条大河当做自己最初的玩伴,直到五年后,他乘着这条望不到尽头的静谧河流北上,来到润州,途径灵音寺,那是他第一回见到修缘。
秦家在武林中向来占据一席之地,凭着家传的“混元刀法”名震天下,尤其祖父秦山,将“混元刀法”使得出神入化,腰斩魔教左膀右臂,因此颇受武林人士追捧,当了几十年武林盟主,大小事宜均处置得当,秦老爷子一生高风亮节,虽然已离世多年,当年降妖除魔的诸多事迹仍被人津津乐道。
到了秦远岫父亲秦风这一辈,聚贤庄在江湖上早已名声大噪,秦风资质更甚其父,二十多岁的年纪,便将“混元刀法”参透得淋漓尽致,不过为人洒脱不羁,并不愿理江湖诸多事端,正室黄氏因病离世后,又续弦娶了自己的小师妹姚霜,不久后姚霜生下秦远岫,秦风在小儿子的满月酒上欣喜异常,当众表示,从此以后他与姚霜隐退江湖,再不管那些纷争事端。
那年秦风带着小儿子北上游历,踏青访友,途径灵音寺,那时候的方丈还不是慧智,不过秦风与他颇有些交情,便带着小儿子住下,吃了几天斋菜,看僧人们诵经念佛,习武强身。
秦远岫当时不过是个八九岁的孩子,然而已有了些不能捉摸的心事,不像小时候那般爱笑爱闹。他早在船经过芦苇荡的时候,从河面上远远瞧着这座庙,便觉得十分无趣。
进了灵音寺,除了沙弥,便是老和尚,个个光着头,穿一身海青,嘴里念念有词,就是不理人。
斋菜也让人胃口全无,他跟爹爹坐船颠簸,好不容易来到岸上,竟不能饱餐一顿,真是折磨。
冬季的夕阳总叫人无限留恋,冰雪未化,寒梅在枝头悄悄绽放,难怪鼻尖无端一股幽香。秦远岫循着梅香抬头一望,墙角站着个刚剃了头的小和尚。
最后一缕阳光照在小和尚的半边脸上,红扑扑的,像镀了金的小娃娃。他的眼轻轻一眨,睫毛上都沾了冰晶,不过是四五岁的孩子,肉手肉脚,乖乖站在墙角,秦远岫望着他,他就冲他笑。
“小和尚,不对,你还不是和尚,你脑袋上没有疤!”秦远岫指着修缘,像发现什么新鲜事物一般。
“师父说,今晚我就要受戒了。受戒以后,明天就是真正的和尚。”修缘哆哆嗦嗦站着,认真解释道。
秦远岫捏捏他的小胖手,又摸摸他的光脑袋,道:
“做和尚有什么好,不如你跟我回去,我求爹爹让你做我的侍童。”他越看这个奶娃娃越喜欢,比喜欢他的木剑木马还要喜欢得多。
小和尚却直摇脑袋:
“不好,小和尚一生一世都要留在庙里做和尚,不能跟你走。”
秦远岫只觉得十分失落,吹了吹他新剃的光头,随口问道:“剃头疼吗你做了和尚,可就再也长不出头发啦!”
修缘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似乎在长头发和做和尚二者间摇摆不定,他只长到秦远岫肩膀处,小胖手贴着脑袋,秦公子觉得好笑,偷偷捏了小和尚的腰和屁股,软绵绵一团,好玩得很。
第十章
第二天秦远岫再见到修缘,他已经受完戒,站在昨天那块墙角位置,眼睛红红的,默不作声淌了半晌眼泪。
“小和尚,你怎么淌眼泪?”
修缘给他看刚烫好的戒疤,黑黑的十二颗圆点,想必疼得不轻。
“你没有父母么,怎么来做和尚?”
修缘摇摇头:
“我只有师父。”
秦远岫暗想,等那老和尚死了,或者等他长大一些,他便来找小和尚,将他带走,不再受这些罪。
修缘不再说话,自顾自踩在积雪里,慢慢行走。
秦远岫问他做什么,他只说这是在“散戒”,秦小公子便陪他一起走。冰天雪地里,他穿了一身狐裘,狐毛色泽火红,暖融融地贴着颈项,而修缘自己只穿了一件单薄海青,里头是件贴身小袄,毕竟是四五岁的娃娃,并不掩饰,冷得直发抖,手也冻得通红。
“穿我这件。”秦远岫把狐裘脱下来,给修缘披上,九岁的孩子身量已经不小,小和尚穿了,那狐裘直拖在地上,化冻的雪水染湿了狐裘大氅,他又乖乖把衣裳脱下来,捧在手上,厚厚一团,垂下的部分几乎和他一样高。小和尚眨眨眼,小心翼翼伸手摸了摸绒绒的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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